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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消滅野狼豬(上)

  莫何一行三人來到了附近的一個鎮子——。


  鎮子的人不少,莎安娜雖然背了個大包袱,卻像條小泥鰍一樣靈活穿行在人群中。莫何跟雷恩只能緊緊跟著莎安娜快速的移動。


  將一些能賣錢的瑣碎東西賣完后,莫何得到了四個銅幣。用其中一個銅幣買了新的打火石,又用剩下的銅幣買了一些地瓜,芋頭等製作白糊糊食物的材料。最後他們才一起到傭兵酒吧去碰碰運氣,看看有什麼合適的任務。


  這個鎮子里的傭兵酒吧是一間矮小的兩層樓建築,牆角石頭長滿青苔,屋頂木製結構已經被雨水侵泡得發黑。一個木製招牌掛在門口上面,招牌上刻著啤酒和匕首的圖案。


  酒吧大門已經盡量建得高大,但就連莫何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都覺得有些壓抑,就更不用提一米八幾的雷恩了。


  小姑娘莎安娜一般很少跟莫何一起進酒吧,她會老實的在門口蹲著等。因為酒吧裡面有太多好吃的了,她一看到吃的東西就挪不開步子,所以乾脆還是不要看到食物,在門口聞聞香味就好。


  雷恩跟著莫何一起進了酒吧去看任務。之前因為莫何要一邊做任務一邊照顧莎安娜,所以只接難度很低的任務。因此每次任務所得的報酬也不過僅能夠用來購買一些日常用品和製作白糊糊食物的材料。


  有雷恩的加入,莎安娜可以有人照看,剩下的人就可以全力去進行任務。莫何正是考慮了這些,他走過以前經常駐足的低級任務區,來到了中級任務區。這裡的任務報酬會高一些,現在多了一口人,開銷也肯定會更大,做中級任務是在所難免的,也是莫何許久來想要嘗試一下的——他也不想讓小姑娘天天吃沒有營養的食物。


  中級任務區任務不多,只有三個,要麼是被其他傭兵嫌棄報酬跟難度不搭,要麼是難度超出自身能應付的範圍,要麼就是路途太遠不值得花費太多時間去做。


  看來看去都只有一個任務比較中意。


  「任務:消滅野狼豬報酬:1銀幣。任務內容:楓樹村闖入一隻野獸野狼豬,踐踏莊稼,傷害人畜。現急求勇士幫忙剿滅。萬分感謝。」莫何將任務念著,念完后問雷恩:「雷恩,你看這個任務怎麼樣?報酬很高,而且目標是一隻野獸。我想我們應該能夠應付得來。」


  雷恩看了下另外兩個,一個是保護幾個村民採藥,要爬上爬下,小姑娘可能不方便參與行動。一個是深入礦洞尋找礦石的任務,對於沒有挖掘工具的他們來說這個任務也無法進行。


  「看來這個消滅野狼豬的任務是最合適的了。不過這個野狼豬我小時候有在書上看過它的資料,可不是普通野獸,比野豬野狼都難對付得多的傢伙。」雷恩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那這個野狼豬你認為我們有把握處理掉嗎?」莫何還真不認識野狼豬是什麼,但中級的任務,想必不會是那些麻煩得離譜的傢伙,否則應該帖在高級或恐怖級的任務區域。


  「我也沒遇到過真正的野狼豬。但書上資料說,它有野豬一樣的頭跟狼的身軀。行動時候像一陣風,被攻擊的時候皮膚硬得像岩石。應該不會那麼輕易處理掉。」雷恩思考了一下回答。


  「那我們就做這個任務!暫時還沒辦法給你弄到武器,這個任務讓我先處理,你先幫忙照看莎安娜。」莫何對雷恩說出了自己的決定。


  「嗯!也好!不過就算我對長武器不擅長,有這木棍在手,我還是有戰鬥力的。應該足以應付這個任務。」雷恩說。


  之後,莫何取下了這個任務的羊皮紙,去酒吧櫃檯備註了任務,並且向吧台的接待美女詢問了任務地的路怎麼走。美女似乎對雷恩這樣的帥哥很心動,不時多看幾眼,這讓莫何花了更多的時間來得到答案。


  去楓樹村的路途要半天的時間,今天趕一下應該能在天黑前到。


  就這樣莫何、雷恩、莎安娜開始了消滅野狼豬的征途。


  小姑娘聽說任務報酬有1個銀幣,高興得啊啊啊的歡呼起來,繞著兩人連連轉了幾圈。小姑娘最高興的不是有錢了可以買好多好吃的,她更多的在歡呼破了之前他們接任務中最高報酬的記錄。之前歷史最高任務報酬記錄是20個銅幣(1銀幣=100銅幣),那筆錢為他們提供了一個月的生活保障。


  在去的路上,莎安娜高興的唱歌:先生,我想要份蛋糕!


  莫何也很高興跟莎安娜一起唱:好的,小姐,這是您的蛋糕!


  先生,我想要份乳酪!

  好的,小姐,這是您的乳酪!


  我還想要好多好多的雞肉和香腸!


  好的,好的,小姐,這是您的雞肉和香腸!

  嗯嗯嗯!如此美味我通通都吃掉!


  嗯嗯,通通都吃掉!


  啊,如此美味我還想再要!

  嗯嗯,好的小姐,這是您的蛋糕、乳酪、雞肉和香腸!


  嗯嗯,吃掉,吃掉,吃掉,我還想再要!

  霍霍霍,霍霍霍,小姐真是好肚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是矮人族的好姑娘!

  之後他們還一起唱了《我與野熊的約會》、《地精教你學做人》還有《早安我的野蠻人小姐》等許多傭兵們喜歡唱的歌。


  雷恩看著這兩個傢伙旁若無人的大聲唱歌,真的很令他羨慕和開心。雖然他也想加入,但是長期貴族階級的生活養成的那種優雅的生活作風讓他無法像莫何一樣像孩子般放聲高歌,而且還是唱這樣的市井歌曲。


  歌其實挺好聽的,雷恩也非常喜歡這些歌。他小時候曾經幻想自己當傭兵和遊俠。還經常偷偷瞞著家人去傭兵酒吧聽傭兵們講故事,久而久之傭兵們的歌他大概也會唱一些。


  但隨著年齡的增長,他被教育要有家族榮譽感和使命感,要成為英勇的戰士,而他的父親就是他最好的榜樣。


  一路高歌,時間過得很快。當最後一縷陽光還懸在天邊的時候,他們終於趕到了任務的目的地——楓樹村。


  在村口的村民發現了他們,詢問一番,了解到莫何他們是來幫忙消滅野狼豬的,就一齊帶他們到村長那去了。


  村長是個中年大叔,四十多歲,頭髮已經有幾縷斑白,人也顯得很憔悴,看著比實際年齡還要老十歲。他已經為野狼豬的事情煩透了心:村子臨近交租了,地里的莊稼被糟蹋嚴重。而且雞鴨羊牛也被這個野狼豬傷害了不少。領主大人一般不會出兵去管這些小規模的野獸襲擊事件,因此一切損失,一切的處理工作就都壓在了村長身上。


  當看見莫何他們過來,聽了村民解釋,村長緊縮的雙眉終於舒展開來,救星終於來了。等了這麼久,終於有人願意來幫幫他們這些苦難的農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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