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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卧底

  左羅為什麼讓方凌和蘇誠一組?宋凱肯定不能和蘇誠一組,否則直接被拐掉。自己和蘇誠一組是可以,但是方凌和宋凱一組左羅又不放心他們的能力。按照這樣安排,方凌和蘇誠一組很合適,蘇誠要拐方凌,方凌肯定會告訴自己。


  左羅道:「第一班,白天組,狼律師人在一組,主要偵查是否有可疑人進入區域範圍,宋凱會調查是否有黑客進入狼律師的網路。第二組,夜晚組,由我和宋凱負責。鑒於黑衣人具備一定的反抗能力,所以我們會布置兩組特警在附近。這裡,和這裡。白雪。」


  白雪道:「狼律師住的是至尊大酒店的別墅群,本住的是至尊大酒店,大酒店距離別墅群大約四公里,是兩個不同的區域。別墅群一共有三十座小別墅,五乘六的布局,提供給中長期的住客。狼律師住的八號別墅,我們已經通過內務局,以某公司外聘員工身份租借了九號別墅和七號別墅。昨晚一組加工了幾個面具,我們進出別墅群嚴格按照明面的資料進入。蘇誠和方凌,你們是國際證券業務員,負責紐約股市,所以你們上班時間是晚上八點到早上五點,這時間段你們要去公司上班,就是去休息,內務局已經安排好了。第二組左羅和宋凱是一家跨國貿易公司本部員工,上班時間為早上八點到傍晚六點。」


  警方內務局有一個小部門是專門安排卧底身份的,內部稱卧底組,他們不僅要將卧底的身份包裝,還提供真實套牌服務,提供真實假身份證服務。他們開出的證件全部是真的有效的證件,他們弄到的身份,全部是真實有效的身份,以最好的服務來掩護卧底人員。他們不負責指揮卧底,只提供後勤服務。


  細節決定成敗,這份並不危險的卧底,卧底組還是提供了詳細的資料,包括每個卧底的發色,體重等,都和真實資料符合,如果壞人用這份資料去某公司查詢,是可以查到這個人的。


  左羅最後道:「記住,我們是警察,我們的第一個職責是保護狼律師的安全,而不是抓捕黑衣人。主次關係一定要搞清楚。特別是蘇誠你,不許利用狼律師的安全來釣魚。」


  蘇誠無精打采道:「大哥,我白天組,能釣什麼魚?」哀怨的看了眼方凌。


  方凌一笑,得意的坐著扭下腰部,也表示出一定的歉疚。方凌幾乎沒有思想鬥爭就把蘇誠賣了,但是內心感覺還是有些過意不去的。畢竟蘇誠那麼相信自己。不過方凌很支持,很佩服左羅,左羅原則無彈性,看似死板,卻是一份難得的堅持。為了做一件大好事,而先做一件小壞事,左羅是反對的。


  左羅道:「明天開始,我們部門在裝修,不會有人注意我們。記住,狼律師本人也說過,黑衣人很厲害,第一點,我們很難抓到黑衣人的罪犯證據,因為他們儘可能不犯罪。第二點,他們的膽量和技能與我們接觸的普通罪犯完全不同。知道我們行動的只有一組組長周斷,鑒於黑衣人會對狼律師周邊進行全方位偵查,本次任務不得和任何人提起,包括一組人員。大家明白嗎?」


  「明白。」


  ……


  卧底蹲點行動第二天開始了,方凌和蘇誠入住了七號別墅。


  別墅不大,佔地只有兩百平,建築面積一百二十平,其餘部分是綠化草地。20號到30號的別墅才是大別墅,有專用游泳池。


  一樓客廳,廚房,洗手間,客房。二樓為主卧,輔卧和書房。常住客每天房費六百,算是非常低廉的價格。但如果只租一個月,那每天需要一千二到一千五的房費。


  「六百的房租還貴?」回到別墅,蘇誠把面具扔到一邊,坐在沙發上道:「一個月一萬八,以A市近郊房價,二手房最低兩萬五房價計算,一百多平的房子,每月的房貸就是一萬八。至尊雖然不在市中心,但是周邊房價都是四萬起的。所以這價格真心不貴。」


  方凌檢查窗帘,然後對八號別墅附近區域安裝攝像機:「是不是很生氣我出賣你?」


  「做為一個普通人,最生氣就是被信任的人出賣。但是作為一個混跡江湖的人,出賣和被出賣是家常便飯。」蘇誠靠在沙發上道:「也許,過一兩個星期,我就會出賣你也說不定。」


  方凌安裝好,拿自己行李,從裡面拿出一個文件夾,湊到蘇誠身邊:「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幫我看看案子。」


  「案子?」蘇誠接過去一看,哦,孫家線。孫家線已經被挖了,嫌疑犯已經承認自己常年走私奢侈品。但是黑山老妖的上線找不到。嫌疑犯說,自己也懷疑有船帶毒,查過一次,但是什麼都沒發現。嫌疑犯說,他相信帶毒的人是三條船的人,但具體是誰,他不知道。


  一艘小貨船只有十來個人,三艘船也就四五十個人,這些海員中大部分知道船隻做非法買賣,但是心照不宣,因為工資拿的夠高。還有一部分,諸如船長,副船長,水手長他們是知道運輸走私奢侈品。


  方凌介紹:「他們走私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運輸到公海,再把貨沉了。第二部分,過幾天,會有小貨輪去起貨。海關人員只注意這三條船,沒有注意到其他方面。因為走私奢侈品,體積都不大,沉貨和取貨很簡單。按照緝毒處計算,嫌疑人每次帶毒的數量應該是二十公斤左右五號高純度毒品。」


  二十公斤不多,去年全國收繳十噸的硬毒品(海XX會被屏蔽),但是二十公斤五號硬毒可以兌出兩三百公斤的三號。


  二十公斤硬毒的體積並不大,身體就可以隱藏,不過在海上這麼多天,藏在身上不暴露的可能性非常低。而所有被審人員均說不知道有人帶毒。


  蘇誠等方凌介紹完,道:「你自己也說了,普通海員帶毒是不可能不被發現的,那隻能是船長,副船長,大副有私人空間的人。」


  「三條船九個有職的人,都通過了測謊。」


  測謊雖然不能做為法庭證據,但是可以作為偵查的輔助手段,蘇誠不認為他們有能力反測謊儀。那就是說,海員中有人帶毒。但不符合邏輯,一來,海員是集體活動,到了東南亞大家一起幹活,一起休息,怎麼接貨呢?二來,海員們經常湊一起,打牌等消遣時間,藏身上不太可能。三者,東南亞的溫度比較高,大家穿的都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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