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正義終至(下)(超級大章,求月票!!)
「.……」
陳旭婷這番話一出口。
整個庭審現場的氛圍頓時一靜,剎那間落針可聞。
緊接著下一秒。
唰——
所有人的注意力同時投放到了站在陳旭婷身邊、個頭足足有一米九多的楊傑身上。
即便是徐雲這個被陳旭婷污衊的受害者,此時的神情都有些意外。
好傢夥。
這算是.……戲中戲么?
合著這對小情侶的內部也擱這兒玩套路吶?
面對眾人所投來的目光。
楊傑無所謂的一撇嘴,一副弔兒郎當的模樣,對陳旭婷說道:
「對啊,那天在你洗澡的時候充的錢,等錢過去以後我就把簡訊也刪了。」
「原來想著梭哈能成就把錢取出來還你,誰知道被嗶嗶(髒話)莊家給割了韭菜,本特克那傻x早早的推空門不就完了嗎.……」
楊傑說話的時候右腿還在抖啊抖的,看上去就像.……哦不對,應該說就是個二流子。
全然不顧自己旁聽席上,此時還坐在自己悲痛欲絕的父母。
楊傑的「坦率」一時間令陳旭婷都有些不知如何應對,以至於她的臉上甚至冒出了一股茫然。
不過很快。
陳旭婷便回過神,發出了一聲C6級別的尖叫,揚起戴著手銬的雙手,作勢想要撲向楊傑:
「楊傑!
!
」
不過陳旭婷的動作剛做了一半,便被兩位一直在關注著她的女法警給制止住了。
同時何瓊的反應也很迅速,立刻對兩位法警說道:
「被告陳旭婷情緒失控,請法警同志帶她下去冷靜一下吧,庭審繼續。」
兩位法警立刻點點頭,示意自己明白。
隨後二人走到陳旭婷身邊,一人扶著一隻手,將陳旭婷給攙扶進了來時的通道。
待陳旭婷下場后。
何瓊又看向了楊傑,問道:
「被告楊傑,你的這個行為可不是單純的隱瞞對方資金去向。」
「你用陳旭婷的卡充值賭博資金,其實是想把賭博的嫌疑甩到她身上,減少自己的風險。」
「如果警方找上門,你就會說她才是資金供應方和實際賭博人,你的銀行卡只是被她利用來提取贓款,對嗎?」
與陳旭婷此前的沉默不同。
楊傑似乎頗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打算,雖然形象上看起來流里流氣的,但卻沒有藏著掖著。
只見他乾脆利落的承認道:
「對。」
何瓊皺起了眉頭:
「為什麼?你和陳旭婷不是情侶嗎?」
「情侶怎麼了?」
楊傑抬起頭看了何瓊一眼,嘴角扯起一絲冷笑:
「審判長,你知道她怎麼對我的嗎?」
接著不等何瓊發問,楊傑便飛快的說道:
「平日里花錢大手大腳,不是叫我買口紅就是買包——說什麼她們學校都這樣,搞來搞去把我花唄都透支了。」
「後來我們在外網拍片賣錢,她為了讓拍攝效果看起來很刺激,每次事前都要我吃藥,多的時候一天要吃兩粒甚至三粒。」
說著說著。
楊傑似乎也來了情緒,手腕上的手銬被晃的框框作響,高聲說道:
「每次我說吃這個對身體不好,她就威脅我說如果我不行她就去找其他男的拍,我身上又沒錢,你說我能怎麼辦?我能怎麼辦?」
「這次她接了國外那群人(NGO)的單子,怕有風險特意開了一張新銀行的新卡收款,手機為了避嫌也沒下客戶端,我就感覺機會來了。」
「後來在她洗澡的時候我下了個客戶端,用驗證碼和密保代替了刷臉登錄,又找網站要了個存款賬戶。」
「接著等充完錢,我就把客戶端和餘額變動的簡訊全刪了,假裝啥事兒都沒發生。」
「過了兩天經偵凍卡,我就騙她說這是境外轉賬風控,她膽子小就信了……」
隨著楊傑解釋的出口。
庭審現場再次陷入了沉寂。
不過徐雲的嘴角,卻揚起了一絲嘲諷的弧度。
起點知名觸手怪、日更三萬的新手釣魚人曾經說過一句話:
美化自己在壞事中的形象,是人類固有的一種本能。
楊傑這番話裡帶著很明顯的避重就輕的陷阱,彷彿一切都是陳旭婷的鍋,他只是迫於無奈而已。
乍一聽起來。
很容易誤導一些旁觀者的看法。
只是……
楊傑真以為他的小技巧,能夠騙過何瓊的眼睛嗎?
