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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出租司機牌照個體

  我究竟是什麽意思?大概此時的你還不太明白吧!


  這還要從昨天的加班說起——我和相汐涵在加班的時候,調查著關於劉虎生前總乘坐的那輛出租車信息。


  從查找到的信息上來看,並沒有太多利於案件偵破的存在;這並不是我們警方無能,而是時間緊迫能調查到的信息屬實有限。


  不過倒也並非無用之功——雖說這些信息就好比是讓我們警方在霧裏看花,但隔霧看花的我卻有著洞若觀火的發現:


  出租車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隸屬於出租車公司的車隊車輛、另一種則是屬於個體私人的營運車輛,在私人營運車輛裏還分為網約車和私營出租車。


  而劉虎生前經常乘坐的這輛汽車尾號為731EJ的出租車,並不屬於網約車;但此輛出租車也並非是隸屬於出租車公司的車輛,那麽這輛出租車定然在私營出租車的範疇裏。


  通過排除法的判斷,在我和相汐涵研究過後,決定先讓警局的同事們去調查一下關於出租車尾號為731EJ的車輛歸屬問題。


  果不其然,通過車輛牌照的調查,我們得知該車輛的牌照是個體牌照,而合法持有該牌照的擁有人名叫夏迪。


  借此我們警方順藤摸瓜調出了夏迪的個人檔案:


  夏迪——男,未婚,1980年生人。曾有過販賣海洛yin的案底,被法院判刑在監獄裏坐牢改進兩年,因受刑期間表現良好所以在原有的期限裏提前半年被釋放。


  至於為什麽夏迪曾販賣毒品卻隻被法院判刑兩年呢?


  在我國刑法當中,對於fandu的規定是這樣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200克;或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yin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以及走私、販賣、運輸、製造其他少量毒品的,當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夏迪當初曾被查獲販賣海洛yin5克,由於販賣毒品情節不是極為惡劣,便被處以有期徒刑兩年。


  他的這些所作所為都記錄在他的檔案裏,所以他也是個有著fandu案底的有過之人。


  我們警方利用小半天的時間,將夏迪的所有資料、個人經曆介紹,以及其他相關信息進行匯總,從而局長相汐涵得出一個結論——夏迪或許本性不改,現今仍舊從事販賣毒品的勾當!

  相汐涵為什麽會對夏迪有著這樣的結論呢?


  原因很簡單,因為劉虎生前就是吸毒人員,而根據證人趙四的口供可以得知:


  劉虎在家的時候若是毒癮犯了,就必定都會乘坐由隻負責跑商場專線的夏迪,所駕駛的出租車去往商場。


  然後又會在十五分鍾左右的時間回來,從而還能擺脫毒癮犯了的舉動,變回和平常一樣……


  通過之前我和相汐涵親自駕車去商場的事情來說,可以證實排除掉劉虎到商場購買毒品的可能性。


  因為我們駕車,從劉虎家去往附近最近的商場,用時也在十五分鍾左右。


  那也就證明就算劉虎馬不停蹄的去商場,也沒有太多時間會到商場、乃至是路邊某個店麵進行毒品交易。


  而夏迪恰好還有著曾經販賣毒品的案底,這也就證明劉虎所吸食的毒品,極有可能就是從夏迪的手中進行購買的!

  於是,也就有了相汐涵對夏迪的結論——他可能還在從事販賣毒品的勾當。


  借由局長的結論,我也做出了大膽的推斷——劉虎的死,可能和夏迪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


  我為什麽會做出這樣的推斷,原因隻有一個:劉虎吸毒,夏迪fandu;劉虎身背外債仍舊吸毒,夏迪經濟來源依存fandu。


  一個吸毒之人和一個fandu之人會存在著怎樣的關係?也許隻是買賣的關係!

  可是買賣不成仁義在,倘若仁義不在,人又何在?

  人已不在,何來仁義?

  劉虎的死,夏迪可能真的脫不了幹係——這就是我的推斷。


  “惟臻,你去一趟檢察院吧!”


  相汐涵將我叫到她的局長辦公室裏,我一進門她便向我安排了任務。


  這突如其來的工作安排讓我始料不及,我毫不猶豫地開口問道:“相局,我去檢察院幹什麽?”


  “你去檢察院申請對出租車司機夏迪的逮捕,爭取在今晚之前就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哦~明白,那我這就去。”


  “等一下!去之前你幫我叫一下程峰。”


  “程峰?張隊和程峰最近還一直忙著汪磊的案子呢!相局,你現在找程峰,這……”


  我沒有經過大腦,本能的將疑問用嘴進行了表達,當我的話語一脫口,隻聽精神世界裏的前世瞬間炸了毛:


  “人家大美妞兒讓你幹啥,你幹就完了!你墨跡個錘子呢?你是領導還是人家是領導?”


  “我……怎麽了?我就多嘴把心裏的疑問說出來了,情商又低了?”


  “兄弟,你還知道你是多嘴呢?你都知道自己是多嘴,那你說什麽?你說你情商是高是低吧!”


  我能想象到——此刻自己精神世界裏的戚皓楓,無疑是苦笑著嘴臉衝我說著話。


  可能我這偶爾顯現的情商偏低,已經開始讓他無言以對了吧!


  不過好在局長不拘小節,也沒有和我在意這些細節:“惟臻,我想提審錢晨,再確認一下他們的工程建設到底是否存在偷工減料。”


  “那……你需要讓程峰幫你把錢晨帶回局裏?”


  “程峰和我搭檔多次,對於這種事情他明白怎麽處理。畢竟錢晨不是犯罪嫌疑人,而他們偷工減料的事情,還需要他的配合呢!”


  “這倒是!工程上偷工減料的事情本來就不用我們警方管,但是遇到了不管也不行。


  程峰情商高,能把錢晨給你帶過來,也能讓他好好的配合你調查。所以……我這就先去叫程峰!”


  酸,醋的味道?我不知道!

  反正……相汐涵的這句話“程峰和我搭檔多次,對於這種事情他明白怎麽處理。”不知為何,此話讓我心裏酸酸的……


  找到了程峰,見他正在張坤揚隊長的辦公室裏與其辦公,簡單言語過後程峰便先去了局長辦公室。


  “小許,你這是又要忙什麽呢?”


  “張隊,我得去檢察院申請下發逮捕證。”


  “哦?行,那你趕緊忙去。我手上也一堆事,有空咱們一起喝茶。”


  “好,到時候我請你!張隊,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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