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漆吳山還是荒涼模樣。山腳下的部落,似乎還是當初的模樣。部落里,添了陌生的面龐。似曾相識的輪廓,已是面目全非。更有許多,再不可見。


  不過十年……


  頭髮花白的老婦在村口迎接,鐫刻著歲月痕迹的面龐書寫著小心翼翼。蒼老的聲音說:「仙長怎麼稱呼?來這窮鄉僻壤做什麼?」


  常儀記得那顆痣。它溫順的貼在柔和的眼角。依稀,那是一張秀美的臉,不施粉黛,只在鬢角簪一朵嬌艷的花。啊,原來已經十年。


  「娟,是我。」常儀嘆息道。


  混濁的雙眼打量著風塵僕僕的客人,疑惑被驚喜取代。清亮的嗓音,被歲月的沙塵磨礪,粗啞得辨不出舊日的痕迹。曾有過的崇敬是不變的。她說:「娥大人,是您!您終於回來了!」


  「我回來了。」常儀輕聲說。


  「娥大人,您……」名為娟的老婦忽然想到了什麼,激動的說,「您等等,我去告訴他們!娥大人回來了。」話未說完,她就顫顫巍巍的轉身,急急忙忙的要往村子里走。


  「娟,不急的。」常儀叫住了老婦,「天色還早,不要打擾他們。」白天是勞作的時間,男人們外出狩獵,女人採摘野果,編織衣料。一切都是為了生存。沒有什麼,比生存更重要。


  娟停住腳步,連聲應道:「是是,娥大人說的對。是我糊塗了。」


  常儀勾起唇角,說:「我先回去了。」對上娟的欲言又止,她輕輕搖頭,「你知道我在哪裡。」


  娟不敢阻攔常儀,只能看著她緩緩穿過村子,向山中走去。


  常儀的洞府在漆吳山中。說是洞府,也不過是草搭的棚子,年久失修,塌了大半。


  一隻金燦燦的鳥腦袋從常儀衣襟里伸出來,歪著頭,一隻眼睛打量著草棚子,嫌棄的叫了兩聲。


  「是喲,塌了。十年沒回來,早該想到的。」常儀裝模作樣的嘆了口氣,說,「天為被地為床,也很好,道法自然嘛~」


  小金烏從常儀懷裡蹦出來,半空中打了個滾,飛到她的肩膀上。他歪頭,與常儀對視,輕聲鳴叫。


  「你說娟?是呢,從前認得的人。我想想啊,離開的時候,她還是個小姑娘。她是部落里,最漂亮的女人。當然,比我差一點,我和他們,畢竟不同嘛。」常儀的唇角勾勒溫暖的弧度,「十年啊,面目全非了……」


  又是鳴叫兩聲,尾音下滑,似是勸慰。


  「我不傷心。只是有些感慨。」常儀默默小金烏順滑的翎羽,說,「娟是凡人,山下部落里,都是凡人。凡人總逃不過生老病死。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們是不同的。現在我記得他們。終有一日,我會忘記他們。遺忘,是上蒼賜予的,最美好的禮物。無論是遺忘還是被遺忘,都是幸運。」


  小金烏瞪大黑豆似的眼睛,急急叫了兩聲,似乎十分氣憤。


  「寬容些吧。如果訣別不能避免,比起被凄風苦雨籠罩,沉浸在無盡的懷念中自我折磨,還是尋到新的慰藉好。」常儀揉了揉小金烏的小腦袋,「畢竟是在意的存在呢,不要太自私啊。」


  顯然,小金烏是不贊同常儀的話的。他轉了個身,將屁股對著常儀。


  常儀見狀笑出聲來。


  小金烏回頭瞪了她一眼,又轉了過去,還將脖子挺直,小腦袋高高昂起,一副冷戰到底的模樣。


  常儀好笑的搖搖頭,低頭打量著垮了一半的草棚子。說是天為被地為床,到底得有個遮風擋雨的地方。她得把這裡收拾出個樣子來。


  常儀埋頭幹活,自然顧不上逗弄小金烏。小金烏還是個孩子,最受不得忽視。常儀不理他,他自己就耐不寂寞了。只見他啄了啄常儀鬢角的髮絲,低低的叫了兩聲。他還不忘仰著腦袋,好一副御尊降滾的嘴臉。