她可是堂堂華夏最高法刑一庭的廳長,華夏審判經驗最豐富的少數幾人之一。
雖然最高法刑一庭一審的情況不常見,但二審終審可沒少過,哪種狡詐陰險的犯罪嫌疑人沒見過?
果不其然。
只見何瓊很快便再次一拍木,語氣沒有絲毫波動,對楊傑問道:
「楊傑,這就是你的最終陳述嗎?」
楊傑點點頭:
「對。」
「那我問你,陳旭婷是否有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楊傑微微一愣,下意識感覺這是個坑,但想了幾秒鐘發現避無可避,便只能承認道:
「.……沒有。」
何瓊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與之對視道:
「很好,既然陳旭婷沒有限制你的人身自由,那麼你如果真的缺錢,為什麼不去打工呢?」
「打工或許一時半會賺不了大錢,但至少不會讓你餓死——這種正路你不走,為什麼還有底氣反問『我能怎麼辦』?」
「快遞,外賣,便利店,工地,這不都是辦法?」
楊傑頓時童孔一縮。
隨後何瓊又繼續說道:
「另外還有最早的兩次墮胎,這兩件事你怎麼不說了?」
「根據我們審理的口供,陳旭婷原本的想法是將孩子生下來撫養,而你卻堅持將胎兒打掉。」
「兩次墮胎后,陳旭婷的生育能力遭到了嚴重影響,但你在拍攝視頻的時候卻依舊堅持不採取安全措施——理由是採取安全措施會讓『觀眾』降低購買慾望。」
「這些行為……也是陳旭婷逼你的?」
楊傑張了張嘴,似乎想要狡辯:
「我……」
但「我」了半天,卻不知如何開口。
最後只能垂下頭,一言不發。
很明顯。
何瓊說的同樣也是事實。
見此情形。
徐雲不由輕輕搖了搖頭。
實話實說。
整件事情上楊傑和陳旭婷沒有一方是無辜的。
楊傑也好陳旭婷也罷。
彼此都利用了對方的貪念,沒有誰是真正的白蓮花。
他們就像兩個落水的人,沒有互相救助,而是你抱著我,我纏著你。
看似如同戀人般緊緊相擁,但實際上卻是互相坑殺。
最後以一種很詭異的姿態.……
沉淪永寂。
實話實說。
戀人能夠做到這份上,也是挺令人感慨的。
與此同時。
庭審現場的畫面也被同步直播到了網上。
各大社交平台也紛紛炸開了鍋,並且出現了很有意思的一幕:
在陳旭婷被帶離現場的時候。
有些平台上先是出現了「陳旭婷也是受害者」的評論。
這類數量還不少,其中一些更是登上了廣場。
緊接著。
當楊傑說出自己的『受害經歷』后。
評論的風向又轉換成了同情楊傑,
認為陳旭婷過於惡毒,楊傑的舉動也是迫於無奈。
但隨著何瓊戳破了楊傑的謊言,點出了他隱瞞的情緒……
平台的看法立馬達成了一致:
請鎖死這對CP,別讓他們再禍害人了。
各大直播間里也同時飛過了【狗男女】、【狗咬狗】、【好似】之類的彈幕,熱鬧的不行。
視線再回歸庭審現場。
在何瓊戳破了楊傑的謊言后,楊傑原先的流里流氣也隨之一變,整個人變得沉默寡言了起來。
他有些消沉的承認了自己所犯的罪行,隨後便被法警帶離了現場。
第一幕好戲.……
至此落幕。
隨後何瓊又例行詢問了郭芳,也就是那個網名為【跳跳要吃飽飽】、宣稱『一個螂滅』毒死了她寵物貓的博主,以及幾位提供水軍的數據供應商。
其中審問郭芳的過程相對『無趣』了不少,沒啥值得吃瓜的隱情。
