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手熟練地順著林知夏的手腕滑落,和他五指緊扣。


  眾目睽睽和竊竊私語之中,盛朗拉著林知夏的手,帶著他走向舞池。


  幽暗的光線和閃爍不定的燈光在一定程度上給人們的視線添加了阻礙,也給林知夏帶來了一份安全感。


  他的心從未跳得這麽激烈,他的腳步也從沒如此虛軟。


  林知夏就好像回到了和盛朗剛剛表白的那個夜晚,自己也是這麽暈乎乎地被他牽回了家。


  “我不會跳舞。”林知夏小聲說。


  “沒事。”盛朗摟住了他,“我跳的也不好。咱們隨著音樂搖一搖就行了。”


  體溫透過薄薄的衣衫傳遞給彼此。


  盛朗一身深色衣褲,人如一道暗影。而林知夏的白襯衫在紫光燈的照射下雪亮刺目。


  兩人隨著音樂,笨拙地邁出了腳步。


  有一種如潮水般的情緒從四麵八方湧來,溫柔地將他們包裹,把他們從整個世界中剝離了出來。


  林知夏不再留意四周的目光,過激的心跳也逐漸歸於正常。


  盛朗用了點香水,那是一股淡淡的冷杉香,清爽好聞,一點兒都不帶脂粉氣。


  林知夏呼吸著這一股香氣,手放在盛朗的肩上,隨他帶著自己在舞池中慢慢地踱著步。


  歌裏唱著:“I have loved you all along.”(我一直都愛著你)

  “小夏……”盛朗輕聲喚。


  林知夏抬頭,望進那一片碧綠的湖水中。


  I keep dieaming you"ll be h me and you"ll never go.(我一直希望你能與我在一起,不離不棄。)

  “三年。”盛朗說。


  “什麽?”


  “我爭取三年內混出個人樣來。”盛朗說,“這樣我們倆就能實現機票自由,要見麵很容易了。如果順利,五年內,我會自己創業,在國內紮根。然後就好好守著你過日子。”


  飄忽的彩光中,盛朗的麵孔削瘦俊美,眉眼是如此地溫情脈脈,像一頭忠誠的、被人類徹底馴服了的狼。


  “小狼,”林知夏說,“你對我真好。”


  “因為我愛你呀。”盛朗笑,“男人不該對自己媳……老公好點嗎?”


  林知夏莞爾,柔聲道:“我也愛你。”


  “我知道。”盛朗得意地挑眉,“我知道你雖然嘴上不愛說,可是對哥迷戀得要死。不過沒關係,哥就喜歡你這股作勁兒。不論你怎麽樣,我都喜歡。”


  這一番告白天真樸素,卻又是那麽熾烈。林知夏覺得自己就像向火的雪人,融化成了溫暖的涓涓細流。


  林知夏突然止步,繼而拉著盛朗的手,一言不發地朝著外走。


  盛朗在短暫的驚訝過後回過了神,緊隨著林知夏的腳步。兩人穿過人群,走出了禮堂的大門,奔進初夏的夜色裏。
-

  回家的一路上,兩人都沒有說話。


  手卻是緊緊地交握著,心照不宣的興奮通過相貼的肌膚傳遞給彼此,掌心滿是汗水。


  盛家的小旅館正是生意最好的時候。兩個少年在一片曖昧的動靜中往樓頂跑,心咚咚地狂跳著,跑得渾身大汗淋淋。


  到了天台上,盛朗反手關上了樓梯的門,一把將林知夏摁在門板上,用力吻住。


  積累了太久的情愫如火山噴發,再也沒有任何力量能將之阻擋。


  林知夏覺得自己渾身都在細細顫抖,可摟著盛朗的肩,又覺得他顫得比自己還厲害。


  他們急切地吻著,像缺氧的人,或是渴水的魚。


  半晌唇分,對視之中,兩雙眼睛在幽暗中都明亮如熾。


  有些話不用說,彼此都明白。


  盛朗將林知夏拽進了浴室之中。


  (……)

  涼爽的夜風從窗口湧入,在小小的閣樓裏打了個轉,從相擁的兩人身上吹過,透過紗門鑽了出去。


  窗簾拂動,發出沙沙輕響。


  盛朗把林知夏緊摟在懷裏,時不時親一下,那歡喜勁兒,就像吃素長大的狗終於得了一根肉骨頭。


  “還疼不?”盛朗在林知夏耳邊小聲問。


  林知夏閉著眼,背靠著盛朗蜷著,一聲不吭。


  盛朗嗅了嗅林知夏身上那一股好聞得要麽的奶甜香,把他摟得更緊了一點。


  “下次就不疼了。”盛朗保證,“一次會比一次好。老楊說這事最開始都不大舒服,磨合好了就超級爽。我們有一整個暑假呢,一定會磨合好的。”


  “你跟著楊景行學了不少嘛。”林知夏終於開口,嗓子還啞著。


  盛朗仰頭幹了這杯老陳醋,低笑道:“還不都是為了能把老公伺候舒服,好讓你做我的回頭客麽?”


