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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侯家鎮最聰明的人

  第六章侯家鎮最聰明的人

  侯平安想到的這個人,是他老爹的結拜兄弟,姓岳,叫岳守道,排行第七,人稱岳老七。


  岳老七不老,也就三十不到的年紀。在侯平安原來的世界,這麼大的人說不定都還是單身,但岳老七卻有一對雙胞胎兒子,比侯平安都還大一歲。


  岳老七也住在村子里,還是村裡私塾的先生。村裡的孩子到六歲的時候,就需要去私塾里就學,這是侯平安父親訂的規矩。所以村裡的孩子更習慣叫他岳先生。


  岳老七平時都待在私塾里,哪怕學生休沐的日子,他也是待在那裡,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捧著一本書,拎著一壺酒,躺在他那張竹椅之上,休閑的曬著陽光。


  岳老七被稱作整個侯家鎮最聰明的人。聽說以前從軍的時候,就是一個類似於軍師的角色。


  侯平安有時候很想拿自己的那點小聰明去試試這個最聰明的人,但一想到岳老七當初在自己家拿著百十斤石鎖拋著玩的場景,就不寒而慄,還是做個乖孩子比較好,反正大部分的長輩都喜歡聽話的孩子。


  馬車沒有回侯府,直接來到了私塾。岳老七看到從馬車上下來的侯平安,略感好奇,就讓學生們自學之後,就從學堂里走了出來。


  侯平安雖然一年沒出過門,但很多人都曾經去過他家,所以在看到岳老七的第一時間,他就趕緊上前行禮。


  恭敬的對岳老七行禮,喊了一聲七叔之後,侯平安就被岳老七帶到了後面他經常曬太陽的小院子裡面。


  躺到了竹椅上的岳老七並未開口,只是靜靜的看著自己的這個大侄子。


  對於侯平安的聰慧,岳老七深有體會。當初侯平安說要讀書習字的時候,侯大海第一個請的人就是岳老七,只不過岳老七的口音帶著濃重的南方人色彩,所以才被侯平安淘汰。


  被岳老七這樣盯著,讓侯平安很不自在。


  與人對視是侯平安最害怕的事情。他不是一個有城府的人,很怕人家從他的眼睛里看出些秘密。所以在岳老七盯著他看的時候,侯平安就目光向下,看著他手裡的那本書,並把此次的來意說明。


  聽明白了侯平安的來意,岳老七並未多言。轉身進入身後的竹樓,人未出卻扔了本書出來。


  除了書,還有兩個人也被他扔了出來,順帶著還有一句話。


  「既然你願意出門了,那麼就帶著你的兩個哥哥玩幾天。」


  岳老七的兩個兒子,一個叫岳熊,一個叫岳牛。因為生下來的時候瘦弱不堪,所以起了這麼兩個名字,希望他們能長得像熊和牛一樣健壯。事情也是朝著這方面發展的,才比侯平安大一歲他們,身強體壯完全不輸習武幾年的人。


  可腦子卻好像都長到身上去了一樣,兄弟倆都木訥的讓人無語,除了沒大人在場的時候還能說幾句話以外,平常的時候,幾乎都是一言不發。


  一個被稱為整個侯家鎮最聰明的人,卻生了這麼兩個兒子,也確實夠岳老七鬱悶的。


  兩兄弟去過侯府好幾次,所以對侯平安並不陌生,再加上剛才他們老爹發話了,所以很順從的就跟著侯平安上了馬車。


  趕一隻是趕,趕一群也是趕。


  所以在回到家的第一時間,侯平安就讓人去把秦家的秦昊,劉家的劉蒙都叫了過來。後來想了想,又讓人去把陳蓮也叫了過來。


  秦昊、劉蒙和岳牛岳熊一樣,都是侯平安他老爸的結拜兄弟的兒子。侯平安在家一年,這幾個小子沒少來找他玩。


  侯大海他們當初兄弟七人結拜,除了兩人早早的過世以外,剩下的兄弟五人人都住在侯家村。


  陳蓮的父親也是,不過他卻是已經過世了的倆人之一。


  小夥伴們來家裡玩,當然是拿出好吃的來招待。可對於這個只有蒸煮的社會,侯平安實在不覺得廚房能有什麼好吃的。


  想想他還是決定做點燒烤,雖然沒有孜然和辣椒,但有黃酒和粗鹽,想來味道應該不會太差。


  東西自有下人去準備,至於岳牛和岳熊,在扔給他們一人一輛兒童車之後,侯平安就不管了。


  兒童車是侯平安這一年來無聊的時候製作的。因為沒有鏈條和滾動軸承,所以侯平安把踏板直接固定在了前輪之上。但還好,這個世界還有一種類似於滑動軸承的東西,讓兒童車還能進行小幅度的轉彎。


  只是腳力有點重,最起碼侯平安騎不了一里地。但對於身高馬大兩兄弟來說,那點分量還不放在眼裡。


  看到兩兄弟騎著車在院子里飛馳,侯平安就找了個地方坐了下來。一邊等著小夥伴們的到來,一邊翻看著手裡的書

  書是岳老七給他的那本,不是什麼經史子集。而是一本雜談,一本關於天下十大奇景的雜談。看這上面的筆跡,應該是岳老七自己寫的。


  只是侯平安有點奇怪,難道那個看上去三十歲不到的岳老七,這天下十大奇景都去過?


  開卷第一頁寫的就是天星洞的滾天雷。


  天星洞因其內嗜血蝙蝠覆頂垂落,睜眼猶如夜空繁星點點因而得名。


  嗜血蝙蝠之血有強身健體之效,幼童以此血泡之,日長,猶有洗經易髓之功,因而得江湖武林人士追捧。


  而捕獵此物,以驚蟄夜為最佳。但此物之血沾之既燃,被燒者在原野狂奔,猶如天雷滾落人間。


  試想,十里之地,千人沐火狂奔,場面何其壯觀。因而得天下十大奇景之稱,排名最末。


  注,其血為奇葯,其肉亦大補,但不可被其咬之。被咬者,血液凝稠,不出半柱香必死,無葯可醫……


  這就是書里所寫的關於天星洞的事情,只是記述的有點簡單,讓侯平安不是很明白。


  也不知道是不是古人都是這樣寫書的?

  而且這血這麼好的東西為什麼自己好像從來都沒用過?難道真的那麼貴?還是自己家用不起?難道這東西真的價比黃金?

  好東西誰都想要,侯平安亦不例外。但想著老管家曾說的價比黃金,讓他更堅定了自己要賺錢的決心。


  也不知道自己如果拿嗜血蝙蝠的血來泡澡,能不能泡個絕世高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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