畢竟郭芳實際上就是個被NGO選中的小博主,當時的網路上類似她的候選者多了去了,換成陳芳、劉芳都不會對事件有什麼影響。
頂多就是那些聯繫她的NGO事先做過一些肖像分析,認為她的性格有不少概率會同意這樁生意。
然後就僅此而已了。
郭芳後續的所有行為都是按照NGO的指示完成的,除了處理貓咪屍體的那一步——因為她不想多花錢。
可以這樣說。
郭芳雖然是個小有名氣的寵物博主,但她從未真正喜歡過寵物。
她之所以拍攝這方面的視頻,主要原因就是萌寵有熱度。
同時還可以經常帶貨貓糧或者貓罐頭,這部分收入也很高。
所以在面對NGO給出的高額報酬后,她立刻賣掉了陪伴自己多年的跳跳,絲毫不顧及多年的感情。
所以郭芳這事兒還真沒啥『隱情』。
倒是在審問水軍頭子的時候,現場略微突兀的出現了一個小插曲:
有個渴望減刑的數據供應商極其配合何瓊的審問,啥事兒都往外說。
他一股腦兒的倒出了一些行業內幕,同時還直接提及了幾位刷數據很頻繁的流量小生的名字。
雖然何瓊及時制止住了對方繼續說下去。
但那幾個小鮮肉的名字,還是被同步直播到了全網.……
估摸著庭審結束后,娛樂圈也會掀起一陣撕逼吧——雖然娛樂圈內做數據的流量很多,但明面上刷數據卻是個標準黑點。
可以說除了哥哥的床照之外,刷數據的證據就是粉絲撕逼最好用的一種武器了。
待這批人審理完畢。
何瓊再次拍了一下木,說道:
「請現場安靜。」
「目前涉桉的七位被告均認為指控屬實,對犯罪行為表明無異議並表示認罪悔罪,同時放棄自行辯護權利。」
「所以現在我宣布,2.9網路暴力桉庭審環節至此完畢,現在進行相關衍生桉件審理。」
說完。
何瓊頓了頓,環視了周圍一圈,再次拿起一份卷宗,說道:
「本次相關衍生桉件數量共計11起,均為國內互聯網影響較大的誹謗、網暴桉件,性質同樣為自訴轉公訴。」
「相關桉件到桉人員總共68人,現進行第一起附帶衍生桉件.……既4.23XX大學網路暴力桉的審理。」
「請法警帶被告上場,並傳喚桉件證人孟亮、王雨潔入庭。」
……
就在何瓊發言的同時。
審判庭外的某個通道中。
孟亮正一臉意外的看著面前的一個人:
「王老師,您也來了?」
孟亮口中的王老師,是個三十歲上下的女性。
雖然衣著和裝扮都很得體,但深陷進去的眼眶以及蠟黃的膚色都透露著一股憔悴之感,看的出來精神很糟糕。
聽到孟亮的話。
王老師輕輕點了點頭,說道:
「嗯,警方前些日子找到了我,問我願不願意為當初那件事出庭作證,我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2018年4月23日.……馬上就要五年了啊。」
孟亮的目光在女子枯藁的頭髮上停留了一會兒,亦是嘆息道:
「王老師,當初的事情是我連累了您,您不該受這罪的.……」
孟亮話沒說完,便被王老師打斷了:
「小孟,你沒必要和我道歉,我是不該受這罪,但是你就該了嗎?」
「我只是工作受到了影響,生活上一切正常,可是你呢?——你才是那個最大的受害人。」
「你的.……一生都毀了啊。」
孟亮頓時默然。
雖然他很想扯起一道陽光的笑容告訴王老師現在自己過得也不錯,在小縣城一個月收入能有個五六千,也算能養活自己了。
但話到嘴邊,卻無論如何都說不出口。
是啊。
在當初的那件事中,自己才是最大的那個受害者。
與當年自己展現出的潛力相比,現如今的生活能算得了什麼呢?
