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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劉大壯打李豔

  “江來喜要能把地瓜葉也做的這麽好吃,三毛錢一斤我也買!”林誌凱媳婦說。


  地瓜葉可是滿山都有的東西。就算自家不種地瓜,去別人地裏薅一簍子地瓜葉,人家也不會計較什麽。


  再說地瓜葉兒太茂盛了,還影響地瓜的成長,幫忙薅一薅反而是好事。


  林誌凱明白了,卻還是覺得不服氣,他幹脆也拿了筷子來嚐豬肚。


  “……”


  額滴老天爺呀,果然就是好吃!完全讓人停不下來的節奏!

  嚼的時候唇齒留香,又糯又筋道,就連吞咽的時候,那美味還在嗓子眼兒裏留鮮好一會兒。


  待進了肚子裏,又繼續在肚子裏散發著鮮美。


  也不怪林誌凱如此誇張的形容,這時代本來就窮,思想簡單,第一次吃一種美味的時候就是有足夠深刻。


  “你看看李豔那個蠢婆子和她的蠢兒子,”林誌凱媳婦繼續教育林誌凱,“花九分錢買一斤豬下水,打算著,十斤裏邊,至少也烀出來六斤吧?光本錢就九毛錢六斤熟的了,一開始也打算三毛錢賣出去一斤。結果落價到兩毛錢一斤,也沒人要!最後落得更慘!”


  “咋就沒人要呢?”林誌凱天天在公司裏做事,沒空呆在村子裏,所以還真不知道村子裏的家長裏短。


  再加上男子漢大丈夫粗糙,對村子裏的事漠不關心。


  “別提了,她做出來那股子腐臭味兒,隔著十裏路都能聞得見!”林誌凱媳婦這說的就很誇張了。


  “這倒也是,”林誌凱想了想,“咱們家不是也烀過,結果不好吃啊!我這還想著江來喜大妹子做出來的跟咱的也沒啥差別呢!鬧了半天就會這麽好吃!”


  林誌凱再看一眼吃到毫無禮貌可言的自家兒子。


  這孩子何曾這麽貪婪過。


  平時就算是吃大魚大肉,也曉得讓爸爸先吃,讓媽媽先吃,從小就這麽禮貌。


  結果現在……


  二斤豬下水,被這孩子差不多風卷殘雲的卷進肚子裏一斤了。


  也沒禮讓過他爸他媽。


  當然林誌凱這個大人也沒抗得住這種美食的誘惑。


  倒是他媳婦兒定力深。


  也不是因為定力深吧,而是心裏最疼兒子,平時兒子愛吃的,當娘的就舍不得吃。


  都養成習慣了。


  “先不說阿喜的生意已經做熟練了,也有可能是用了別的美食幫豬下水打開了銷量,咱們就隻說他們家孩子。他們家孩子賣豬下水的時候,可都敢讓人家免費嚐。結果李豔那個蠢婆子,不曉得是摳門還是有自知之明,居然不讓人家嚐!”林誌凱媳婦嗤笑著說。


  “所以一開始賣三毛錢一斤,壓根就沒人搭理她們。”林源突然下意識接了他媽媽的話。


  這事兒他也知道。


  他還去跟阿傑說過。


  其實以前,他跟阿傑並不對付的。


  但江來喜跟他爹林誌凱合作做生意,阿傑不敢和他鬧不愉快,怕讓兩家的生意合作不下去,所以才勉強不跟林源吵架了。


  但自從有一天,林源在阿傑麵前,把李豔和劉大壯給形容的要多狼狽有多狼狽之後,一向和他不對付的阿傑,居然還喜歡聽他說話了。


  他在心裏開心著,這步棋他果然走對了。


  林源這一說話之後,才反應過來,他隻顧自己吃好吃的了,居然把他爹媽給忽略了。


  看著被他吃了一大半的豬下水,有點兒不敢相信全是他一個人吃的。但還真的就是他吃的。


  “後來李豔那婆子著急了,”林誌凱媳婦又說了,“隻得落價了,改成了兩毛錢一斤。有人貪圖她們賣的比江來喜的便宜,就狠狠心買了一斤。結果嚐了嚐,那嘴巴快咧到耳朵根上去了……”


  “是吧,兒子?”林誌凱媳婦跟林源求證。


  林源點點頭:“那人我認識,是公社針織廠裏的張大嬸。張大嬸後悔萬分,找了李豔,說是要退貨。結果兩個李豔不給她退,兩個人就吵起來了。後來劉大壯也加入到吵架的陣營,吵的激烈後,劉大壯居然動手打了張大嬸。當時我在看熱鬧……”


  “做買賣最忌諱跟人吵架……結果劉大壯還敢打架?可真是能耐!”林誌凱說,“就算生意人有理,吵起來之後,顧客們也會躲得遠遠的,不敢買東西。所以別看我脾氣不好,我可從來不跟顧客們吵……”


  “那個張大嬸一生氣,說是那兩毛錢權當她丟到溝裏去了。然後她把她那一斤豬下水分給了圍觀著吃,圍觀者嚐了嚐,都說隻值一毛錢一斤。讓李豔賣一毛錢。李豔再次氣壞了,衝著圍觀者說了難聽話,後來人家說免費也不買了……”林源把他知道的都說了。


  “後來我聽說呀,”林誌凱媳婦說,“劉大壯居然動手把李豔給打了……”


  “啥?劉大壯居然敢打他娘?打他親娘?”林誌凱驚的眼珠子都快掉下來了。


  “他嫌棄他娘給他攬賠錢的買賣。最近,陳成老兄想開了,人家開始顧及人家的兩個親兒子,跟李豔一家人越來越疏遠。李豔家就窮了,現在卻屋漏偏逢連夜雨,居然又被李豔賠了錢。所以以劉大壯的牛脾氣,揍他娘也不稀奇……想必江來喜妹子也知道了這些事兒,肯定幸災樂禍了……”


  “那寧賢家的呢?後來他家的豬下水賣到哪兒去了?”雖然林誌凱跟寧賢是同事,但後來誰也不搭理誰了。


  其他的同時跟寧賢也不搭腔了。


  最近見寧賢總是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做事也不用心。


  他知道同事們都膈應了他,所以殺完了豬就早早把豬肉運回家,讓他媳婦兒溜街串巷的賣去。


  “他家的豬下水依然賣七分錢一斤,”林源說,“偶爾賣不完,就六分錢一斤,還有時候就五分錢唄。反正就是回到了初始,需要費整整一天時間才能賣完。”


  雖然也不一定天天虧錢賣,但沿街串巷叫賣一整天,哪如直接全部都賣給江來喜更簡單啊。


  而且一家一戶的散賣容易跑了稱。


  “那寧賢家的肯定要後悔死……”林誌凱說。


  “寧賢家的大娘經常在街上咒罵李豔,昨天李豔和寧賢家的大娘還動手打起來了呢……”


  “都成冤孽了……”林誌凱媳婦笑著說,“倒是江來喜妹子能沉得住氣,寧賢家的現在不管怎麽誘惑她,之前還說賣給她五分錢,很明顯是想砸咱們的場子,但江來喜妹子不買她家的……”


  “嗯,挺講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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