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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殺手的自白

  「你不說?我替你說說!」


  姜震宇拿起手裡黃勇生的檔案,分析道:「你家境不好,父母都是靠著做點麵條維持生計。每天很忙,沒有時間管你,從小你就性子也暴力,喜歡跟別人打架。」


  「但你身體瘦小,經常打不過別人,被大孩子欺負。學習不好,老師也不喜歡你,所以童年的人沒有任何成就感,很自卑。」


  「後來你父母出事,更沒有人管你,你開始放縱,整天流連於網吧和放映廳,看一些暴力影片。我記得那時候很流行槍戰遊戲,這讓你特別著迷。」


  「在遊戲中體會到殺人的快感,一槍爆頭,或者用刀直接砍死對方。這種殺戮讓你有存在感,讓你很興奮,有種掌控生命的刺激。」


  吳心緣看著黃勇生,讀微表情,姜震宇是高手,見慣了各種犯罪心理,一下子找到切入點。


  「你把青春期所有的躁動和叛逆都通過遊戲發泄出來,不過越來越不滿足那種不真實的殺戮,你需要更真實的刺激!」


  「我很好奇你用什麼借口引誘同齡人跟你回家?還有你的所有目標為什麼都是男性?」


  「強者不屑對女性下手!」


  黃勇生終於開口,冷笑道:「至於理由?太簡單,就說有個更刺激的遊戲需要人玩,他們自己乖乖的上鉤!」


  吳心緣一看兇手已經開口,不用浪費時間,發動心靈鑰匙,看看這個惡魔的內心。


  「我記得十二三歲時,在一次廟會上,看了一場錄像,片名叫《自由人》,講的是一個殺手獨來獨往的故事。我第一次覺得殺手很酷,與眾不同,很想體驗做殺手的感覺。」


  「從小就沒人管我,也沒有人在乎過我,一直都是我一個人。跟獨來獨往的殺手一樣,沒有朋友,沒有家人,只有自己。」


  黃勇生自我獨白道:「我喜歡槍戰遊戲,那種殺戮讓我很興奮,能親手掌控別人的生命,控制生殺大權,那種感覺真爽。」


  「後來我越來越不滿足遊戲,我做夢都想親手試試殺人的感覺!有一天忽然看見家中的軋麵條機支架,就躺在上面試一試,感覺很合適。我靈機一動把支架進一步改裝,把短板換成長板,又用綠廣告色刷新,重新一試,更加合適,我它起名叫「智能木馬」。


  「我覺得年輕人都有挑戰自我的想法,人人都不傻,以為自己很聰明。給它起名叫智能木馬,能使人失去戒備心,我就容易得手。」


  「有了工具,我想找個人試試,如果殺女人,顯示不了英雄氣概,決定選擇男人下手。」


  「我經常去網吧和錄像廳,那裡有很多年輕人,遊手好閒,無所事事,他們沒有社會經驗,很好騙,就從他們下手。」


  「第一個人叫王平,我騙資助他上學,回家拿錢為名,把他騙到家,這時天已快黑了。我指著智能木馬對王平說:「這是一種遊戲,能夠測試一個人的反應能力有多強。」


  「我親自演示一番后,王平自信地上了木馬,把頭卡在兩棍中間,面朝上,雙手被捆在木馬腿上。然後我突然用白布條勒他的脖子,還沒來得及反抗,王平就死了。」


  「人死之後,我心中比較亂,就想怎樣處理屍體。開始想把屍體拋到野外,一想容易被發現。想了有兩個小時左右,決定把屍體肢解。聽見鄰居家HN電視台梨園春節目正在播放時,我到西間開始把王平的衣服扒光,用俺家的菜刀把屍體肢解成七塊。」


  「我決定將屍塊埋在後院里,心想廁所旁邊比較合適,因為廁所有氣味,不容易被別人發現。就在廁所旁邊挖個坑,用化肥袋裝著王平的屍塊放到坑內,把袋子拿出后,將屍體掩埋。第二天上午再把王平的衣物和袋子一起燒掉。西間地上的血跡,把土翻過來掩埋。」


  吳心緣和姜震宇對視一眼,這個惡魔很狡猾,每一步都精心設計,難怪十幾年都沒有露出破綻。


  「把現場處理之後,我心裡有一種喜悅感,自己的願望終於實現。接著又有一種恐懼感,心裡害怕被發現,一直沒有敢再做案。」


  「隨著時間流逝,恐懼慢慢褪去,第一次殺人時比較匆忙,沒能真正感受到殺手的感覺,決定第二次殺人找回感覺。」


  「2002年夏天,我又在一家遊戲廳內碰見一男青年正玩遊戲機,但技術不高,便把他確定為目標。主動上前教他打遊戲的訣竅。通過交談,他自我介紹說叫吳非,在鎮中附近承包建築小活。我趁機以給他介紹更好的工作為名,把他騙到家。」


  「我指著木馬說,這是用人單位設計的一種智能遊戲,必須過關,否則用人單位不收。吳非信以為真,按照要求上了木馬。」


  「我將他捆好后,突然用白布條把他勒死。將屍體挪到西間,把埋王平的地方重新挖開,把他跟王平埋在一塊。」


  「殺了吳非之後,我感覺到自己成為一個殺手,但是人家那種殺手很利索,我還是不夠利索,同他們還有距離,還想練練。」


  「直到2003年1月,我才有機會在遊戲廳碰見劉楠,劉楠在高中上學,喜歡繪畫。我以去看畫為名,把劉楠騙到家中。」


  「一次一個人滿足不了我,我要挑戰高難度,找兩個人下手!」


  「有一天在新華書店西一電子遊戲廳,遇見兩個男青年,李明和宋理,二人都在六中上學,遊戲技術不高,身上還沒錢。我以回家取錢為名,將二人騙到家中。家中有花生豆,還有別的零食當菜,過春節時還剩下一斤永樂仙和幾瓶啤酒。我便勸他們喝酒,自己不喝。李明喝了一杯白酒,三瓶啤酒。宋理喝一杯白酒,一瓶啤酒。兩人當時就醉倒在地。」


  「第二天午飯後,為了不留下指紋和真實的筆跡,我帶著手套,寫了一封恐嚇信。信是寫給縣電話超市的趙華偉的,讓他送500元錢到月旦橋南河沿。我幾年跟著其姑父在駐馬店干建築活時,趙華偉是領工,怕我搶他位置,總給他穿小鞋,我要報復他!」


  「恐嚇信里寫要他送500元錢,但我並不想要錢,就想嚇唬他,那錢我絕對不可能去拿的。我還想去看看公安局如何破案?當時字跡不是真的,紙袋上又沒有指紋,我用紙墊著拿的,扔下后把紙帶走了,又沒腳印,不會這麼快懷疑到我。即使真的把我逮著,我也服了。」


  「殺手就是要不斷挑戰極限,跟警察鬥智斗勇,電影都是這樣,我也要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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