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節 撲朔迷離緝兇徒
不管老百姓如何漠不關心,反正滬寧杭和濟南、北平、廣州等地的報刊上這幾天如火如荼的都是對宋案的猜測,甚至有的連細節都刻畫得惟妙惟肖。好像這些報紙的編輯都是赫克爾.保羅轉世一樣。
早在7月23日革命黨在上海召開的追悼宋遁初大會上,革命黨要人就一口咬死北方某要員是殺人主謀:孫武誣指「軍隊某當局」主使;沈縵雲指控「軍裝殺人」;喬夫的致哀代表馬君武則說什麼:「宋先生之死,實死於官僚派之手」;汪昭明則直斥北方聯省自治政府為「專制政府」、「假共和」、「強盜政府」、「殺人機關」,公開號召:「吾人須準備對付之方法,對付不了,則推倒之。不勝,則繼之以血戰」;潘仲蔭則大呼:「殺宋先生者非他,吳氏奸雄是也!(大拍掌)吾人繼宋先生未竟之志,第一當不承認吳氏為北方自治政府的首腦」;
吳宸軒弱弱的說一句「俺是國防部總長,從來就不是北方聯省自治政府的首腦,那個自治政府聯席會議主席是徐菊人徐老啊。您罵錯了,要不改改再罵?」徐菊人一對衛生球眼對這個毫無節操的老大表示自己的崇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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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黨們罵的正是起勁,沒有人願意在乎吳宸軒他們的辯解,罵錯了是常有的事情。反正革命黨嘛,罵錯了就罵錯了,認錯的不行。你有本事來南京咬我啊,吳宸軒一向對自己的下限沒有信心,不過待革命黨罵人的火力全開,吳宸軒才發現自己連「踹寡婦門、挖絕戶墳」的壞事都做了不老少,突然覺得自己乾的那些惡行其實也沒什麼嘛,至少和革命黨描繪的那個惡貫滿盈的大魔頭比起來,真實的自己還算得上純潔無邪。說到此處,一起開會的軍政兩邊的大佬們紛紛起立鼓掌表示贊同,同時為自己的老大繼續突破無恥的下限而表示自己由衷的欽佩之情,然後集體轉身奔向水龍頭那裡去清清腸胃了。
革命黨的浙江代表陸頌橘則說:「我說主犯並無別人,必系想做北方霸主的那一個人」;黃膺白也號召推倒吳宸軒等北方官僚:「非推倒吳氏不可。欲推倒吳氏,微論吾人,老死繼以幼,男死繼以婦。即就今日到會二萬人而論,有何一吳之不可倒?!」……最奇怪的是,留學英國的法學家、南京臨時政府司法總長伍廷芳也參加了大會,對同志們這些肆意踐踏法律的言行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看來真是「一入革門深似海,從此節操是路人」啊。
由此可見,當時革命黨「南派」真正關注的,不是通過法律手段查明真相,而是藉此案倒吳,以一勞永逸地消除他們對吳宸軒等一眾土鱉官僚們竊國的隱憂。因此,刺宋案對他們來說其實不是殺人案,而是有力的政治*鬥爭工具,通過它可以達到倒袁的政治目的。至於蔡鶴卿他們這些曾經的革命同志期望革命黨人「為人道計,為大局計,必得使法理與事實,兩得其平」完全是一廂情願。喬夫、胡傳儒等輩關心的不是人道也不是大局,更沒興趣遵循法理,尊重事實。
因此,革命黨內部所謂「法律解決」與「武力解決」兩派的分歧,不過是手段之爭,那「解決」指的不是將宋案查個水落石出,而是藉此結果老吳同學。宋遁初7月16日逝世,23日應桂馨被捕,24日租界捕房從應家搜出密件,25日喬夫從南京抵達上海,還不可能知道密件內容,但他當晚就與黃克敵等人商討對策,「決議無論如何按正當之手段,訴之於世界之公議,而將吳氏排斥之」,計劃由參議院提出彈劾國防總長吳宸軒案。這就是他們為何自始至終閉著眼睛嚷嚷,只專註於鬥倒老吳同學,毫無興趣通過法庭調查追出真正的幕後主謀來。
革命黨這麼干可以理解,但最不能原諒的還是革命黨人的御用史學家們。他們的機關報不必說,就連丁中江和陶菊隱這些海外的史學人士在其史學著作中也都只敢按著革命黨定下的調子跳舞,蓄意把應桂馨的自辯全文中的要緊處略去。不能不慨嘆中國史學研究之難,完全在於革命黨等政治家們的御用史學家們為後人刻意製造了障礙。
