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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7章 榆木腦袋不開竅

  “她在跟你說什麽,說我壞話了?”


  電話裏傳來葉楓的聲音。


  潘坤知道葉楓和高萱之間的關係奇怪,怕說了,葉楓會生氣,猶豫了一下說道:“也沒說什麽,就是說葉總你把她放家裏一天,都不管她有沒有吃飯。”


  葉楓猜到了潘坤心裏的想法,問道:“你在記她在滬市救我的人情?”


  潘坤聞言,說道:“不瞞葉總,確實挺感激她的,要是葉總你當時真出點什麽意外,我這輩子都沒辦法原諒自己了。”


  “別記她人情。”


  葉楓說道:“她一早就知道那個人要來找我了。”


  潘坤驚訝道:“不會吧?”


  “我有必要騙你嗎?”


  葉楓說道:“你少跟她交流就對了,她最擅長的就是碰瓷,說不定她去找你抱怨我,就是為了讓我聽見,然後好找她質問,這樣就如她願了。”


  “……”潘坤無語,有這麽複雜的嗎?


  “所以別管她,她是個成年人了,餓不死的。”


  葉楓在電話裏,隨意的說著,接著讓潘坤早點睡,然後便掛斷了電話,他直接懷疑高萱就是故意在那邊說壞話給自己聽的。


  然後想惹惱自己,讓自己去她房間找她質問。


  葉楓扭頭看了一眼高萱房間的方向,不能去質問,自己也不是什麽善男信女,去質問說不定就羊入虎口了,她想說自己,就讓她說吧,反正不痛不癢的。


  翌日。


  高萱依舊被葉楓丟在了家裏。


  隻不過這一次葉楓沒有再去檢察院門口了,去檢察院采訪的記者都由陳煌去安排,而他則帶著潘坤去商場買禮品準備去看孔仲。


  買的東西很俗。


  兩盒煙。


  葉楓想的就是,他也不知道買什麽禮品送給孔仲比較好,而且以孔仲的身份地位,什麽好東西沒見過?陳煌不是說了嗎,他地下藏館裏,隨便拿出一件東西都是館藏級別的古董。


  所以他幹脆買了兩盒黃金搭檔了,也就是意思意思,禮輕情意重嘛。


  要啥華子,茅台的啊。


  你要獨具一格,那我就給你獨具一格。


  不過在到了孔仲四合院家門口的時候,葉楓看著四合院的灰色牆體,還是坐在車上難為情的下不去了,然後問潘坤:“潘坤,我買這兩玩意送人,看上去是不是有點太敷衍了?”


  “不敷衍,就是有點寒顫了。”潘坤也看了一眼孔仲的四合院,光從外牆就看得出來,比葉總的四合院還要大上很多,保不齊就是以前達官貴人留下來的。


  而潘坤也確實猜對了。


  孔仲的這套四合院確實屬於他祖上的,6年前重新裝修了一下,住了進來。


  葉楓有點無語。


  寒顫不跟敷衍特麽一個意思麽?


  不過葉楓臉皮也厚,他讓潘坤在車裏等他,接著他就下車了,敲了敲門,沒多久鍾民開門了。


  “喲,挺早啊。”


  鍾民看到葉楓有些意外,然後便讓了開來。


  “鍾叔好。”


  葉楓對鍾民笑著問候起來,孔荊軻家裏的幾個人,葉楓可以說對鍾民的印象最好的,能聊上幾句,至於孔仲,高處不勝寒,讓人不好接近。


  而那個朝鮮人柳正平,葉楓可以說是跟他兩兩相厭。


  “嗯,早上好,進來吧。”


  鍾民點了點頭,接著就看到了葉楓手裏提著的禮品,好家夥,真好意思送的出手,不過也不要緊。


  畢竟是家裏的姑爺,能有這份心就夠了。


  估計裏麵那位爺看在姑爺這份心的份上,估計也不會太刁難他,畢竟眼前這位姑爺也算挺了不起的了,哪怕在長安俱樂部,他也是經常從一些人嘴裏聽說葉楓的名字。


  這就很了不起了。


  要知道,能夠跟仲爺坐一張桌子上的那些人,哪位不是身家數十億,甚至數百億以上的大人物?能夠讓他們嘴裏議論起葉楓,這就說明,在某些層麵上,葉楓做出來的成績已經足以讓他們側目的。


  一路,過兩個院子。


  葉楓在內院書房看到了正在一張桌子上寫字帖的孔仲,而柳正平則半靠在水池的欄杆處,把玩著手裏的匕首,葉楓懶得去跟柳正平接觸,而是提著禮品邁進了門檻。


  到了這個時候,葉楓對四合院已經了解了很多,這時他才發現,原來孔仲這家裏可能到處都是古董,比如他練字的那張桌子,是海南黃花梨木的,看著成色,估計有些年頭了。


  門口的幾根紅色木柱,好像也是金絲楠木的。


  這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葉楓的四合院算是品相很極品了,在燕京可以交易產權的四合院中,可以說少有,但是跟孔仲的這套院子就沒辦法比了。


  底蘊差了太多太多。


  比如說,誰能想到,他門口的紅色柱子是金絲楠木的,天價呢?


  接著葉楓回過神來,看著寫字的孔仲,堆著笑臉說道:“孔叔,早上好。”


  孔仲沒有回話。


  他在一隻手提著袖口,一隻手練字,葉楓見他沒理自己,倒也不急,看孔仲寫字。


  還是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


  葉楓也練過幾天毛筆字,但是跟孔仲比起來,簡直是不能拿出來看,還有,葉楓看孔仲寫字的姿態,也莫名的覺得有氣勢。


  也不知道是他真的有氣勢,還是自己覺得他手眼通天,繼而覺得他有氣勢。


  不過葉楓還是提起了以後什麽時候再把練毛筆字撿起來的心思,練個幾年,家裏再來人,裝裝逼也是好的,好歹看起來不像暴發戶,有點文人底蘊的感覺。


  隻是此時胡思亂想的葉楓並不知道,孔仲並不是因為在寫字不理他,而是懶得搭理他,甚至連不揍他,都是花了莫大的毅力才忍住的。


  每當他看到葉楓,他都會想到此時在蘇黎世帶著孩子的孔荊軻。


  真的蠢笨如豬。


  孔仲就沒見過像葉楓這麽榆木腦袋的人,一點都不帶開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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