  「不生氣了?」常儀抬起手,似乎想摸摸小金烏金燦燦的羽毛。她看了看沾了灰塵的手掌,將手放下。她說:「晚些時候請你吃烤肉,比起你們的瓊漿玉釀,滋味也不差。」


  小金烏眨了眨眼睛,勉為其難的點了點頭。它叫了兩聲,尾音輕快的上挑,似乎很快活。


  「和好?我沒和你生氣喲~」常儀用同樣輕快的語調說。


  小金烏又叫了兩聲,還撲了撲翅膀,高高興興的跳了跳。


  「你問我為什麼不怕你的火焰,能聽懂你的話,還不怕你家長輩報復?是秘密哦。想知道?」常儀俏皮的眨了眨眼睛,「不告訴你~」


  小金烏愣了一瞬。他盯著常儀,見她真的沒有告訴自己的意思,氣憤的叫了兩聲。他轉身,再次用屁股對著常儀。


  常儀畢竟是仙人。弄得滿身狼狽,不過是不知如何著手。說實在的,十年遊歷,她就沒住過像樣的屋子。很快,她把一切收拾妥當。另一個四面透風的草棚子出現了。


  小金烏粗啞的叫了兩聲,嘲笑意味濃烈。


  「確實不暖和,我有你嘛。」常儀不以為杵的說。


  小金烏先是得意的輕聲鳴叫,隨即想到了什麼,鳴聲轉為高亢,還惡狠狠的啄了常儀的耳朵。後者輕輕將小金烏撥開,順手給他順了順毛。


  人類生來沒有尖牙利爪,沒有皮毛鱗甲。他們終有一日,會憑藉聰慧的大腦成為世界的主角,哦,還需要一點兒運氣——那一天還遙不可期。為了生存,他們努力勞作,為了生存,他們浴血拚搏,為了生存,他們低下頭,向每一個強大的存在祈禱,祈求微不足道的憐憫與眷顧。


  常儀曾經是人類的一員。常儀現在是人類膜拜的神仙。


  入夜,人們點起了篝火,歡迎神的歸來。


  老人唱起了悠長的調子,青年圍著篝火舞蹈。祝祭身上塗抹著玄奧的線條,對著圖騰叩拜,祈禱。本應作為神接受朝拜的常儀,捧著她的小金烏,早早的躲在了陰影里,看著一地熱鬧。


  「那檯子太高了,我和他們其實沒那麼遠。」手指在小金烏的翅膀處打著旋兒,常儀悶悶的說,「不過,既然這距離讓他們安心……」她嘆了口氣,「就如他們所願吧。」


  出奇的,小金烏竟沒理會常儀。他死死的盯著高台上的圖騰,不知想些什麼。那只是一塊簡單處理的獸皮,以白堊繪著簡單又抽象的線條。


  常儀注意到了小金烏的走神。循著他的視線,常儀發現他似乎對部落的圖騰很感興趣。她輕輕撥弄尖尖的鳥嘴,打斷小金烏的注視。她說:「你也覺得那個很奇怪?我們部落信奉太陽神。他們認為那就是太陽神了。我總覺得……香噴噴的烤雞?但願太陽神永遠看不到。」


  小金烏似是不耐煩的一甩頭,躲開了常儀的手指。他低下頭,嗓子眼兒里嗚咽了幾聲。


  「我當然知道你是誰。不然,我早就讓夸父把你的小腦瓜打開瓢了。」常儀輕聲說,「記得哦,為了你,我可是背叛了朋友呢。」


  小金烏聞言伸直了脖子,惡狠狠的叫了兩聲。他停頓了一瞬,自以為不為人知的瞄了一眼常儀,乾脆利落的揚起小腦袋。


  「好好,我是自願的。不管怎麼說,我都是壞人了。」常儀好脾氣的說,「現在壞人要烤肉了,可憐的小鳥兒要不要嘗嘗?」說著,她拿出一個造型古怪的銅架子。如果有後世人在此,大約能認出這是個簡單的烤爐。此時人族的器具以石器為主,銅器是極其珍貴的。不過,常儀是仙人,總有任性的資本。她外出遊歷,尋到了銅礦,第一個想到的不是煉製武器,而是這個烤爐。


  小金烏還是那副不屑一顧的模樣。他傲慢的閉著眼睛,卻偷偷的露出一條縫兒,時不時瞄常儀一眼。


  常儀自然發現了小金烏的小動作。她也不揭穿他,自顧自擺弄手裡的東西。她取出裝著各種調味料的盒子,以及方才從村人獵物上切下的肉塊。她一邊將肉切成薄薄的片,一邊頗為自得的說:「你有口福了。人族的調料只有鹽巴。我在外遊歷十年,一少半的時間都用來收集調料了。」她笑了笑,「不務正業的仙人,大約只有我這麼一個吧。」


  努力擺著高冷造型的小金烏自然不會回答常儀。常儀也不指望他回答。常儀已經不記得從什麼時候起,染上了喜歡自言自語的毛病。


  常儀不記得她來到這裡的原因。往事不可追憶,記不記得,也沒什麼打緊。常儀只記得,那一日,睜開眼,世界變成了陌生的模樣。空氣瀰漫著腥臭的味道,陌生的女人赤/裸著身體,語言被古怪的吼叫代替,入口的事物,腥膻得難以下咽。


  這個世界,有人類,沒有文明。


  有些存在,或許你永遠都發現不了她的重要。直到有那麼一天,她的存在與你的所在,永遠錯身,你才會發現她的意義——連生存都失去了勇氣。


  太多時候,當人們覺得他們已經無所畏懼,生活會告訴他們,他們遠沒有他們所以為的那樣視死如歸。


  無論如何,常儀終究是要活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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