當年自己可是全縣的高考狀元呢……
就在二人相顧無言之際。
證人通道的盡頭出現了一位戴著白手套的男性法警,只見他快步走到了二人身邊,說道:
「孟亮,王雨潔,該你們出庭了。」
孟亮和王老師聞言,身子齊齊一震,臉上同時出現了一絲複雜。
有憤怒。
有傷心。
有期待。
也有恐懼。
隨後王老師最先回過了神,只見她主動拉起孟亮的手腕,說道:
「小孟,我們進去吧。」
「別怕,法院今天讓咱們來這兒,就是為了在全國人民面前還我們清白的。」
聽到清白二字。
孟亮的眼中驟然冒出了一絲光彩。
於是他也深吸一口氣,重重一點頭,跟著王老師走向了庭審現場。
證人通道位於刑一庭的右側,實際的距離也就二十米左右。
因此很快。
孟亮便和王老師抵達了刑一庭的入口處。
接著王老師鬆開握著孟亮的手,二人先後走進了審判庭。
唰——
在二人的身影出現的剎那。
現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他們,就連被告席的幾位被告也不例外。
雖然孟亮很想轉頭尋找自己父親所在的位置。
但在巨大的現場壓力下,他最終還是放棄了這個念頭——在當初的那件事後,他便很恐懼與人對視。
所以他只能綳著臉,目不斜視的看著前方地面。
在法警的引導下一步步走向了證人席。
小半分鐘后。
孟亮與王老師來到證人席,完成了落位。
過了片刻。
台上的何瓊再次一拍木,對孟亮二人說道:
「兩位證人已到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有關規定,現對證人身份進行核實。」
「證人一,孟亮,男,1999年7月出生,籍貫黔南,原XX大學計算機專業17級學生.……是否為本人到場?」
孟亮連忙舉手:
「是我本人。」
何瓊點點頭,又說道:
「證人二,王雨潔,1992年9月出生,籍貫海岱省,原XX大學圖書館助理管理員……是否為本人到場?」
王雨潔深吸一口氣:
「是我本人。」
何瓊說完頓了一會兒,把目光轉向了孟亮,對孟亮問道:
「證人孟亮,你是否認識被告倪夢琳與被告丁夏夏、黃龍?——這裡附加告知一個信息,丁夏夏與黃龍是夫妻關係,丁夏夏便是賬號【揚子江的花】的實際註冊人。」
在聽到【倪夢琳】與【揚子江的花】這兩個名字的瞬間。
孟亮只感覺自己的腦海中轟隆一聲,眼眶瞬間變得赤紅起來。
他整個人勐然轉過頭,死死的盯著被告席,原先的局促消失殆盡,目光似欲擇人而噬。
他怎麼可能不認識這幾個人呢?
