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其他小說>沒時間了快上車> 第四十章 安能辨我是雄雌(一)

第四十章 安能辨我是雄雌(一)

  乾隆四年,五月初一,晴。


  天氣是極好的晴天,和親王府上,一個小四合院里,幾個半大丫頭正陪著一個身材高挑的青色旗裝的少女在院子里遛彎。


  說是遛彎,其實不過是在適應滿族的服裝,尤其是那雙旗鞋。


  旗鞋,亦稱「花盆底鞋」。滿族婦女皆天足,俗穿木底鞋,鞋底中部以木為之,上敞下斂,成倒梯形花盆者,俗稱「花盆底兒」。這玩意底特別厚,而且是比什麼高跟鞋要穩得多,可使身體增高,顯得身體更加修長。另外由於鞋的特殊造型,女子走路雙手臂前後擺動幅度較大,走起路來顯得分外端莊、文雅……在一部分人眼裡。


  院子里雪白的芍藥花開的正艷,一院子的雪芍花團錦簇,卻都不如那少女光彩照人。青色旗裝少女鵝蛋臉蛋,長眉入鬢,丹鳳眼,生的極美,只是臉色有點青白,在小丫頭的攙扶下,圍著小院子慢慢踱著圈。


  「顏兒——」一個女聲在院子門口響起,旗裝女子,也就是陳靜顏聽到這個聲音,馬上毫不耽擱地站了起來,轉過身,對著聲音來處,福了一福,開口:「姐姐。」


  來的是和親王的側福晉陳佳氏,她梳著一個旗人常見的髮髻,只在兩側插了幾隻銀簪子——弘晝不喜歡那些裝飾的太華麗的女人——身上的深紫色,綉著玫瑰花圖案的旗袍不見半點褶皺,邊上跟了個十來歲尚未長開的小丫頭,那小丫頭對著陳靜顏福了一福:「陳姐姐身子可安好了?」這是跟著她一道前來京城的妹妹駱冰。


  當年陳靜顏不放心她,將她帶到京城和王府——反正她年紀小,童言無忌可信度卻不高。時至今日,陳靜顏已經是貨真價實的女人了。


  自從踏入和親王府的那一刻起,她已經下決心拋棄原來的身份,從此世上只有陳世倌的女兒陳靜顏,而沒有了他的幼子陳家洛。


  「已然大好了,這不是遛彎發發汗么,姐姐沒有陪著王爺?」


  「哎,王爺他身子骨更不好了……」提到弘晝,陳佳氏的眼眶瞬間紅了。


  蓋因今年以來,以遠支入繼近支王府的幾個弘字輩王爺,府上也先後遭了難,總是失火全家都沒跑出來或者遭了疫病,莫名其妙全家暴斃。這裡面的水深著呢,現在一提到入繼幾個親王府,宗室子弟都避如蛇蠍,選到誰誰就嚎啕大哭,鬧騰不止甚至去壽安宮哭訴,抗旨不遵——遵了必然死,不遵未必死。


  因此,身體本就不大好的弘晝乾脆長期告病,很少見客,也不聽不戲不舉行葬禮不理俗務,默默地在府內荒唐。至於府內的某種氣氛,他都懶得壓制。陳佳氏身為最得寵的側福晉,雖然著急也無計可施。


  「別提了,現在就求著老天爺啦。」陳佳氏看了看妹妹的裝束,不打算在提這個話題,又看了看陳靜顏腳上的花盆底,終於露出了滿意的神色,親手扶著她在石凳上坐下。「感覺怎麼樣,還習慣嗎?叫你平時多穿穿,不要總穿平底秀花鞋的……」


  「不習慣。又硌腳又容易摔跤的,」陳靜顏神色平淡,好像說的不是自己一般回答:「我穿不慣那鞋,但是會習慣的。」


  「唉,我知道你不習慣,可要進宮選秀女,這規矩可是頂頂重要的!」陳佳氏眼睛有些濕潤,拍了拍自己如花似玉的『妹妹』的手,感嘆道。


  選秀。


  今年正是選秀年。


  清代皇帝的后妃主要來源於秀女。秀女每三年在八旗內部挑選一次,其目的在於或備內廷主位,或為皇子、皇孫拴婚,或為親郡王及親郡王之子指婚。


  有清一代的選秀,是有著非常嚴格的制度的。清朝後妃制度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時代比較簡單,順治帝時有所改進,康熙帝時后妃制度日漸完善。設皇后1名,居中宮,皇貴妃1名,貴妃2名,妃4名,嬪6名。貴人、常在、答應,沒有定數,分居東西12宮。東宮有景仁宮、承乾宮、鍾粹宮、延禧宮、永和宮、景陽宮,西宮有永壽宮、翊坤宮、啟祥宮、長春宮、咸福宮、儲秀宮。


  所謂秀女,首先必須是血統純潔的官員的女子,以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清代的后/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挑選秀女的範圍,各代略有不同,但基本皆是滿、蒙、漢八旗官員,另戶軍土和閑散壯丁的十三至十七歲的女兒。


  挑選秀女由戶部主辦。凡屆挑選秀女之期,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年歲等,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呈報都統,然後彙報戶部,戶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選看秀女后,戶部再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各旗造具秀女清冊。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這算是第一次挑選。


  凡經太監挑選被記名的,須再行選閱。這是第二次挑選,挑選的人則變成了皇帝皇后太后等人。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員女子,因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送選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分別議處。選中被記名的秀女,在記名期內(一般為五年)不許私相聘嫁,違者上至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旗長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處分。選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複選,而記名期已過,那麼,這樣的女子只得終身不嫁了。


  海寧陳氏雖然不在旗內,不在選秀女之列。但是按照滿漢不通婚旗民不結親的規矩,為了把陳氏抬到側福晉位子上,弘晝便請乾隆下了恩旨抬旗。這樣一來,也算是幫了陳靜顏大忙,現在她已經是漢軍正白旗的在旗秀女了。


  ——陳家抬旗是弘晝請的恩旨,陳靜顏入籍則是欽差大臣傅恆親自督辦,造具秀女清冊的時候,自然不會落了她。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