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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往事

  梁警官很尷尬,不知道如何是好,按理說,他應該秉公辦理,但是,俗話又說,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他從這家火鍋店的老闆哪裡,沒少拿好處,自己也應該替張桂方說話,當然,一開始的時候,自己也是這麼乾的,但是,現在尷尬了,貌似這個一開始其貌不揚,自己絲毫沒有放進眼裡的小夥子,來頭更大,背景更深,於是,他兩難了。


  「你好,楊同學,請你跟我回趟警局,協助調查。」梁警官只能換一個態度,說話也客氣了很多,媽的,這叫什麼事啊?人與人之間,能不能少點套路,多點真誠?你就不能一開始的時候抖露自己的身份?那我也不用為難了啊。


  「那他呢?」楊飛用手指了指張桂方,

  「一起走。」這個時候,沒弄清楚楊飛的具體背景之前,梁警官慌啊,也不敢太過明顯的照顧張桂方,萬一要是楊飛生氣呢?這種得理不饒人的主,還是少惹為妙啊。


  「警告你們哈,別動我這些蔬菜,價值一個億呢,要是搞沒了一星半點,你們傾家蕩產也賠不起。」走之前,楊飛還不忘噁心火鍋店幾句。


  於是,火鍋店的服務員為難了,按理說,這個肯定是要打掃的,但是,這種情況下,到底是打掃,還是不打掃呢?


  聽了楊飛的話,其他人差點沒哭了,心想著,說你胖,你還喘起來了是吧?還尼瑪價值一個億呢,價值一億冥幣吧?就這些蔬菜,送給要飯的,估計人家都會嫌棄。


  梁警官和另外一個警察,是開一輛警車過來的,因為要帶楊飛和張桂方一起回去,所以,回去的時候,有些尷尬了。


  楊飛先上了警車的後排,然後做了下來。


  張桂方想跟著上去,結果,楊飛說話了:「滾,坐其他車去。」


  聽了楊飛的話,張桂方那個鬱悶啊,擱他平時的脾氣,早就動手了,但是,此時的他,只能一臉憋屈,用求助的目光看著梁警官。


  「車子太小,坐不下那麼多人,這樣吧,張經理,你自己想辦法找車子到警局,記得,別耽誤時間啊。」梁警官在沒弄清楊飛的背景之前,自然不敢得罪楊飛,任由著楊飛的性子。


  不過看到楊飛那個老子最**的樣子,梁警官有些相信,楊飛是有背景的人了,於是編了一個理由,讓張桂方找其他車子。


  聽了梁警官的話,張桂方差點沒吐血了,你說什麼?車子太小?媽的,這是標準的四座轎車,擠一擠,做五六個人也是沒有問題的好不?你,另外一個警官,加上楊飛,一共才三個人好不?怎麼就坐不下那麼多人了?編個理由,你也編個靠譜點的理由好不?

  其他人都蒙圈了,這個警察的態度,變得也太快了吧?電視劇也沒有這麼演的吧?

  梁警官看了看一個人坐在後排上楊飛,發現對方已經閉上眼睛,似乎在想著事情,根本沒有關注其他的事情,看到對方臨危不亂的做派,梁警官更加的慌張了,也更加相信楊飛的話了,一般人能有這個做派?早就誠惶誠恐的東張西望,或者打電話什麼的了吧?這個楊飛,恐怕真不好惹啊。


  車子慢慢發動了氣啦,一路上,梁警官不時的偷瞟一下坐在後座的楊飛,結果,楊飛好像睡著了一般,眼睛一直都是閉著的,他鬱悶了,原本還想通過楊飛的眼睛發現點什麼的呢,畢竟,很多時候,眼睛不會騙人。


  閉上眼睛的楊飛,不由的嘆氣,唉,自己還是衝動了。


  再一次坐在警察上,他的思緒飄到了好久之前。


  記得那時候,他還在上初三,成績優異,深受老師的喜愛,在他後面有一個活潑可愛的跟屁蟲,那是他青梅竹馬的小夥伴方博琳。


  有一天,在他和方博琳上學的途中,遇到了在學校附近晃蕩的一個小混混頭子,小混混頭子看上了方博琳,於是,那個小混混要求方博琳做他的女朋友。


  方博琳自然是不從,果斷的拒絕了,結果那個混混頭子帶著手下,拿出了刀恐嚇起方博琳,說,如果方博琳不同意,就給他毀容,楊飛自然自告奮勇的站了出來,想要給對方講道理,結果對方鳥都不鳥他,直接把他給推到了一邊,摔在了地上。


  他記得,自己被推倒在地的時候,方博琳很是心急,掙扎著想要衝過幾個混混的阻擋,要來到自己的身邊,結果,很不幸的是,推搡中,方博琳被小混混的刀子划傷了臉。


  小混混跑了,留下了一臉是血的方博琳,經好心人的幫助,他和方博琳被及時送進了醫院,他沒什麼事,只是輕微的擦傷,養幾天就好,但是,雖然即使的止血包紮了,但是,因為是小城市,醫療條件所限,所以,方博琳的臉上留下了一條嚇人的刀痕。


  後來,方博琳的父母報了警,結果那個小混混頭子,憑藉著家裡有關係,認識人,只在派出所呆了兩天便被放出來了,原本答應的賠償金也不了了之了。


  而樂觀可愛的方博琳,也變得易怒,自閉,不愛與人交流。


  原本無話不說的好朋友,突然像是變了一個人似得,楊飛很是自責,他覺得是自己沒有保護好對方,如果自己勇敢點,厲害點,或許方博琳就不會有事了。


  越想越糾結的他,找到了那個致方博琳毀容的小混混頭目討說法,結果被人多勢眾的對方再一次揍了一頓,報警無果之後,楊飛走上了極端,拿著把刀,趁著對方不注意,狠狠的捅了對方几刀。


  於是,楊飛坐上了警車,進了警察局,但因未滿16周歲,加之小混混頭子也沒有受到什麼重傷,最終是家裡賠了人家好多錢,才平息了這件事。


  見到方博琳受傷,對方不用賠錢,而小混混受傷,自己家卻要賠那麼多錢,那時候,他就明白一個道理,很多時候,警察是靠不住的,學習好,也是沒鳥用的,於是,像是變了一個人,開始學著用自己的拳頭,給自己討回公道。


  因為他夠狠,不怕死,敢拚命,在學校附近,慢慢的有了名氣,也有了自己的手下,但是,他的成績確實一落千丈,也從正面教材,那個別人家的孩子,變成了反面教材,成為家長教育孩子,引以為戒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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