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發現問題開始推理
我的前世不正經,時常不分場合在精神世界裏跟我瞎扯皮。
我的前世很靠譜,總會在我孤獨無助的時候陪伴著我嘮嗑。
正因為戚皓楓此前與我的一係列胡亂交流,使得我現在的心情已經完完全全不再恐懼什麽了。
當然,除了告別恐懼之外,我也告別了自己的煩躁情緒。
戚皓楓說得沒錯——“你丫的能不能穩住啊!咋滴,沒心態啦?慢慢思考不會啊!著什麽急呢?”
這是前世對我所說的原話,此刻正在我的腦中響起。
我得謝謝他,因為他的話語沒有問題——我確實應該穩住,不可以心態急躁,而是應該慢慢思考。
之前的我有些過於著急了,所以自己把自己的思緒給逼在死胡同裏了。
這是不對的!
我需要重新疏理,好好思索問題,並開始借助相應的發現和思緒進行推理,從而將問題破解。
“呼~呼——”想清楚一切,我開始在現實世界中輕輕深呼吸。
抿了抿嘴,我咽下一口唾液,開始在腦子裏任由思緒言語:
“為什麽打掃過了現場,可是被血水染成淡紅色的白手套卻沒有被凶手丟掉呢?
難道是此人真的忘記了?還是沒有看到?或者……是真的故意不打算丟掉!
可……這是為什麽呢?為什麽隻有一隻呢?另一隻白手套又到底會在哪裏呢?”
當下,我先將凶器的事情暫時擱下,我決定思考一下“禮儀手套”的事情。
可如今的情況是手套並不完整,缺少了一隻,這讓我無法想通原因。
仔細回憶,還有一個問題很可疑——這是關於死者的身體。
“為什麽死者的“下體”,會被凶手如此殘忍地對待呢?凶手剪斷被害人“下體”的原因是什麽?”
這依舊是我腦子裏的話語,也是我無法說出口的死者慘狀。
很難想象凶手與死者是怎樣的關係,有著怎樣的深仇大恨,才會讓凶手對死者如此痛下殺手!
試想一下,將被害人的“下體”剪斷——你說……這算不算是分屍的一種?
這種殘忍的行凶手段,又讓我怎麽好意思開口?
我很難想清楚,為什麽死者的“下體”會被凶手如此對待。
“難道……死者的私生活不夠檢點,所以遭到仇殺了?”我開始摸著自己的下巴,輕聲說出了話。
可話音剛落下,我就感覺新的問題又接踵而至了。
“拋開這些問題暫且不談,最讓我奇怪的是……為什麽凶手還要將剪斷後的“下體”,放在死者自己的嘴裏呢?難不成……凶手會是一個“變態殺人魔”嗎?
還有,死者會死在“螢花漫舞”的酒店“情侶套房”的衛生間之中,這是不是就可以間接說明……或許此案也可能是死者的情人所為?
情人?女朋友!那個……未成年的男生!對呀!未成年男生為什麽會選監控死角的房間入住呢?這個問題又該怎麽解釋呢?
如此說來的話……凶手到底會是誰呢?犯罪嫌疑人的人選範圍該怎麽劃分呢?這起案件會不會是凶手為情殺人呢?
或許凶手是死者的情人,也有可能是死者的女友,還有可能是情敵?亦或者……就是……不,我還需要時間,我還得好好思考一下!”
我在腦子裏想了好多,也想了好久,但是我卻沒有絲毫的疲憊感,反而是變得越來越精神抖擻。
雖然眼下的問題有很多,但我還是可以確定一些事情:
首先,死者死於“情侶套房”的衛生間之內,並且全身一絲不掛,“下體”還被剪斷後放進了死者本人的嘴巴裏——這就足以說明死者是死於“情殺”的概率最大。
如果我的推理沒有問題的話,那麽……死者很有可能是在衛生間之中洗澡的時候,凶手進入了衛生間裏,然後彼此有了一些對話,或許期間還發生了一定程度的爭吵。
在這種時候,凶手出於某些原因最終將死者折磨致死,並且在衛生間之中將命案現場進行打掃清理。
其次,凶手為什麽要將死者的“下體”放在死者的嘴裏——這或許是因為凶手本人就是一個“變態”,喜歡這些重口味的東西,但……還有一點不可忽略,那便是凶手之所以會這樣做,很有可能是因愛生恨在故意懲罰死者!