  林知夏把滾燙的臉頰往臂彎裏藏。


  “好了,不逗你了。”盛朗輕柔地吻了吻林知夏的額角,“折騰了這麽久,你先好好睡一覺吧。”


  林知夏確實覺得渾身散了架一般,疼倒是不疼了,就是鬆軟綿麻得很。


  完成了一個重要的儀式,雖然除了疼,傳說中的美妙並沒怎麽嚐清楚,但也算放下了心頭一塊石頭。


  從今天起,他們倆除了親親抱抱外,還多了一件有趣的事可以做了。


  林知夏很快便墜入了夢鄉。


  這一覺睡得極沉,一個夢都沒有做。等被盛朗的親吻鬧醒的時候,林知夏覺得自己似乎才閉了一會兒眼。


  可窗外已微微亮了光,晨鳥的歡鳴響徹永安的上空。


  “醒了?”盛朗在林知夏的頸窩裏拱了拱,唇尋找到了目標。


  “唔……”林知夏打了個嗬欠。


  “好。”盛朗興高采烈地撲了上去。


  (……)

  盛朗撩開林知夏汗濕的頭發,在他紅腫的唇上輕啄了一口,搖著尾巴問:“老公,這次怎麽樣?嗯?”


  林知夏的呼吸還沒平複,餘韻如潮水輕輕衝刷著四肢百骸,手還在一陣陣發麻。


  盛朗用亮晶晶的眼睛注視著自己的模樣,像足了二狼學會叼鞋後求表揚的樣子。


  林知夏隻好抬起手,摸了摸盛朗的腦袋。


  “還行。”


  盛朗快樂地眯起了眼,對這個評價很滿意。


  畢竟才剛剛開始嘛,老司機也都是從新手菜鳥一步步練起來的,急不得。


  就和在駕校裏一樣,第一天先學會停車入庫,然後再琢磨上下坡、過單邊橋一類的其他技術。


  就自己這領悟能力,加上和林知夏的高度配合,兩人一周之內將車從練車場開上道不是夢。


  兩人在床上耳鬢廝磨,小聲地說著情話。


  林知夏事後回想,也不記得自己和盛朗都聊了些什麽,大約都是廢話。可心就是很快樂,像被小仙女撒了魔法粉似的,在胸膛裏拍著翅膀飛。


  這一種終極的親密狀態讓兩個人都感覺特別新鮮,好像都回到了他們剛在一起的時候。心裏燃起一種急切,隻想和對方親近地貼在一起,有吸力似的放不開手。


  肌膚相親的那一刹那,兩人之間最後一層薄薄的隔閡消失了,他們的肌骨仿佛就此融為一體,血肉交融,難舍難分。


  “今天別去打工了。”盛朗半摟半壓著林知夏,不讓他走,“偶爾一天不去沒什麽。今天我們倆多練習一下,嗯?”


  林知夏的身體投了讚同票,腦子卻還保留著一絲理智。


  “今天不行……至少白天不行。你得讓我休息一下。”


  “沒不讓你休息呀。”盛朗耍賴,“不都讓你躺著不動,幹活的是我嗎?”


  林知夏捏他臉頰:“那今天讓你躺著不動,我來幹活,我就留下來和你練習,怎麽樣?”


  “哦?”盛朗眼珠一轉,反而還更興奮了,“那個對初學者來說有點難度,但是如果你願意嚐試的話,我是沒問題……”


  林知夏把盛朗一腳從床上踹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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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已經開始,盛朗並不急著出國,便和林知夏一道去打工。


  林知夏繼續做他的麥咖啡小哥,盛朗也去了同一家店,做了一名打雜小哥,偶爾在高峰期幫著送外賣。


  麥當勞的製服大概是盛朗穿過的最難看的衣服了,可林知夏依舊覺得他穿著腰是腰,腿是腿的,怎麽都好看。


  女店員和女顧客們也都很讚同林知夏的看法。自打盛朗來了後,這家店的年輕女客數量與日俱增。


  盛朗做事一向勤快,而且不挑活。店裏不忙的時候,他便拖地打掃衛生。林知夏便靠著吧台,靜靜地看著盛朗。


  從結實的胳膊,到雄渾的後背,再到勁瘦的蜂腰,一路往下……


  自己大概也是有什麽毛病。林知夏對自己說。


  他這雙眼睛好像自帶了什麽美顏特效,看別人都很正常,唯獨看盛朗,覺得他處處都好看得不得了,像是大師的雕塑變成了活人。


  盛朗忽然起身,對林知夏說:“小夏,我想起男廁所好像沒有紙了。”