不過在上海的市面上,其實並不是革命黨的「吳氏刺宋」的論調佔據上風,很多有識之士都意識到這與近期的國會大選有關,作為大選失敗者的革命黨。雖然喬夫力邀宋赴寧共議國事,但是私下裡革命黨對這個三個月以前的同志非常痛恨,黨內打算清理門戶,天誅叛徒的不在少數。宋遁初遇難時,他的助手之一北一輝(就是後來成為力主侵略中國的日本法西斯鼻祖,可不是鳳凰座的青銅聖鬥士)也在上海,目睹了屍體入殮過程。因自發組織刺宋案真相調查團,他被日本駐滬領事勒令回國。在日後出版的《支那革命外史》中,他認為刺宋主謀是陳英士。
刺宋是陳琦美主使的說法在當時就甚囂塵上。原因之一是陳慣用暗殺手段。其中最著名的一例是行刺同屬革命陣營的廣東洪興會副會長陸正雄。兇手正是陳的得力助手常凱。在常凱的日記中有這樣一段文字:「看總理(喬夫)致蔡鶴卿先生書,益憤洪興陸正雄之罪不容誅。余之誅陸,乃出於為革命、為本黨之大義,由余一人自任其責,毫無求功、求知之意。然而總理最後信我與重我者,亦未始非由此事而起,但余與總理始終未提及此事也。」
另一個原因是陳琦美與應夔丞淵源頗深。陳琦美,1878年生,湖州人,於1903年來到上海,在一家絲棧當助理會計。因為他弟弟陳琦采幫青幫大佬范高頭的手下贏了官司,范主動提出與陳琦美結拜,使陳也一躍進入「大」字輩。大約就在這時候,陳琦美結識了應夔丞。1906年范高頭事發,陳琦美遠赴日本,先在東京警監學校學警察法律,後轉入喬夫創辦的成城學校學軍事。1908年,他回上海設立同盟會秘密機關,將應夔丞吸收入會。應家房屋很多,遇有機密事件陳琦美常去借用。
陳有口齒、主意、手段、行動「四捷」之稱,據說當時上海的戲園、茶館、澡堂、酒樓、妓院,哪個角落都有他的黨羽。光緒三十四年7月底,革命黨中部總會成立,他被推舉為庶務部長。
在革命時一些會黨大佬也出面為革命效力。上海光復后陳琦美當上革命軍駐滬都督,靠的是會黨人士以恐怖手段控制會場,而都督府參謀部諜報科科長正是應夔丞。後來應組織共進會,報紙廣告中列在第一位的發起人就是陳琦美。
宋遁初在離開革命黨前,陳琦美、應夔丞等人為他設宴,意圖彌合喬夫和宋遁初的矛盾。席間陳向宋問組閣之策,宋答以「大公無黨」。陳默然,應卻罵道:「你簡直是叛黨,我一定要給你一個報應。」說著就要掏手槍,被在場的其他人勸阻。宋說,「死無懼,志不可奪。」於是不歡而散。上海的沈翔雲是陳的重要謀士,也是情調處發展的在陳琦美身邊的卧底,從他那裡情調處已經得知,革命黨內許多人深恨宋,陳、應那些天一直在秘商要對付宋。沈的推斷是宋可能要出事,情調局上海站也曾經上報給總部,不過情調局賀老闆的批複是「密切監視,切勿驚動」,幾天之後宋果然遇刺。
宋遁初遇刺后,很快有警官去現場勘查,從車站酒吧洋服務員那裡得知,宋在議員接待室休息時,曾有3個人頻頻在室外窺探;在宋走出接待室時,其中兩人退到里月台西南角的水果攤旁,另一人站在里月台中央,很可能就是兇手。上海警方雖然統屬複雜,但是很多人已經是情調統調兩處的卧底或者是合作者,上海阿拉還是識相的,所以在兩處的督促下,偵破宋案的積極性非常高,讓喬夫等人都咋舌,這幫黑狗皮大爺什麼時候對革命黨(公民黨)的事情如此上心了,不過有的人就該坐不住了。
14日(宋遁初遇刺次日),寶善路六野旅館有人向警局報告,有個房客很可疑。此人叫武士英,身材矮小、面目兇惡,生活窘迫。宋遁初遇刺那天,有個姓馮的帶著三四個人來找他。之後武面露喜色,向隔壁房客借了3角錢車資外出。晚上8點他穿著新衣回來,用1元錢還了3角錢的借款。隔壁房客說:哪用這麼多!武手裡捏著幾十塊錢,得意地說,事成后還有一千。說完就出門去了。當晚他沒回旅館,第二天一早來店結清房錢就搬走了。
同日,有兩人到公共租界巡捕房報案,說刺宋是中華國民共進會會長應夔丞主使。之後,又有兩人(其中一人之前來過)第二次報案,說古董商王阿法也知道此事。23日晚上,又有第三次報案。巡捕房於是先找到王阿法詢問,而後採取了行動。午夜,正在迎春坊喝酒的應夔丞被捕。
至此,此案峰迴路轉,引起了很多後來史學家的猜測。當然陰謀論者更是懷疑這一切是否有人暗中操縱,不過吳宸軒和賀敏寒、余健等人的回憶錄中對此事都是統一口徑的,只談事後的處理,卻對事發前是否得到情報,還有採取了什麼措施來推動案件的偵破都絕口不提,似乎整個上海的山東商會勢力和情調局、統調局的上海站都是吃乾飯的,瞪著眼睛看戲而已。不過情調局和統調局上海站的兩位負責人後來的檔案中卻記載著當年的工作業績為優良,這裡面的道道,恐怕不足為外人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