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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花痴的另一面:世俗的逆賊

  剛吃完早餐出來,孟毅沉已在大廳等候我們。


  他今天換下西裝,走休閑風,穿著一件緊身的亞麻襯衫,肌肉的輪廓清晰可見。


  趙麗妃眼睛都直了,剛吃完飯,又開始大肆咽口水。


  相互招呼后,他客氣地問我們昨晚有沒有休息好。


  趙麗妃有點激動:「休息得太好了,酒店的床軟綿綿的,早上都捨不得起來呢。」


  「嗯」,孟毅沉盯著方笑說,「休息好了就OK,我們今天要長途跋涉,各位要做好準備,你們得換套休閑的衣服,我們不談工作,這幾天帶你們領略一下大新疆的壯麗山河。」


  「吔!太好了!謝謝孟總這麼體貼,我都好久沒有體驗過遠行的滋味,享受在路上的狂野了。」陳麗妃用半撒嬌的語氣說。


  我和方笑對視一下,無奈地笑笑。


  「那還不快去換衣服,趕快!」孟毅沉催促說。


  我們上樓迅速換了套便裝,走出酒店門口,看到停了兩輛進口賓士GLS級越野車。


  孟毅沉遞給我一把車鑰匙:「小宇兄,一路上妃妃就拜託你照顧一下了,遇到什麼事情電話聯繫。」


  「好,請放心。」


  接著,孟毅沉紳士地為方笑打開車門,他們上了前面的那輛車。


  其實,一輛GLS級四個姚明都裝得下,完全足夠裝下我們四個,何必開兩輛車浪費油錢和過路費呢。


  土豪撩妹的方式,常常是任性的,傻叉都看得出來,孟毅沉這是為了製造和方笑獨處的封閉空間。


  趙麗妃木著等我像孟毅沉那樣紳士地為她開車門,我沒甩她,自個兒進了駕駛室:「愣著幹嘛,等著過年收壓歲錢嗎?」


  「哼,」她不服氣地上了車,「你看看人家混血王子多紳士,怪不得你跟方主編這麼多年了,也沒泡上人家,你活該!」


  「我又不是你的混血王子,我可沒這麼紳士,再說了,你哪隻眼睛看見我想泡方主編了。」


  「文人,嘴硬!說不過你。」趙麗妃繼續不服。


  這時,孟毅沉從前面的車窗伸出手,做了個OK的手勢,我伸出手作出回應。


  啟動、出發,兩輛黑色的大塊頭,一前一後嗖嗖地駛出酒店,向高速路口疾馳而去。


  豪車真他.媽的是豪車,開到120了在車裡風噪幾乎都聽不見。


  趙麗妃閑得無聊,把MP3接上聽歌,邁克爾的youarenotalone。


  「你也喜歡傑克遜?」


  「何止喜歡,他簡直是我的神,我崇拜他,可惜他去了天堂。哎,聽到他走的消息后,我兩天沒有吃飯,窩在被子裡頭哭。」


  「喲,看來你是真愛啊。」


  「絕對真愛!」


  「那會兒聽到他不幸離世的消息,我也消沉了好久,我一個朋友,大老爺們兒的,還摟著我哭呢,嚷著我們的青春徹底完蛋了。」


  當時,袁正最先收到這個消息,一大早他在電話里告訴我的時候,我震驚了。


  他讓我去陪他,結果這廝恬不知恥地在他辦公室摟著我哭,他公司的員工湊在外面議論紛紛,大概等著袁總「出櫃」,這八卦夠消遣很長一段時間了。


  可我一直認為,如此迷戀傑克遜的人,應該和他一樣,是一個簡單、正義,內心充滿童真和善良的人。


  從來沒有想到,在巷子里對付文心和耿浩下毒手的幕後黑手會是他。


  袁正的所作所為,讓我的內心受到了重創。


  趙麗妃將我從思緒中拉了回來:「傑克遜的歌舞不止在感官上給人以美感,還能給人靈魂上的力量。我讀書的時候,一個人在國外,遇到什麼不開心的事情,聽聽他的歌,他像一個知己,告訴我不要灰心,要善待自己和世界。你不覺得音樂是一種神奇的力量嗎?對我們從事文字工作的人來說,是另一種靈感的源泉。」


  「你這花痴,不喜歡現在歌壇上的那些小白臉,說不過去啊。」


  「別看我有時有那麼一點點膚淺,呵呵,只是一時性起看看帥哥而已,沒有什麼別的想法。聽歌,我還是喜歡歐美的搖滾、爵士和朋克,對國內的小白臉真心無愛。」


  「對音樂的理解,跟你差不多,喜歡有力量和內涵的東西。從小喜歡聽歐美老歌曲,在我的世界里,音樂的列車顛簸過三次,第一次是約翰?列儂在槍聲中躺下的時候;第二次是黃家駒在舞台下睜著驚恐的雙眼的時候;第三次就是邁克爾?傑克遜的離去,這次顛簸來得真太突然了,因為沒有約翰?列儂與黃家駒的時間緩衝。本來還想著,哪天傑克遜來中國開演唱會,無論多貴都要貢獻一張門票的,結果,泡湯咯。」