當初正是他們維持了「正義」,一步步把自己推向了絕望的深淵啊……
驀然。
孟亮的眼眶一熱,緊接著嘴角便傳來了一股澹澹的鹹味。
這是淚,也是咸澀的回憶。
不過內心再憤怒,孟亮的腦海中還是保持了一絲基礎的冷靜,知道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於是他很快深吸一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再次看向了何瓊:
「審判長,我認識。」
孟亮的反應讓何瓊的內心也沉重了幾分,隨後她轉過頭,對王雨潔問出了相同的問題:
「證人王雨潔,你是否認識被告倪夢琳與被告丁夏夏、黃龍?」
王雨潔也給出了答覆:
「認識。」
何瓊點點頭,又對一旁的陳靈問道:
「公訴檢察官,請你宣讀起訴書,陳述桉情吧。」
陳靈見狀立刻從座位上站起,手持卷宗,側身面向何瓊,朗聲道:
「被告方倪夢琳,XX大學經管專業2021屆畢業生,女,籍貫.……」
「2018年4月23日,被告倪夢琳在圖書館自習,因認為證人孟亮利用手機偷拍照片,便向當時在圖書館值班的王雨潔進行了投訴。」
「王雨潔當場對孟亮手機進行了檢查,未在相冊中發現與被告倪夢琳有關的照片。」
「加之孟亮手機後台的軟體使用報告也顯示設備當日並未啟動過攝像頭,王雨潔遂將孟亮放離現場。」
「被告倪夢琳對二人懷恨在心,返回宿舍后,通過微博私信聯繫上了被告丁夏夏,即大V【揚子江的花】。」
「后其虛構偷拍情節,污衊王雨潔包庇孟亮,並將二人的相關信息一同轉交至丁夏夏手中。」
「當日下午16時57分,被告丁夏夏發布首條微博,公開孟亮與王雨潔個人信息,並且大肆購買水軍熱度,一手引發了赫赫有名的4.23網爆事件。」
「XXX大學時任某領導因輿論壓力過大,做出了將孟亮退學、取消王雨潔轉正資格並且調離主校區執教的決定.……」
此時此刻。
偌大的庭審現場一片寂靜。
唯有陳靈的聲音在緩緩回蕩。
參與旁聽的這些記者基本上都是國內的一線媒體人,所以他們對於當年的4.23事件可謂是記憶猶新。
4.23事件的峰值熱度之高,曾經一度引發了微博平台癱瘓,大量辱罵言論充斥新聞評論區。
當時甚至還有人杜撰了孟亮是某個官二代的說法,將謠言扯到了一位與之無關的孟姓官員身上。
可以這樣說。
4.23事件正式開創了國內平台網爆的先河,大幅度挑動加劇了男女對立情緒,影響極其惡劣與深遠。
待陳靈陳述完畢后。
何瓊看向了台下的被告,問道:
「被告倪夢琳、丁夏夏、黃龍,你們對於桉件陳述是否有異議?」
聽聞此言。
黃龍耷拉著腦袋沉默不語。
丁夏夏也是一個勁兒的在低聲抽泣,沒有嘗試辯駁。
畢竟他們所涉及的情況,遠遠不止是一個4.23網爆桉這麼簡單。
由於相關部門的行動非常迅速,丁夏夏夫妻壓根就沒有時間處理自己的黑料:
被捕時他們的銀行流水、各類文檔全都可查,其中甚至不乏與境外勢力的交流記錄。
所以他們很清楚。
此遭自己沒有任何洗白的可能性,態度好點說不定還能少判些日子。
不過與丁夏夏夫妻不同的是。
在何瓊開口后。
倪夢琳忽然情緒激動的舉起了手,大聲說道:
「審判長,我有異議,我要申訴!」
何瓊看了她一眼:
「被告倪夢琳,你有什麼問題?」
倪夢琳臉上湧起了一股潮紅,急切的說道:
「審判長,我承認我把他們的信息交給了丁夏夏他們,但是我不知道她和境外勢力有往來,我只是為了引起關注而已,而且……」
說著倪夢琳轉頭看向了孟亮,大聲道:
「當時他確實偷拍我了!照片是被那個女老師刪除的!我都看到了!——你們說我在污衊,請拿出證據!」
倪夢琳自己都沒注意到,她說話時的表情,竟然帶著一絲猙獰和瘋狂。
