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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魔兵篇六:哥布林耳代

  長槍的守護者是個騎著白色戰馬的五米高白凱騎士,會飛,速度極快。


  其武器的攻擊範圍相比較其他幾位有些一般,但點滿了破甲。


  白公為了給白九展示對方的力量,差點被對方捅一個窟窿。


  總之,在白公的帶領下,白九姑且一飽眼福的看了其中四位守護者的戰鬥方式。


  雖不是很想承認。


  但毫無疑問,沒有一個是省油的燈。


  而且也沒有一個是白九這種普通人打的贏的。


  —


  “盾之守護者呢,它在哪?”


  白九提出想去見識一下盾之守護者的想法。


  但白公隻是搖頭,道:

  “先前不是說過了嗎,那家夥是沒有活動範圍的,所以很難找到。


  不僅如此,就連其守護的門也會跟著她時不時消失。”


  “那要是有人領了盾的考核要怎麽辦?”


  “找唄,除此之外還能如何?不過迄今為止還沒那種人。


  就目前為止,我在這裏麵接觸的倒黴蛋全都是剩下四種武器的小白鼠。


  其中魔杖最多。


  錘子最少。


  盾則一個沒有。”


  —


  天漸漸黑了,白九提出想去看看其他人的請求。


  白公對此表示無所謂,最終把他帶到了這附近不遠處的另一個村子。


  這個村子比白公先前所在的那個規模要大幾倍。


  由以前某被困在這裏的魔族建立。


  隻是後來那人在精神崩潰的情況下單槍匹馬的去找守衛打架,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明明天已經黑了,但村子裏卻是燈火輝煌。


  原因是有人在這設置了特殊的光源魔法。


  使得每一戶房子都散發出光源。


  如此一來,即便屋子裏沒人,也會給人一種村子很熱鬧的錯覺。


  當然,如果有聲音就更好了。


  —


  事實上,現在的村子僅僅是看上去燈火輝煌。


  可隻要稍一靠近,便能察覺其中的不對勁。


  隻因為整個村子都靜的可怕,仿佛一個鬼村。


  不過這也難怪,畢竟這是個除外來者沒有任何生物的世界。


  因此除了偶爾的刮風下雨,這個世界將不會有任何聲音。


  —


  白九是人類,而人類需要睡覺。


  天色漸黑,那麽他自然得找個地方休息。


  在和白公進村的時候,偶然看到了一個人影。


  是個綠色的哥布林,看其外表,大概五十多歲。


  “真是稀客啊,你好像……有段時間沒回這裏了吧……”


  哥布林坐在某個土屋的台階上發呆。


  即便是看到好幾年沒見的狼公,臉上也沒有太多波瀾,表情冰冷而麻木。


  不僅如此,其雙眼也布滿血絲,一看就是平時沒怎麽休息。


  哥布林見狼公旁邊還有個新來的,道:


  “新的倒黴蛋嗎?什麽時候來的?”


  “就今天。”


  “哪把武器?”


  “錘子。”


  “嗬……那還真是夠走運的,至少死的時候沒太多痛苦。”


  其言外之意則是,倘若白九要去打錘之守衛者,會直接被一錘秒掉,不會有任何多餘的折磨。


  “你的那本書還在寫嗎?不建議的話借我看看如何?”


  白公說著,走了過去。


  哥布林沒多說什麽,默默從懷裏取出了一個有些年代的本子。


  “從那之後,就壓根沒動筆,不過……”


  他說著,看了一眼白九,雙眼空洞的笑了笑:


  “現在總算有新東西寫了……”


  “謝謝。”


  白公接過本子,帶著白九朝著村子的中心走。


  離開時,白九禁不住回頭望了眼那哥布林。


  卻見對方也正靜靜地盯著自己。


  那一刻,白九和哥布林四目相對。


  前者眼神正常,有諸多情感。


  可後者卻隻剩空洞,麻木的如同一具屍體。


  哥布林眼中沒有對新人的好奇,也沒有大部分魔族對人族的厭惡和討厭。


  仿佛在他的眼裏,這個世界無論什麽都不再重要。


  ——


  “那家夥是五十年前來的,已經丟了魂,而這裏的其他人也大多是他這個狀態。


  要不無欲無求,沒有任何希望。


  要不就是被時間磨成了瘋子,整天癡傻發呆。


  總之,雖說你是個人類,在這個世界卻是十分安全的。


  沒人會害你。


  也沒人有興趣害你。


  他們已經徹底失去了正常人的激情。”


  “可你說,有的人變成了瘋子,瘋子不會傷人嗎?”


  “起初的時候的確會,但時間久了,瘋子也是會麻木不仁的。


  最終淪落為安靜的傻子。


  總之你記住一點就對了。


  在你之前的這些前輩沒興趣害你,唯一會害你的,也隻可能是以後進來的正常人。”


  白九選擇了一個還算寬敞的土屋,裏麵家具齊全。


  嚴格意義來說所有房屋的家具都很齊全。


  由此可見在這個世界的人有多無聊。


  “這個給你。”


  白公不需要睡覺,所以沒打算繼續陪著白九,他隻是把本子扔給白九後就走了。


  也不知去了何處。


  白九來到臥室,在床邊光石的照耀下打開了那個本子。


  他本以為裏麵是那哥布林寫的小說。


  但打開一看,卻是人物檔案和日記。


  本子裏記錄著迄今為止哥布林所能調查到的所有人。


  而每個人後麵都記錄著其身份和故事背景。


  不僅如此,還有當事人的素描和插畫,而且畫的十分傳神。


  這大概就是哥布林為了不讓自己無聊而找的事做。


  筆記的第一篇人物資料就是哥布林本人。


  按本子所說,哥布林名為耳代,職業是某哥布林國家的將軍。


  他是五十年前來到這個世界的,而當時的他老來得子,正請假前往老家。


  想要看看自己的畫家妻子給自己生了個怎樣的小子。


  那孩子是耳代的獨苗,所以他很激動。


  可偏偏就在這個時候,武器的考驗開始了,把他帶到了這個世界。


  不可謂不悲催。


  和白公那種不死族的怪物比起來,哥布林隻是個普通生物。


  按照常理,他本應在這個世界被徹底憋瘋。


  可他沒有,反而選擇去尋找愛好堅持自我,隻為讓自己不要變成忘記過去的瘋子。


  而支撐著他這般堅持的根本原因,其實也隻有一個,那就是他的孩子。


  哥布林期待著有一天能夠出去,然後他要去找自己的孩子。


  ——即便對方已變成了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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