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洛克公園
晚上,紐約市的家酒店。
耐克公司雖然在選人的時候嚴苛,但對待候選者們,還是很大方的。所有進入最終決賽的十四人,都被安排在這家酒店。這雖然不是最高檔的酒店,但也並不差。至少這些候選者們之前從來沒住過這樣的酒店。
這十四人有十個都是街頭槌員,剩下的四人有一個來自發展聯盟,三個nba球員。
那十個街頭槌員,明顯是以碾壓者為首,此時都在酒店的娛樂室里玩著各種消磨時光的遊戲。他們根本不用為明天所去的地方而擔心,因為他們有幾個自小就是在那裡長大的。而其他街頭槌員們雖然不是來自那裡,但以他們街頭槌員的身份,再加上對碾壓者的崇拜,他們要去那裡也不是什麼難事。
而對於那個發展聯盟球員和三個nba球員來說,就有些麻煩了。
那處發展聯盟球員正在自己的房間中鬱悶地喝著小酒。他雖然也曾經想過去那個地方,但從未想過以這樣的方式去。這樣去就明白著是去挑戰的,而在那樣的地方,如果你沒有真本事就貿然去挑戰,那一定死得很難看。
另外兩個nba球員也是有些擔心。
雖然在nba球員的眼裡,對那種地方是很不屑甚至將其稱為「打野球」的地方,但那裡的球員們對nba球員同樣不屑。在他們看來,nba球員就是普通人,只不過運氣好一點進了nba而已。
至於文昊,此時在自己的房間之中,和瓊斯混不起一起商談著明天最後一輪測試,也就是明天的比賽。
瓊斯從窗外收回了看紐約夜景的目光,對文昊說:「文昊明天去的地方,可得當心啊,據說那裡有著他們的規矩,如果我們一不小心觸犯了那些規矩,那麼整個地方都會對我們懷有敵意,在那裡我們可就是寸步難行了。」
「沒錯,這就是街頭籃球的聖地——洛克公園。我曾經向上頭提過,把決賽的場地放在洛克公園,對你們這些正規聯賽的球員是不是公平,但無奈我一個小小的球探,人微言輕,上頭根本就沒有理我。看來我們只能硬著頭皮去洛克公園了。」混不起說道。
文昊倒是有些期待:「早就聽說過洛克公園的大名了,一直沒機會見識,這次終於能去看看了。」
「文昊,」混不起見文昊似乎根本沒把他的話聽進去,不得不提醒道,「你可不能大意。這裡是被稍為街頭籃球的聖地,但卻也被稱為nba球星們的墳地。這可不是好玩的。」
「正因為如此,所以要去見識見識。」文昊淡淡笑著說。
「好,我就服你這種膽識,我陪你去,」瓊斯一拍沙發背說道,「至於混不起你,不敢去就別去了。」
混不起有些急了:「不是我不敢去,我是為你們擔心。如果實在要去的話,我先打電話找個人,陪我們一起去。」
「哦?有這麼可怕嗎?難道去洛克公園打場球還要帶保鏢?」瓊斯開著玩笑。
「不,因為,這是洛克球員的規矩。」混不起說道,「明天真要去,你們就要記住:第一,不要輕易和別人對視,不要輕易和站在路邊的人搭腔;第二,千萬不能步行,一定要開車;第三,千萬不能顯露你的貴重物品。很有可能你的名牌球鞋、攝像機會被人搶走……」
瓊斯聽到這裡,抬起自己穿著一雙耐克的雙腳,眉頭皺了起來。
混不起繼續說道:「很有可能你會因為無意中看了那幾個哈林街區一眼而被狂揍一頓。」
「我靠,這麼變態!」瓊斯驚叫著。
「如果外地人真的要去洛克公園,必須由真正哈林街區長大的傢伙陪著,一切聽他們的,這是規矩。聖地就是聖地。」
混不起說到最後,表情變得嚴肅起來:「所以我要給一個哈林街區的傢伙打電話,讓他明天來陪我們。」
「哦,我看不必了,我倒想見識一些,洛克公園到底有多可怕。」文昊聽完混不起的話,默默說了一句。
瓊斯對於那什麼規矩則是滿臉不屑,見文昊如此說,他第一個同意:「我就不信他們能當街殺人不成?就我們三個一起去。當然,混不起你不敢的話,可以呆在這裡等我們的好消息。」
混不起見勸不住二人,只得無奈地搖搖頭,說道:「去,既然你們執意不要哈林街區的傢伙陪同,我當然要去。」
混不起的潛台詞是:就你們兩人去我也不放心啊,萬一有個什麼閃失,我的前途可不就全毀了嗎?我跟你們去,有個什麼情況的,我也好及時叫那哈林街區的傢伙啊。
一夜無話,次曰一早,吃過早飯,文昊等人便趕往哈林區第155街。
洛克公園就位於這裡,文昊等人驅車來到第155街時,周圍早人群已經多了起來。放眼看去,大多都是身材高大的黑人。往前不遠,有一棟17層的貧民樓,因為這裡是波羅棒球場的舊址,因此上棟貧民樓被戲稱為「波羅球場公寓」。
公寓的樓頂沒有人,只有晾衣繩和電視天線雜亂無章地蔓延著。
從這裡往下看去,就可以看到一處用紅綠油漆漆過的籃球場,這便是街頭籃球的聖地——洛克公園。
從60年前開始,洛克公園就是街球的聖地。這裡與nba的歷史一樣久遠。
1946年,紐約公園局職員霍爾康比·洛克,決心在悶熱的夏夜為哈萊姆區那些無所事事的孩子們找點消遣,於是他創立了一個夏季籃球聯賽。不過讓公園方面頭疼的是,洛克公園的球網總是用不上兩天就支離破碎了,最後公園管理者乾脆不再換球網,所以直到今天,光禿禿的籃圈仍然是街球場地的醒目標誌。
籃網的作用是減緩籃球下落的速度,在遠投時它也是一個醒目的標誌。沒有籃網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早期的街球很少有遠投,打球的人都喜歡採用扣籃或上香的方式得分,為此他們必須先晃過防守自己的人。街球花哨的風格由此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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