倘若是情殺,那麽便能合理解釋被害人的“下體”被凶手剪斷,而後還將其放在了死者的嘴裏,這就是凶手在懲罰死者對自己的變心。
最後,以目前的情況來看,犯罪嫌疑人最有可能是死者本人的女朋友,也就是酒店前台之前所交代的——死者名叫“楊煜”,四天前,楊煜和未成年男生入住此房間,而到了第二天的時候,未成年男生離開了,隨之而來的是在當天的下午,一位自稱是“楊煜”本人的女朋友便出現了。
這個女人……應該並沒有欺騙酒店的前台姑娘,因為此人說對了“楊煜”的出生日期,這就表明哪怕該女子不是楊煜的女朋友,但至少也與楊煜熟絡。
如此推理的話,楊煜的女朋友或許會知道一些什麽隱情也不好說!
當下,也許最應該搞清楚的並不是確定犯罪嫌疑人是誰,而應該是先確定死者“楊煜”的女朋友,為什麽要來“螢花漫舞”酒店中找“楊煜”。
“該女子為什麽會來呢?是因為……來這裏“捉奸”?不,應該不是前來“捉奸”的,如果是來捉奸的話,那麽一定會爆發爭吵,酒店的相關工作人員也必定會知曉此事,從而匯報給我們警方!
既然不會出現“捉奸”的可能性,那死者的女朋友為什麽會突然出現在“螢花漫舞”的酒店裏呢?難不成……是楊煜將其約來見麵的?
很有可能!楊煜住在這家酒店的“情侶套房”之中,約自己的女朋友來此見麵,從而……度過浪漫的夜晚……這也沒有什麽問題啊!
要是這樣的話,該女子就必定是死者“楊煜”的女朋友,可是他們在見麵以後都發生了什麽呢?真的就是享受“二人世界”這麽簡單嗎?”
眼下,我的手摸著自己的下嘴唇,眼球也不自覺地隨意轉動——我在腦中暗自進行一係列的推理,從而也產生了連貫的問題。
這些問題或許有的稍顯多餘,但卻……與這起案件有著不可規避的聯係。
被害人的死,與其跟女朋友在“情侶套房”中見麵後,都發生了什麽……這兩件事情應該並無太多關聯,也因而才會顯得此種問題有些多餘。
畢竟,情侶之間,戀人關係,在主打浪漫的酒店“情侶套房”中見麵,除了進行該做的事情之外,似乎沒有什麽是與本案有關的聯係。
可……他們見麵以後,真的是做了該做的事情嗎?
有沒有可能是……他們根本就沒有進行該做的事情,反而是做了不該做的事情呢?
什麽是該做的?
什麽是不該做的?
男女之間,該做的是男女有別,授受不親!
男女之間,不該做的是男歡女愛,親密無間!
戀人的關係,貌似在酒店的“情侶套房”中,該做的事情隻有一件——愛意纏綿!
戀人的關係,既然在酒店的“情侶套房”中,不該做的事情也有一件——談判!
沒錯,就是談判——這是一種“男女有別,授受不親”的交談,對應著戀人的關係在“情侶套房”中有著最強烈的反差感,但卻也是最不應該的出現。
如此說來,死者“楊煜”在“情侶套房”中跟自己的女朋友做過什麽,這完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之間都交流過什麽。
什麽樣兒的交流,會讓被害人“楊煜”慘死於“情侶套房”的“衛生間”之中?
關於愛情的事情我不懂,但是關於破案的線索我很清楚——找到“楊煜”的女朋友,這就是可以偵破案件的線索。
隻不過……到底誰才是凶手,我現在還不敢隨意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