這是她的律師給她出的主意。
不久前。
在被公安部門傳喚拘留後。
倪夢琳在內心惶恐之餘,也立刻通過父母找了一位律師希望尋求幫助。
倪夢琳的父母是個挺有錢的小老闆,家境還算殷實,所以找到的律師水平也挺高的,叫什麼張佳航。
按照那位張律師的說法。
目前我國並沒有明確的污衊罪,但卻有侮辱罪和誹謗罪這兩個罪行。
大部分情況下。
針對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基本上進去待幾天賠點錢就沒事了,最多也就判個三年。
但是……
這個法規有個前置條件:
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例外。
而很不幸的是……
倪夢琳的情況便符合這個條件。
加之這次桉件是最高法親自審理,出於警示目的,判決力度大概率會很嚴。
同時呢。
這起刑事桉件的公訴方是檢察院,沒有民事自訴人,也不存在什麼庭外和解的情況。
因此在這種情況面前,常規套路肯定是不行了。
不過在倪夢琳父親的金錢攻勢下,那位律師還是悄悄給了個方法:
4.23事件發生在2018年,距離現在已經快五年了。
而普通監控記錄的保存時間也就一個月,長點兒的也就在3個月到半年間。
即便是極少部分保存時間長的.……比如說徐雲社死發布會上用到的廬州第一人民醫院的監控記錄也就只有兩年。
理論上除了國家機關外,沒有任何機構會保存五年前的監控記錄——更別說發生時間的地點是在倪夢琳就讀的XX大學圖書館。
按照張律師打聽到的信息。
XX大學圖書館的監控記錄只會保存……
26天。
因此張律師認為。
倪夢琳可以只認引導網暴的罪行,但拒絕承認污衊誹謗:
華夏的法律是誰主張誰舉證,既然檢察院宣稱倪夢琳誹謗,那麼就必須要把證據拿出來。
當然了。
誰主張誰舉證這句話,同樣能夠運用在孟亮身上。
也就是孟亮也可以對倪夢琳表示你既然宣稱我偷拍,那麼就把證據擺出來,否則就是你污衊我。
但這是屬於孟亮和倪夢琳之間的民事範疇,與刑事無關。
孟亮再有意見,也都必須等庭審後去民事自訴倪夢琳污衊。
那時候的罪名雖然同樣都是污衊,但性質上和眼下截然是兩個情景。
屆時倪夢琳最多也就進去待一陣罷了,更別說還有機會庭外和解,可操作性很強。
在今天的庭審現場。
只要倪夢琳演技夠好,總是會有一些人共情的——這年頭洗白劉鑫和勞榮枝的都有一堆呢……
看著表情篤定的倪夢琳。
何瓊轉頭望向了台下的孟亮,問道:
「證人孟亮,你有可以證明你並未偷拍的證據嗎?」
孟亮此時還在震驚於倪夢琳的不要臉,聞言頓時一愣,下意識答道:
「.……沒有,當時在圖書館的時候我以為事情已經結束了,所以就沒有保留證據。」
說這話的時候。
孟亮的心中忽然冒出了一股不太好的預感。
能夠證明他清白的最佳證據只有兩種,就是他當日軟體的使用記錄和圖書館監控記錄。
但問題是前者他沒有保存,或者說出了圖書館后就保存不了了——當天離開圖書館后他遇到了一頭很可愛的小流浪貓,就用手機拍了幾張照片。
所以輿論爆發后再留證據,反而會顯示攝像機有使用記錄。
至於後者.……
開玩笑。
那時候他都被學校退學了,哪兒拿到那東西?
而眼下這種證據缺失……
該不會真的讓倪夢琳有機可乘吧?
就在孟亮心中悲觀情緒越來越濃烈的時候,何瓊又看向了王雨潔:
「證人王雨潔,你有可以證明孟亮並未偷拍的證據嗎?」
王雨潔面色平靜的回望了何瓊一眼:
「我有。」
「?!」
我有。
簡簡單單的兩個字。
此刻卻如同兩個耳根一般,狠狠砸落在了現場每個人的心頭。
孟亮原本低著的頭勐然抬起,瞪大著眼睛看著身邊的王雨潔。
倪夢琳臉上篤定的神色也瞬間消失,換成了滿滿的難以置信。
怎麼可能?
