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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巨坑合同

  “還想用五十萬買我五百萬的歌,是真當我什麽都不懂。”


  宋依依一邊嘴上罵著一邊摁著鍵盤敲字回複。


  不過哪怕生氣,宋依依都沒把話給打得過於直白,畢竟她和楊芊芊都是一個公會的主播,臉撕得太破,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難免會有些尷尬。


  “還是不要了吧,李夏那邊都沒有寫出歌,我這就直接把歌曲改編賣給你,萬一不好聽就不好了。”


  宋依依覺得自己已經說得很委婉了,希望楊芊芊能懂她話裏的意思吧。


  但是楊芊芊被改編過的歌曲嚐過甜頭後,反而以為宋依依這是在為她著想。


  “沒事的,如果不好聽也可以五十萬賣給我呢,我不想你吃虧太多。”


  把消息發出去,楊芊芊也不由得思考起宋依依的話,如果李夏這首飛鳥和蟬做出來後,不符合預期,那……

  “不對不對。”


  楊芊芊搖了搖頭,話已經放了出去,已經不能收回。


  飛鳥和蟬如果真不行,也隻能硬著頭皮用五十萬買下改編權了。


  不過出於對李夏的信任,楊芊芊並沒有覺得他寫出來的歌會差到哪去。


  隻是她這條消息放在宋依依眼裏就是虛偽加得寸進尺了。


  “這女人真是魔怔了,還幫我考慮這麽長遠,嗬嗬。”


  宋依依索性直接給楊芊芊發了三個字回複:“知道了。”


  她已經懶得跟楊芊芊假意敷衍了,反正就當沒有看見就行了。


  就她和楊芊芊聊的這會時間,她直播間的粉絲們早就鬧騰著發彈幕問發生了什麽事,有的甚至還像是身臨其境一樣表演起對話的內容。


  宋依依翹著嘴,還好把直播間給靜音了,不然她腹誹楊芊芊的話就能帶起一股大節奏。
……

  李夏坐在沙發上仔細審閱著公會簽約合同。


  就在剛剛,兩個身穿西裝,腳穿皮鞋的中年男子敲響了家門。


  正揮動手指敲飛鳥和蟬歌詞的李夏不情願的走去開門。


  還以為是推銷商品的,沒想到這留著地中海發型的中年男人一開口就讓李夏改變了主意:“我們是懷影傳媒遣派跟您進行主播合同簽約的。”


  真是想睡覺來了一個枕頭。


  “三年三千萬?不就是說一年一千萬的簽約費?”


  李夏看到合同上顯示的簽約金額,有些驚訝。


  李夏的聲音不小,一旁沙發上的田包笑容滿麵道:“是的,三年三千萬,都是稅後的。”


  這個價格的確讓李夏動了心。


  隻要完成每周的直播時長,無論成績好壞,安穩直播三年,一年一千萬,真的很不錯。


  不過當李夏看到下麵這兩條【甲方同意把在直播當中所表演的才藝節目內容授權懷影傳媒有限公司】。


  【乙方有權把甲方直播當中展現的才藝內容進行有償出售給任一個人,平台】。


  “嘭!”


  李夏黑著臉把簽約合同重重拍在桌上。


  我敲泥馬。


  好家夥。


  這是把主意打到自己直播唱的歌身上來了。


  難怪一出手就是一年一千萬的合同,原來是看上自己直播唱的歌了。


  “嗬嗬,你們倒是打得好主意,我直播唱的歌全要給你們懷影傳媒,甚至你們還能把我的歌賣給別人,挺厲害的嘛。”


  李夏看著這兩個中年男人,似笑非笑的眯起眼。


  田包見李夏這壓抑怒氣的樣子,忙揮手說道:“您誤會了,雖然合同上注明我們懷影傳媒擁有您直播當中展示的才藝授權出售,但是我們卻是和您進行三七分成,往下這條就是。”


  “嗬嗬,對對對,你們七,我三,我看得很仔細。”


  李夏的眼睛眯成了一條線,這是真把他當成愣頭青來坑啊。


  以他現在一首歌賣出五百萬的價格,這所謂的一年一千萬,三年三千萬根本就是一個巨坑。


  而且這份簽約合同標明的是自己直播收到的禮物收益需要跟懷影傳媒進行四六分成,比以前的三七分成加多了百分十。


  這和自己如今的火熱勢頭來看,這份合同就跟賣身契沒有區別。


  還一簽就是三年,李夏還不如直接跑路去和鯊魚平台簽約。


  和鯊魚直播平台進行簽約,少去了公會分成這一項目,也就是鯊魚直播平台隻要他的禮物五五分成。


  但是直接簽約直播平台可是十分有風險的。


  由於簽約的主播基數大,想拿推薦,直播成績得好到非常,不然也隻是掛著一個直播平台直屬主播的名頭而已。


  就連簽約費用都沒有。


  反正就是養蠱一樣的,真要跟鯊魚直播平台簽約,就得考慮沒有簽約費的日子。


  不過唯一的好處就是平台的公會不幹預旗下主播的直播時長,想怎麽直播都行,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都隨便你。


  想拿推薦就得衝到主播人氣榜單,李夏並不擔心自己的人氣會拿不到人氣榜單的名次。


  隻是對於直簽鯊魚直播平台這事,李夏還是有些不爽的。


  這個世界的網絡直播平台竟然沒有簽約費。


  隻是對於如今懷影傳媒給出的合同,直簽鯊魚平台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這邊。


  田包已經拿著手機走出了屋子,正在樓梯間跟陳映嵐匯報李夏不肯簽約的事。


  “嵐姐,李夏不同意把他在直播唱的歌授權給我們。”


  “等等,你說李夏直播唱的歌授權?”


  陳映嵐聽得很懵。


  什麽時候懷影傳媒跟李夏簽約的合同有這麽一條了?


  “我交給你的合同裏有這一條嗎?”


  田包猶豫一陣,才緩緩說道:“嵐姐你的合同.……曹副會長說不合公司的規定,所以就……就換了一份。”


  “蠢!”


  陳映嵐咬著銀牙蹦出一個聲量頗高的字。


  曹禮想在合同上做文章,是真當李夏不認識字?


  陳映嵐知道曹禮看上了李夏在直播唱出來的歌曲價值。


  但是他也不想想李夏會為了每年一千萬的簽約合同而放棄他已經賣出五百萬的歌?

  宋依依也說了要跟他買一首歌,又是五百萬一首。


  這李夏一不缺錢,二以他如今的人氣,哪個大公會不搶著要?


  想用簽約費鎖死他,根本就不現實。


  反而還會弄巧成拙讓李夏堅定出走懷影傳媒的決心。


  真是麻煩事一樁接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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