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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風休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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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超盯著銅壺,“離宵禁還有幾個時辰。”


  “你要去哪啊?”


  “自然是找李順德的下處了。我似乎想起來了,那個李順德,是住在平康坊的。”


  張少聰噴了茶水,幾乎被嗆死了,“噗!我說啊,你這沒記錯吧。”


  莫超滿是無辜地說:“確實沒記錯啊,就是在平康坊啊。”


  “他一個山野村夫,還跑到那兒,那種風流之地,是他去的?”


  裏麵住的要麽是皇親國戚,要麽達官貴人,再要麽就剩下那些名妓了。無論哪個,都不是他李順德能近的。


  “你別說,這個山野村夫,還真的跑到了平康坊。不過他隻是在平康坊旁邊的崇仁坊借宿了幾晚上。”


  張少聰這才舒心,他還以為他要到平康坊一家一家去找李順德的蹤跡呢。“李順德身上能有幾個子啊,他的錢,還不夠半天呢。”


  “你想到哪去了啊,你是想到平康坊玩玩,但又怕被姑娘們嫌棄吧。這可沒啥怕的,錢一出,腿一伸,定有人撲上來。”莫超麵不紅,心不跳地說。


  “喂,想歪的是你吧。都知道我是出了名懼內的人,你,你還把我往陰溝裏帶,是坑害我吧。”張少聰急了。


  非到萬不得已,不會泄露他懼內的事實。


  “怕什麽啊,妻妾成群,男男女女歡笑那是正常的,再說了,你都當那麽多年官了,還能沒錢養個家姬什麽的?”莫超在這事上可一點不含糊。


  張少聰語塞,“有閑錢也不花在風月上,再說了,我和荊人感情向來篤厚,再多一個經不起啊。正所謂糟糠之妻不可棄,不能為了一時之快,傷了情分。”


  他與妻多年來恩恩愛愛,沒必要再找一堆女子。他都是快四十的人了,沒閑心去想穠豔的了。還有啊,他的確懼內,但更多是尊敬發妻,處處讓著她,哪怕她養娃後脾氣差了點,他也從沒對她發過一次火。


  “木魚腦袋啊。”莫超還想著平康坊裏喚名令宣的女子,本想順道去見見他,可看張主事那般不肯,便作罷了。“你看看裴緒,以前長安名氣最大、技藝最高超的,不還是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嗎?雖說他已經改邪歸正了,但當時那可是鬧得沸沸揚揚。”


  他口無遮攔,對風花雪月還嘖嘖不已,張主事真是拿他沒辦法了。“你快醒醒吧,裴舍人聽見了,會罵死你的。”


  莫超忽地笑了,“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所以我覺得未必。你看裴舍人那麽矯情的性子,現在變得規規矩矩,還要娶名門女公子,那生活滋潤著呢。”


  “我求求您了,您老的話忒多了點。”張少聰恨不得給他跪下,“青天白日的,您就別說那些風情場了。”


  “行了,到平康坊看一眼,咱就去崇仁坊。”


  兩人驅車趕往平康坊。好一個裏坊,燈火迷離處,真乃煙花紛繁之地。


  張少聰總算拉住了這個隨心所欲的家夥。剛剛的話著實讓他出了身冷汗,而且還是大汗淋漓。“你可別打歪主意,要是知道我們公然嫖了娼妓,回去後就等著被免職吧。”


  “怕啥啊,隻是看看,難不成還能把我眼睛戳瞎了?”


  張主事小聲說:“我說的是鍾處勤啊,他老人家最忌諱這些了。”


  其實鍾處勤這人,頂多是耍耍嘴上功夫,正事還得是他們來做。但他怕就怕在那人把話鋒對準他們。


  “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繡花枕頭一包草,那是中看不中用啊。他也就揭發個秘聞來勁,其他的一個也辦不成。”莫超大放厥詞。


  張少聰真想馬車顛簸著他便不甚咬掉了自己舌頭。“那鍾處勤脾氣比程光允還橫呢,你要是對付他,先考慮考慮對付程光允吧。”


  “你可真夠無趣的。和裴紀那矯情的個性一模一樣。”


  裴少監和矯情?這大理正可真會說話,那裴紀是官拜秘書少監,從四品上,比他個從五品下的大理正足足高了三級。這官大一級就能壓死人,官大三級,那就能壓得他永世不得翻身。


  張少聰語塞,“我……”


  “腦袋可真不靈光,和他相差甚遠啊。”


  他已經懶得和他說話了,“到地方了。”


  馬車剛停住,張少聰就跳下去了,但該往哪裏去,他就不清楚了。


  “你這樣子,是想把我甩了吧。算了,我大人不記小人過。我帶你走。”莫超不用猜都知道他是煩了。“不過啊,我是準備在這待一宿,你可不準瞎說話。”


  張少聰訕訕笑道:“行。”


  “嗐,那快進去吧。”


  莫超大搖大擺地走進巷子裏。那條清減的巷子,倒像是別處,與這平康坊格格不入。房舍皆是不起眼的,被附近的大宅院奪去了風采。


  “李順德來找的就是這的主人。”


  “這地方看起來,隻是平民人家罷了。北裏歡歌處處存,竟會有這樣的地方。”


  他是風月場中做慣了的,自然曉得平康坊裏的規矩。“你懂什麽啊,這是處有名的教坊。裏麵的丫頭都要經過十來年的訓練,歌舞、詩詞、音樂通通要學。李順德來這恐怕是尋人吧。”


  “找人?他那種人會在這認識人?”


  “你呀,也不細細問問那老人家。他說李家有個女兒自幼便送到這了。”


  張少聰不禁沉心,“好好的,為啥要把女兒送到這種地方來?”


  “自然是圖錢啊,家裏都揭不開鍋了,再不舍得女兒,就得全家餓死了。送到這種地方,於李家而言也不算虧。在這裏,一女子可值上千金啊。”莫超笑道。


  他不敢苟同,“我就是窮死了,也不會讓女兒踏進這種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


  把女子送入煙柳之地任人踐踏,隻為換點如來去流水的錢,這樣的事張主事是斷斷不會做的。也絕對會阻止旁人做出這等泯滅良知的事。不過在莫超看來,人情薄比紙,什麽都是留不住的。他隻會認為,自己都活不下去呢,才不會顧及旁人。哪種對,哪種錯,也許沒有個結果吧。


  莫超輕笑了聲,“快進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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