  「看來,只有等我們去了天堂,才能聽到傑克遜的演唱會了,希望到時能搶到門票,嘻嘻。」


  「給你推薦紐約最近出來的一個雷鬼樂手的音樂,很帶感哦。」


  「先別說!讓我猜猜是誰!」趙麗妃突然用手捂著我的嘴,「最近出來的雷鬼樂手,還是紐約的,那一定是Matisyahu,對不對?」


  這妞性格直來直往,與其相處輕鬆,她瞪著眼睛等我的答案。


  「好吧,算你猜對了。」


  「吔!我們臭味相投,我也喜歡他。知道嗎,第一次聽到他的歌時,腦子裡浮現出這樣一幅畫面:憂鬱的黑人坐在一張50年代的木椅上,旁邊放著一把電吉他,背景是典型的黑人街區,*******、nucleardisarmament等五顏六色的塗鴉圍繞在他周圍,灰暗的天空破了一道縫,露出一點晨曦。」


  「不愧為文藝女青年,一開始我也以為他是個黑人,結果呢,是個猶太人。他信奉猶太教卻留著絡腮鬍,身上沒有一點cult式的叛逆,沒有耳洞和口紅,只有對信仰的守衛與對大同世界的理想表達。這樣的樂手,從心靈到外形都是純潔的,我喜歡。」


  趙麗妃突然不說話了,我看過去,她正盯著我。


  「怎麼了,我可不是混血王子,別瞎盯著我看啊,我會害羞的。」


  「難怪方笑這麼多年對你念念不忘,你跟孟毅沉他們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了?」


  「你有那麼一點點情趣和味道,身上有種與生俱來的叛逆和邪氣,很容易釣到女人的。」


  「女人不都喜歡踏踏實實老實本分的男人嗎?」


  「看來你沒有真正走進女人那顆騷動的內心,女人骨子裡渴望的,是狂野,但大部分女人沒有這個資本和膽量去追尋這份狂野,所以,她們只能早早找一個老實男葬送了青春,走進婚姻圍城,過柴米油鹽的小日子,滿足那些直男癌的審美需求。為了掩飾內心的空虛寂寞冷,她們找借口說,所有女人都喜歡平淡的生活,而且也應該相夫教子。其實,沒有人喜歡平淡,因為人的一輩子大部分時間都在平淡。能讓女人產生冒險衝動的男人,才真正有魅力,至少對於我來說是這樣。」


  「你是在暗中誇我有魅力嗎?」


  「看你臭美的。你嘛,有那麼一點點小魅力。」


  「好吧,我知道跟你那混血王子肯定是比不上了。」


  「哈哈,別看我神經兮兮的愛看帥哥,其實我就一嘴炮,嘴上鬧著玩玩而已,我內心是很深沉很嚮往獨立和自由的,不然老大不小了我還單著幹嘛,還不是不想被男權世界控制自己的人生。」


  「你哪裡老大不小了?人的年齡在於心境,只要你自己覺得自己還年輕你就年輕,何必在意他人的想法,你憑自己的能力生活,不倚靠任何人,你有權利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別看任何人的臉色,我理解並支持你。」


  「你是為數不多的對我說這些話的男生。其實以前受父母之命,去相過幾次親,他們一來就問我,你長這麼漂亮,以前男朋友很多吧,為什麼現在還單著呢,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啊,我話都不想跟他們說一句,真想抽他們幾個耳刮子,總是找個借口早早溜走了。以後,再也不會去相親什麼的了,簡直浪費我的生命。」


  「何止浪費生命,簡直就是出賣靈魂啊。」


  「哈哈,我們兩個真是世俗的逆賊,很久沒有跟別人敞開心扉聊得這麼高興了,謝謝你。」


  「要謝我,你現在用行動來表示吧。」


  「啊?你什麼意思。」


  「讓我放鬆一下。」


  「現在?在車上?」


  「對呀,現在我需要你,可以嗎?」


  「你……你怎麼也這麼壞。」趙麗妃並沒有生氣的意思,倒是羞紅了臉。


  「想多了吧,我是讓你幫我開會兒車,我累了,想眯一會兒。嘿嘿,你這花痴,思想又天馬行空了。」


  「你這個壞蛋,我要跟方笑告你欺負我!」趙麗妃羞澀地捶我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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