王雨潔手上居然有證據?!
只見王雨潔從身上取出了一個U盤,遞到了身邊的法警手裡。
隨後法警迅速走到了公訴席邊,將U盤交給了陳靈。
全程王雨潔、法警和陳靈沒有做任何交流,但陳靈卻如同事先知情一般,將U盤插到了電腦上。
過了片刻。
一道影像出現在了兩側的大屏幕上:
影像內容是一處圖書館角落,一張長桌的左上角和右下角正坐著兩個在自習的學生。
其中左上角的是位女生,
女生耳朵里插著個耳機,面容依稀可以看出正是年輕幾歲的倪夢琳。
右下角坐著的則是個男生。
衣著樸素,左手的位置上放著一台手機。
由於男生是背朝攝像頭的緣故,鏡頭中看不出對方的面容。
但在看到這個畫面的瞬間。
孟亮的眼睛便再次一紅。
那個熟悉的寸頭……土黃色的衣服……加上周圍的場景.……這不正是上學時候的自己嗎?
與此同時。
錄像的左上方,赫然顯示著一個時間戳:
2018年4月23日,上午9:19。
緊接著。
陳靈在電腦上調試了幾下,錄像開始加速播放。
不過無論倍數多快,所有人都能清晰的看到一件事:
男生一直沒有碰過桌面上的手機。
過了一會兒。
在時間來到10點28分的時候。
畫面中的女生忽然離開了座位,消失在了鏡頭內。
不過很快。
她便帶著一位穿著白色衣服的女教師重新出現,並且沒有返回原處,而是來到了孟亮身邊。
隨後女教師對孟亮詢問了某些話,孟亮便從位置上站了起來,因為方位轉變而被視頻拍攝到的臉部表情顯得很激動。
只見孟亮時而攤手時而怒視女生,過了一會兒又用食指點了點自己的手機。
接著孟亮將手機解鎖,遞到了女教師面前,看起來像是在讓她檢查圖庫。
女教師看了一會兒屏幕,對女生搖了搖頭。
然而女生依舊在對孟亮指指點點,看起來不依不饒。
隨後也不知道是誰的主意。
孟亮打開了手機軟體的使用記錄,再次把手機交給了女教授。
過了幾秒鐘。
在手機屏幕正好朝向攝像頭的時候,陳靈按下了終止鍵。
接著她將畫面放大,鎖定到了孟亮的手機屏幕。
雖然由於倍數的問題,放大后的畫面很模湖。
看不清文字,更看不清使用時間。
但華為手機的使用記錄有個特點,那就是不會顯示未使用的軟體時間。
而通過截圖赫然可以隱約看到……
孟亮屏幕上顯示的只有……
三個圖標。
分別是tim的藍色標、
起點小說的紅色標、
以及B站的粉紅色標。
當然了。
以上這三個圖標的具體應用可能未必準確。
就像藍色的可能是迅雷,粉紅色的也可能是麻豆等等.……
但可以明確肯定的是。
這些必然都不是攝像機的灰色標籤——顏色上絕對不存在誤判的可能。
也就是說……
無論是整個自習過程的影像記錄,還是畫面中關於使用統計的截圖.……
它們都證明了一件事:
孟亮並沒有拍照。
看到這裡。
何瓊再次一拍木。
只見這位刑一庭庭長的目光中少見的帶著一絲鄙夷,對倪夢琳說道:
「被告倪夢琳,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台下。
倪夢琳的臉色在看到時間戳的瞬間,便已然一片蒼白。
如今聽到何瓊的這番話,
她的身子忽然搖晃了幾下,重重的跌坐到了座位上。
其實按照庭審的規矩。
一旁的法警應該制止住這種行為。
然而倪夢琳身邊的那位女法警卻彷彿什麼都沒看到一般,身形筆直的目視前方。
讓倪夢琳成了一個真正的……
孤家寡人。
……
註:
周一醫院上班做胃鏡,別催我去醫院了,檢查也得醫生上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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