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
烈日當空,狠毒的陽光炙烤著這片無垠的沙漠,藍天之下觸目可及之處都被陽光鍍上了一層銀白色。
見習獵人維特趴在一處低矮灌木叢中,心裡已將這懸在頭頂的太陽罵了千百遍,身下被曬得發燙的沙子貼著前胸,後背又被陽光灼燒得冒煙,維特感覺自己和烤肉的區別就差一把香料而已。
這是維特以見習獵人的身份第一次參加沙棘鎮狩獵隊,大多數情況只需要在一邊靜靜待著,看其他六名獵人如何獵殺獵物。
早些時候帶隊的莫克隊長發現了前面土丘下一個巨型水晶毒蠍洞穴,現在大家包圍了入口處,一會要將巨型水晶毒蠍逼出洞穴,維特剛剛親手製作了給水晶毒蠍專用的「包裹」。
莫克隊長慢慢靠近洞***確定了巨型水晶毒蠍並不在洞穴門口,才向維特打了一個手勢,維特拾起身邊兩個「包裹「慢慢移動過去。莫克從懷裡掏出準備好的火燧,塞進包裹,待看到包裹里冒出煙來,一手一個直接丟進了面前的洞穴。
「包裹「由灌木包裹著胡楊樹樹脂和沙漠梟鶚的排泄物,遇火易燃,並且會產生刺鼻的臭味和黑煙,這種沙漠水晶毒蠍嗅覺最敏感,必定會被逼出洞穴。只是製作包裹的過程並不愉快,這一點看維特哭喪的臉就能明白,尤其是在沙漠里,水是珍貴的,並不能用來洗手。
「包裹」效果絕佳,只一小會,黑煙已經從洞穴里翻滾而出,伴隨著陣陣「嘶嘶「吼聲,猛然一隻巨型水晶毒蠍沖了出來。這傢伙尾巴翹著一人多高,渾身鱗片像水晶一樣通透閃耀熠熠冷光,揮舞著一對巨大螯鉗向周圍的眾人示威,企圖嚇退敵人。
維特本能地後退兩步,這水晶毒蠍氣勢有些嚇人,先不說被那尾巴上的毒刺蜇一下能活幾秒,就看那對揮舞的巨大螯鉗,完全能把人攔腰夾斷!
莫克隊長打一手勢,旁邊埋伏的獵人兩個勾爪就甩了出去,準確無誤勾中沙漠毒蠍那根高高翹起的尾巴,兩名獵人一字拉平繩索。剛才還耀武揚威的水晶毒蠍立刻被固定在了原地,不停搖動被勾住的尾巴,企圖掙脫,卻只能讓身體來來回回在繩索上擺盪。
眼看這隻水晶毒蠍大勢已去,維特剛舒一口氣,洞穴里忽然又衝出了一隻一模一樣的水晶毒蠍!這次不等莫克隊長招呼,其他兩名獵人也把勾爪甩了出去,老道的獵人同樣勾住了尾巴,兩隻水晶毒蠍現在都只能搖擺著尾巴在原地上下翻騰。
莫克順手從背後解下長槍,在手中輕巧一轉,矛頭指向水晶毒蠍,緩步走去。
水晶毒蠍感覺到危險將至,更是瘋狂折騰,只是弱點被抓住,掙扎毫無效果。莫克在水晶毒蠍前方站定,擺好姿勢,瞄準時機,長槍猛然刺了下去——不巧被水晶毒蠍揮舞的螯鉗格了一下,有些偏了準頭,只在水晶毒蠍頭部側邊留下一個豁口。
受傷的水晶毒蠍嘶叫著,奮力向莫克隊長衝去,可是尾巴被勾住,一衝只向前一小步,卻被反衝勁往後盪了一大截,莫克隊長哪會放過這樣的機會,緊上一步,帶著衝勁一槍狠狠扎了下去,這一槍直接扎進水晶毒蠍頭部與身體的連接部位,再順勢一擰,水晶毒蠍的生機開始漸漸消失,張開的螯鉗緩緩垂了下去,高昂的尾巴也耷拉下來。
莫克隊長慢慢抽出長槍,又轉頭去解決了另一隻水晶毒蠍,再去洞口看看,並沒有什麼發現,才招呼大家拖著獵物去土丘背後的陰影處修整。
兩隻巨型水晶毒蠍屍體很快被獵人們熟練地切割開來,兩對螯鉗被小心地用灌木細細包裹了厚厚一層,這可是水晶毒蠍最值錢的部位,水晶一樣的鱗片也被一片片收集打包起來,剩下的肉質部分就是今天伙食了。
水晶毒蠍粗壯的尾巴只有末端毒刺比較值錢,其他四節肉質卻是最好的,既鮮美又有韌性,獵人們都喜歡這種有嚼勁的肉類,手裡端著烤肉,一口咬下去,腦袋要斜著扭過去才能撕下一口,再抿一小口酒袋裡的烈酒,彈牙的肉質纖維混著濃烈的酒香,獵人們越嚼越帶勁。
我們的見習獵人卻一點也不覺得美味,在維特心裡,這毒蠍肉哪裡比得上自己平時從樹上打下的鵪鶉,那才叫一個美味!撒上香料,上火微微一烤,外焦里嫩,肉質綿軟,香氣四溢。哪像這乾柴一樣的毒蠍肉,維特只能順著肉纖維一點一點的慢慢撕啃,順便聽獵人們天南地北的吹牛。
