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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U型彎道(上)

  當然,更進一步的鑒定還得等見到定位儀再說。


  我們邊走邊說,時間過得飛快,轉眼就到了一個岔路口。


  說是岔路口其實也不算是岔路口,更像是走到這兒突然沒路了,然後有人挖開了一條約三人寬的通道,把挖出來的碎石塊隨意地堆砌在通道中間,分出了一條一米寬的大洞,和一條半米寬的小洞,大洞的洞頂有60厘米高,小洞的洞頂大概只有40厘米高。


  總之,看上去有些古怪。我眼神示意阿梨先停下,接過她的手電筒,上前查看。


  這洞裡面的挖痕十分雜亂,什麼方向的都有,不像是人類正常意識下的產物;細看時,這些挖痕每一個都是頭部粗尾部鋒利,長度均在十厘米左右,並且挖得很深。如果是人力使用工具而為的話,那麼這個人的力氣絕對不是一般的大,形同猛獸;可如果是某種動物用爪子抓出來的話,那麼這個動物一定不是我們能抵抗的。


  這些話自然不能告訴阿梨,只能往肚子里咽。手電筒接著往邊上打,旁邊挖出來的碎石把通道中間堵成了一堵牆,徹底把小洞隔開,我拿手電筒照了一下,沒想到連石頭縫都給石頭堵死了,光線根本穿不過去。


  滾落在地上大大小小的碎石也有幾層厚,因此無法根據腳印來判斷師弟他們走的是哪條路,因為根本沒有人可以在石頭上留下腳印(你要是腳底上沾得有東西就別跟我抬杠了)。


  我沒接著往裡走,退出來跟阿梨簡單說了一下情況,問道:「你有什麼想法?」


  阿梨蹲在大洞口看了一圈,說道:「我覺得有些奇怪。一般人打洞,都會把挖出來的土石放在不礙事的地方,這放在路中間的,我還是頭一次見。」


  我把當時的第二種猜測咽下去沒說,只說第一種,順著阿梨的思路往下走:「也有可能是兩隊人同時施工,一隊挖左邊,一隊挖右邊,他們都習慣性地把挖出來的石頭往身後扔,也就是通道中間。」


  阿梨立刻搖搖頭:「不對,如果是兩隊同時施工,說明這個地方需要的工程量很大,起碼得打通一條能容納三人同時通過的通道,可他們卻把石頭堵在通道中間,這個通道豈不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變窄了?」


  我被阿梨問住了,是啊,這樣徒勞無功的事為什麼要做呢?


  不妨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我,走到這裡,突然發現走投無路了,我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原路折回去,第二反應才是開闢出一條新路——這有點遇神殺神,遇佛殺佛的意味,倒是跟師弟的風格有點像。


  這個時候,我為了儘快出去,正常的想法肯定是不願意多費時間和力氣,只需要挖出一條能夠容納我個人通過的路就行了,就跟老喬說的土夫子挖盜洞是一個道理,不需要挖得很寬敞,能過人就行。


  可當時,出於某種原因,我沒有這麼做,而是挖了一條能容納三個人同時通行的康庄大道,而且還他娘的把封石隨意堆砌在了路中間……這樣做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是我的同伴中有一個超級大胖子,他一個人就佔了三個人的地兒,所以不得不把洞挖寬?然而,在挖洞的過程中,這個胖子勞心勞力,給累成了一個瘦子,所以道兒又變窄了?

  我正胡思亂想著,阿梨突然說道:「乾一哥哥,或許,我們不能用人的思維來考慮這件事,萬一這個洞,不是人挖的……」


  在這樣的環境里,阿梨突然一出聲本來就嚇了我一跳,說得又不是人的事,聽得我心裡毛毛的,頭皮嗡地一下就麻了。


  阿梨的想法與我當時的第二種猜測不謀而合,在拿一個正常人的思維都解釋不通的情況下,想到這一步也是早晚的事。


  我的眼睛不由往大洞的挖痕上掃了一圈,正掃見並排五道三厘米深的抓痕,心中立刻打了一個寒顫,如果真是某種動物的話,這個爪子未免也太鋒利了吧,一爪竟能將一塊完整的天然花崗岩抓出拳頭大的坑槽,要是抓在人身上……我的老天,只怕是半個身子都要給撓穿了。


  作為這裡唯一的男人,我必須強打起精神,給阿梨壯膽,也是給我自己壯膽。我說道:「不管怎樣,我們都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從現在起,把武器都拿在手上,時刻保持警惕,野獸最喜歡從背後偷襲人,阿梨,一會兒你走我前面,遇到突發情況,什麼都別管,先放一鞭。」


  阿梨點點頭,謹慎地將九尾鞭攥在手裡,我接著說道:「咱們再在這裡討論這兩個洞的設計理念也沒有意義,反正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總之,咱們小心就是了。小兌是一路追蹤黑衣人到這個地方,肯定沒有時間像咱們這樣想這麼多,不過,他既然知道咱們還在後面,遇到岔路口,勢必會在路口處留下記號。阿梨,你從小洞找,我從大洞找,師弟的慣用記號是一個倒三角,你看看洞口附近有沒有。」


  分完工才想起來,手電筒只有一把,我的那支打火機當時從洞崖上掉下來也不知道掉哪去了。這時,阿梨從貼身的口袋裡又摸出一支打火機給我,看來是私貨,之前匯總裝備重新分配的時候沒拿出來。


  阿梨給我之後就往小洞里鑽了,顯然不想跟我多解釋。她這一走,帶著光線也暗了,我隱隱約約覺得這打火機有點眼熟,手感也不錯,金屬外殼,一掂就知道是上等的外國貨。


  我摸索到大洞口,「咔嚓」點開,登時,就給我呆住了,這不我送出手的那支嘛!

  1933年老美首產的金屬打火機,一經面世,便以其能滿足任何惡劣條件下點火需求的防風技術迅速佔領市場,而且點一次火能堅持15—20分鐘,是野外探險家的首選。現在市面上賣的大多都是贗品,這支還是我托小胖從他在邊防當兵的二叔那裡代購的。當時一共買了兩支,一支給了師弟,另外一支本來是我自己用的,後來阿梨看到了說喜歡,就送給了她。


  沒想到,幾年之後,這小傢伙繞了一圈,又回到了我手上,那句歌怎麼唱來著,有緣千里來相會!

  找著找著,我又想起了火焰后的那雙眼睛,陰冷冷的,沒有一點生氣,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死人。可奇怪的是,當時我的第一反應並不覺得那是一個死人,反倒覺得有些眼熟,那樣一雙波瀾不驚的眼睛,似乎是在哪裡見過……我稍微一想,想起來了,冷板凳!


  難道,他就是師弟引的那條「蛇」——黑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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