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事件平息了解獄友
相汐涵還是不大願意采納我的處理方法,和我又爭執了好一會兒,可我又執意不想做出讓步。
期間,我還從相汐涵的口中,得到了醫院對我和這十一名獄友的傷勢診斷情況:
我們這間號房裏,連我在內一共有十二名犯人,都分別出現不同程度的傷勢——有的是輕微骨裂、有的是肌肉拉傷、有的是關節脫臼、還有的人是輕微腦震蕩……
總之皆無大礙,靜養幾日便可。
至於我呢?
除了幾處較為嚴重的皮肉傷之外,剩下的就是顎關節錯位。不過在我剛到醫院的時候,骨科醫生便用嫻熟的手法幫我關節複位了。
所以我與這群如狼似虎的獄友們,隻要安心在醫院靜養少許時間,基本上就可以重新回到監獄了。
額……這說得好像讓人感覺,我挺期盼回到監獄,給人一種監獄還是挺不錯的存在哈!
怎麽說呢?人的健康是第一位,進監獄雖然不好,但起碼代表人的身體健康。
可進醫院……反正不管怎麽說,還是身體棒棒、吃嘛嘛香得好!
對於我們這十二個人,在監獄號房裏發生打架的事件處理,最終相汐涵還是拗不過我這頭倔驢,在當晚就跟獄警方麵的相關領導取得了聯係。
結果自然是本著讓事件平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將此次事件壓了下去。
雖然我們全部受傷住進醫院,但對外隻是宣稱我們相互切磋武術、因力度把控不到位,所以各自出現不同程度的傷勢。
對於這種解釋,肯定會有很多人表示懷疑,但懷疑又能怎樣呢?
沒出人命、沒有造成太惡劣的影響、也沒有其他的目擊證人,所以此次事件也就不了了之了。
後來,相汐涵把那名男獄警給她的檔案袋,也給我看了看。用汐涵的話來說,這檔案袋裏的資料,她本來就是為我才要的。
資料都是毆打我的那十一名罪犯的相關信息,還有他們各自的入獄介紹。
在這十一個獄友裏麵,大部分的人都是犯了故意傷人或是坑蒙拐騙的罪行。其中,犯事最嚴重的是“小彪”——他砍掉了一個人的整條胳膊。
至於“瘦猴”嘛!他是因為偷盜入獄的,這倒也很符合他的樣貌,畢竟他那營養不良的長相也不像是個多會打架的人。
而梅砉的入獄原因則是比較奇葩——他竟然是因為別人賭博、自己多管閑事,被陷害才入獄的……
梅砉身材魁梧、身手不凡,在與我近身肉搏的一分多鍾裏,他基本上就沒落下風,而且我也是因為他才傷得更重。
梅砉是24歲進的監獄,被判了有期徒刑八年。
入獄前,梅砉就是混社會的,平時打打殺殺倒也是常事,但是他向來不拉幫結派、也沒有加入過任何heidao組織。
可能他自己就不習慣被人約束,同時還不願意自立山頭、稱王稱霸。所以他入獄前的狀態,基本上就是每天都在街上瞎混。
人們俗稱這種人為——街溜子!
沒事跟人要點保護費、幫人出出頭、打打架,然後賺點勞務費之類的。
對於梅砉來說,正經的工作肯定是沒有的,不正經的工作倒是做過幾個,也能讓他過得不像個乞丐那樣落魄。
但有一次他無意中遇見了一個與自己年紀相仿的,也是二十多歲的大小夥子,竟然為了拿錢要去賭博在拳打腳踢著一對老人。
梅砉當時就火了,雖然那個時候的他才24歲,但架不住這家夥長得膀大腰粗啊!
所以好管閑事兒的梅砉大步流星就跑了過去,來到那個小夥子麵前隻字不提,上去就是“啪、啪、啪——”三個大耳光……
結果這個小夥子當場就癱倒在地,緊接著右耳就開始出血。送到醫院後,被診斷出右耳耳膜破裂且耳部神經永久性受損,致使右耳完全喪失聽覺能力。
為什麽會這樣?
自然是因為梅砉打得那幾個巴掌才造成的,而那個小夥子毆打的那對老人,正是他本人的父母——因為他要拿自己父母的錢去賭博,老兩口不讓,所以這個不孝子便對自己的父母拳腳相向……
事後,因為沒有其他目擊證人,所以老兩口的供詞對梅花來說,就是判刑的關鍵。
可你猜怎麽著?
天底下,沒有父母會讓自己的孩子,白白挨別人的揍!哪怕自己的子女再不好、對自己再怎麽糟糕,可身為父母的人又怎麽可能不護犢子?
再說了,這對老夫妻還是老來得子,自然更是不能輕饒了梅砉。
當然,畢竟梅砉也確實傷了人,而且還讓人家耳朵聾了一隻——那是永久性完全喪失聽力啊!
所以這對老人的證詞,自然是向著自己的兒子。不僅隻字不提他們的兒子賭博,也不說他們的兒子打過自己;竟然還說梅砉與他們的兒子有仇,所以是故意毆打他們的兒子並讓其耳聾。
梅砉重傷他人是事實,而且梅砉不務正業、混社會也是事實。
再加上他之前就有打架鬥毆的案底,所以梅砉不出意外的被定了罪——致人重傷,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實說起來,如果梅砉有錢並願意進行賠償的話,那他還不至於被判坐牢八年這麽久。
可梅砉沒存款、也沒有穩定的收入,所以最後的結局就變成了牢獄之災八年……
當我知道了關於梅砉的一切後,我也終於明白為什麽他那麽仇視警察、仇視刑警,還時不時地總說“他娘的,警察沒一個好人!”
我猜……在他的內心深處,他應該是把自己會坐八年牢的原因,怪到了警方的頭上。
他可能感覺自己是在見義勇為、是在聲張正義,畢竟他是為了救那對老人。他還可能認為警方不負責任,不相信他的說辭、不去調查事實的真相。
可是怎麽調查真相呢?那個時候唯一的目擊證人,也隻不過是那對老夫妻而已!
雖然梅砉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他的方法用錯了!
哪有為了救人就去傷害人的道理?
哪有為了救人就去重傷他人的道理?
更何況……那對老人也不承認梅砉是在救他們!
傷害了他人就要付出代價,這就是法律!因為法律不是人,法律沒有生命、沒有感情,這也就是“法理無情”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