  “啊。”林知夏回過神,“那我去換一下。”


  林知夏從庫房裏抱著一大卷衛生紙走進了男廁,放進了抽紙箱裏。一轉過身,發現盛朗就站在身後門邊。


  盛朗的眼睛裏,有一種狼將獵物堵在了死角的神色。


  林知夏暗道不妙,還來不及應對,就被盛朗一把推進了隔間裏。


  盛朗高大的身軀隨即擠了進來,反手關上了門。


  “你發什麽瘋?”林知夏驚愕,“這裏隨時都有人來……”


  盛朗把人摁在了牆上,犬齒叼住了林知夏的耳垂。


  “隻準你色迷迷地看哥,不準哥找你討點觀賞費呀?”


  林知夏的話頓時全堵在了嗓子眼,拿不準說不說的時候,唇又被戀人狠狠地咬住了。


  盛朗開了葷後,這事上也和過去不同,總有一股沒吃飽的餓勁兒。逮著林知夏就是一番啃,要狠狠地解一下饞似的。


  在力氣上林知夏從來都不是盛朗的對手,更別說自己也不爭氣,一被啃就手軟腳軟,腦子暈乎乎。


  不知不覺中,雙手已摟住了盛朗的脖子。林知夏回吻了過去。


  盛朗手臂用力一收,將戀人清瘦的身軀揉進懷裏。


  突然有人推門走進了衛生間,手機裏正大聲播放著電視劇。


  相擁在一起的兩人僵住。盛朗飛快地將門鎖放下。


  那男人走進了隔壁的蹲位,一邊看著電視劇,一邊開閘放水。


  林知夏拽著盛朗的衣襟,大氣不敢出。可就這個時候,盛朗又低下了頭,唇尋了過來。


  林知夏用力推他,奈何盛朗堅實的身軀巋然不動,而且還越來越放肆。


  “!”林知夏猛地挺直了腰,差點咬破盛朗的舌頭。


  盛朗的唇滑到了林知夏的耳邊:“別動……”


  (……)

  林知夏仔細地照了照鏡子,確定汗濕的發梢已經幹了,臉頰也已恢複了正常,才推門從衛生間裏走了出去。


  店長正在門外洗著手,見到林知夏出來了,很關切地問了一聲:“小林,還好吧?還是很不舒服?”


  林知夏的後頸寒毛唰地豎了起來。


  店長說:“盛朗說你有些便秘,在衛生間裏耽擱了。年紀輕輕的小孩,怎麽搞出這種毛病?平時還是要多吃點蔬菜水果……”


  林知夏唯唯諾諾地應著,匆匆洗了個手,狼狽逃走了。


  一日結束,兩人換下了製服。盛朗踩著單車,搭著林知夏回家。


  金紫交織的黃昏,倦鳥歸林,家家戶戶的窗裏都飄出飯菜香。


  他們倆都沒有說話,可心裏都想著同一件事。


  這是他們各奔前途前度過的最後一個夏天。在秋天來臨之前,這五十個日夜,將會成為他們一生銘記的回憶。


  每日下班後,盛朗都會踩著單車把林知夏送到他家樓下。


  兩人在無人的樓梯口裏偷偷吻別,然後各自回家。


  再眷戀和盛朗耳鬢廝磨的愉悅,林知夏也並不是一直都住在盛朗家。


  林知夏每天都會做好晚飯,然後接林安文下班。飯後,林知夏一邊做家務,一邊陪父親聊天。


  自己即將起航去遙遠的城市念大學。這不同於往常住校,林知夏一走就是好幾個月。一想到父親將獨自生活,林知夏就很放不下心。


  林安文安慰兒子:“我平時都在店裏,回家也不過吃個飯,睡個覺罷了。劉姐和鄰居都很照應我。我一點都不孤單。”


  林知夏和盛朗商量了過後,決定把二狼拿給林安文來養。沒條件給父親弄一隻導盲犬,但願二狼能給他足夠的陪伴。


  二狼這狗也不負眾望,經過訓練,很快就能配合林安文了。不過幾日,二狼就記住了家和按摩店之間往返的路,還會了給林安文叼鞋子,拿手杖。


  有了二狼,林安文的生活也比過去方便了許多。


  牽著二狼,林安文終於可以放心大膽地在永安裏四處轉悠而不擔心迷路。


  這樣一來,林安文去附近的一個市政文化廣場也比過去容易許多。隻要一有空,他就溜著二狼,去那裏聽人下棋拉二胡,和人聊天。


  至於林知夏,他在盛朗家留宿的夜晚,總意味著一場持續半夜的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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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進入收尾的最後幾萬字,又因為要出差存稿不夠。


  所以我先寫完結,然後再在寫番外的時候,把某些的部分補上。


  歌曲:Nickelback的《Far away》,很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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