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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個不回家的女人

  「三天前,又出了一件人命案子,這是卷宗,你好好看一看,我和小樓及其它警員還得忙另外兩件案子。此事就只能看的了。等我們忙完了在來幫你。」


  雪落拿著卷宗回到了雪落凡塵咖啡店,把卷宗往桌子上一放,整個人就躺在了搖椅上養神。這時一位女士端著一杯咖啡走了進來。把咖啡往雪落面前一放,就拿起來一張卷宗看了起來。


  許久,女士放下來手中的卷宗,輕輕呼了一口氣。雪落適時睜開了逼著的眼睛:「夢憐,看完了,有什麼發現沒有。」


  沒錯,這位女士正是夢憐,「死者,葛雨晴,女,26歲。身高一米六七,死前身著職業裝,被發現與一個停工的工地。」


  「怎麼死的?」


  「四肢有被捆綁的痕迹,後腦勺被人在牆上撞過,不過不是致命傷。是被人用鈍器擊中左側太陽穴致死的。留了很多血。不過大部分都不是死者的。」


  「不是死者的,難道還會是兇手與死者搏鬥時留下的血。」


  「也對也不對,血應該是兇手留下的,不過不是人血,而是雞血,不過為什麼要怎麼做,就不得而知了。」


  夢憐遞過去一張照片:「這是現場照片,你看一看。」只見一個女人倒在地上,臉被手提包遮住了,地上有一大片血跡,已經轉成黑褐色了。


  「你認為她是怎麼被害死的。」


  「卷宗里初步猜測是搶劫殺人,因為死者包里的財務都不翼而飛了。」


  雪落沉思片刻:「我覺得不是搶劫殺人。搶劫的話,不用費盡心血把人綁到這麼偏僻的一個地方,再奪其財害其命,這樣風險太大,萬一被害人中途叫一聲,那就前功盡棄了。」


  「那就是綁架勒索咯,最後被撕票咯。」


  「有可能,也可能是某個不相干的一時惡向膽邊生的行為。在這個繁華的都市,有太多的人承受著難以扛起的生活重壓。一時想不開,就。。。」


  「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一切都要等調查后才知道,現在只是自己憑空推論而已,不要那麼較真啦。」


  「說的有點道理。」


  「現場這是要拆遷了嗎。」


  「是啊,這是拆遷房,人都搬走了,還有幾個釘子戶,暫時停工了。百米外才有條馬路。」


  「你看,死者死前穿的是職業裝,說明很可能是下班后就到了這裡,你說一個年輕職場女性跑到這荒郊野嶺的幹什麼,這也不是個偷情的好地方啊。」


  雪落喝了口咖啡,想了想又說;「還有,你想想看,如果不是自己要去的,那還有誰能把她約出來。應該是她信任的人。你再看,為什麼要把死者的臉遮住,那是不想讓死者在臨死前看到自己的臉。」


  「那為什麼不是你先前的假設,是綁票案,她是被人帶到這裡來的。」


  「從現場留下的痕迹看,應該是兩個人,沒有被拖拉痕迹,結合腳印來看,這就是第一案發現場。」


  「果然不愧是我的雪落,說得好有道理。」夢憐一臉的崇拜模樣。


  「那是當然。」雪落高高抬起他的頭,挺了挺胸膛。


  第二天,雪落來到了管寧小區,向死者家屬詢問線索不是個簡單的活。尤其是對一對結婚沒多久的新人來說。


  不是什麼高檔小區,沒有保安來攔人,雪落很容易就進去了,不過這兒環境還是不錯的,地上沒有垃圾,綠樹下還有幾個老頭老太太在下棋聊天。草叢間還有幾個小孩在嬉戲。


  雪落敲開了506的門,這就是葛雨晴夫妻的家了,開門的是一位中等身材的男子,長得溫文爾雅,高挺的鼻樑,帶著一副邊框眼鏡,穿著還算整潔,不過整個人顯得有些憔悴。此人就是葛雨晴的丈夫張凱傑了。


  進屋后,雪落打量了一下房間的布局,房間不大,卻布置地井井有條,客廳里擺放著一株茂盛的紫羅蘭,陽台上那盆是情人草吧,不過有點萎靡,是男主人這幾天忘澆水了吧。


  一塊淡藍色花紋的布蓋在茶几上,上面還端端正正擺放著一套茶具和一個紫砂壺,「這是金銀花茶,都是從老家帶來的,是從山上摘下來,自己做的,放心喝,夏天可以解暑。」


  雪落接過茶,道了聲謝謝。「冒昧問你一句,你最後一次見到你愛人是什麼時候?」


  「是大前天早上吧,那天吃過早飯各自上班后,我就一直沒有見過她,她沒有回家。」


  「恩,她幾天都沒有回家,難道你就不擔心嗎?沒有想過要報警?」雪落奇怪地問道。


  「我能不擔心嗎,但我不能報警,她被綁架了啊,報警會撕票的。」


  「納尼?」沒想到還是一起綁架撕票案。跟自己想的有點不一樣。「你沒有報警,但綁匪還是撕了票,是你不肯給錢嗎?」


  「怎麼會呢,綁匪要到錢不多,也就幾萬塊,又不是幾百萬,我當時就打過去了。錢沒了,還可以賺回來,人沒了,就再也回不來了,就當是花錢消災了,我想錢打過去了,他們就會放人,我一直在等雨晴回來,沒想到。。。」


  「好了,一個大男人就別哭哭啼啼了,能說說整件事情的經過嗎。」


  「讓您見笑了,一切還要從三天前說起,那天下班后我準備去接雨晴,但她打電話說晚上要和她的女性朋友出去聚會,叫我先回家,自己做點吃的。不用等他。」


  「她經常出去聚會嗎?你就一點都不介意。」


  「說真的,有點,不過都是些女性朋友,我也不好說什麼,總不能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吧。」


  「哦,那跟她聚會的都是些什麼人,你了解過嗎?」


  「我偷偷跟過幾次,都是她的女同學或同事,我都有她們的電話,見沒什麼異常情況,我也就隨她去了,之後就沒跟蹤過了。」


  「那天她是跟那幾位出去的,你有大電話問過嗎?」


  「開始是沒有的,後來出事了,就一個個打電話問過去,她們都說最近沒有舉行過什麼聚會。我沒想到她會跟我不知道的人出去聚會。」


  「你什麼時候知道出事的。」


  「那天我泡了一桶速食麵,一個人在家,覺得無聊,就把泡麵端到了電腦前,玩起了很久都沒有玩的遊戲,不知不覺時間就到了十點鐘,我見她還不回來,終於有點不放心,就打了一個電話過去,沒想到她說她正玩得盡興,要晚點回家。還叫我不要掃他興。你說這是幾個意思。」


  「然後你就不管她了,自己去睡了。」


  「哪有,一個人怎麼可能睡得著,到了十二點半,她還沒有回來,我是真有點著急。她第二天還要上班呢,沒有可能怎麼晚還不回家,我打她手機,提示關機,我就坐在沙發上,一邊看電視,一邊等她回來。只要門外一有響動,我就以為是她回來了,可開門一看,什麼都沒有,電視一直開著,我卻什麼都沒有看,只是不停換台,你說我是不是有病?」


  「你很正常,這是人之常情嘛,你是什麼時候接到綁匪電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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