獵人們興緻很高,天氣往冬季跑,鎮里的魔物皮料會賣得更好,這幾個月以來每次狩獵都收穫頗豐,比起往年好太多了——第一次狩獵的維特並不知道往年不好是什麼概念,但是幾個獵人商量好,等這次商團來收完貨,準備結伴去貝亞城「好好享受「一下,維特才明白今年看來是真的大豐收。
鎮上去過貝亞城的人很少,維特沒有去過,只聽說那是一個大城市,比男爵待的班德斯城還要大好幾倍,而班德斯城一條街道就比自己所處的沙棘鎮大。
雖然只有十六歲,維特對於「好好享受」還是明白的,那要花很多錢。這倒不是因為維特懂的多,只是因為:如果自己的老爹不經常在班德斯城「好好享受」,那現在的維特應該躺在家裡的地窖里大青石上,一邊吃著白玉瓜一邊看小說消暑,快樂的做一個富三代。
可惜世間沒有如果,鎮里不養閑人,到了十六歲必須自謀生路,其實作為帝國邊陲小鎮的鎮民,成年男子可選擇的人生也有限,無非兩條路:留下當獵人或者出去當兵。
沙棘鎮數百年來一直是帝國西北角上,臨近紡錘沙漠的最後人類聚集地,獵人們打獵為生,再由大大小小的商隊陸續把這沙漠里的各種特產輸送到全國各地,獵人是百年來的傳統。
出去當兵則分三六九等,條件最好的當然是能去貝亞城當帝國守備軍,進能加官進爵,退能守家衛國;條件稍好一些的能去班德斯城,男爵常年招募私軍,收入穩定,離家也近,雖然地處帝國邊緣,但是依靠這紡錘沙漠,數百年未有戰事,鎮里人都覺得這是最好的差事;條件最差的也能當兵,只不過是傭兵,傭兵工會每天組織去往世界各地完成任務領取報酬,雖然傭兵也誕生出許多傳奇人物,但是比起茫茫多的傭兵數量,傭兵還是最不被看好的行業。
儘管自己已經是三階武士,鎮里人都勸維特花些錢打點一下男爵私軍招募處,說不定能混個職位。先不說自己囊中羞澀,沒錢打點,就憑自己與男爵的那些爛帳……說來可笑,自己一個見習獵人有什麼資格和男爵大人有瓜葛,不過自己確確實實欠男爵一套房產,自己家的房產早在十年前就已經被父親抵給了男爵,只是看在當初自己年幼,鎮長爺爺出面調解,才同意讓維特再住十年,成人禮后交割房產。
男爵大人免費讓子民住自己的私宅十年,這事在鎮民看來還是挺體恤子民的。可是維特知道,自己家產多半也就是男爵拿走了。當然,說拿走只是維特一廂情願的說法,自己父親被男爵邀請去班德斯城「好好享受生活」,敗光了全部家產還抵上祖產,這能怪男爵么?
維特也讀書認字,隨著年紀增長,也通曉這些道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自己父親不爭氣,怨不得別人。只是男爵大人當初吃相太醜陋了一些,父親屍骨未寒,年僅六歲的自己,面對地就是這個平時與父親稱兄道弟的男爵登門要帳。
這一層關係,維特怎麼可能願意去給男爵效力呢,儘管窮一些,骨氣還是要有的!至於去當傭兵闖蕩江湖,維特不是沒想過,血氣方剛的年紀多多少少有些英雄情結,但是再看看手邊的騎士小說英雄傳記,這些傳奇人物哪個不是天賦異稟,鴻運加身?
在自家祖宅下挖個寶藏已經算最低級的起步;順手撿到一個封印著絕世高手靈魂的指環也是稀疏平常;厲害一些的直接撿到一把神器砍瓜切菜一般橫行大陸;更牛的摔下懸崖都能讓遠古神靈附體……
自己有嗎?自己倒是有個祖宅,可是早已被父親挖地三尺掃蕩一空,自己唯一能看的,也就是這還算不錯的練武天賦,當然只是在這沙漠邊陲小鎮幾百戶人家看來。十六歲的三級武士,這是加入男爵私軍的最低要求——男爵私軍常備軍近千人——所以,這點實力,還是安分的當個獵人吧。
說不定哪天在這沙漠里還能挖出個寶藏來,或者遇到個隱士高人指點一番——不過按小說里,隱士只在深山老林或者孤島懸崖,沙漠看來不太適合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