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 籌備時
9月19日,星期日。
就當《消失的愛人》繼次周以2680萬美金坐穩榜首,輕鬆兩連冠後,第三周終於是被艾瑪-斯通、阿曼達-貝尼斯主演的愛情喜劇《緋聞計劃》超過。
即使如此,兩者間的差距依舊不大,前者的話,在2856家院線的開畫銀幕中取得1820萬美金,單館場均不到6400美金;後者的話,放映到第三周,在比較平穩的下滑走勢下,也是因為不高的原因,第三個周末隻入賬了1752美金,無力實現三連冠。
當然了,足足享受了兩個熱映周末的《消失的愛人》北美票房累計已經來到了8856萬,全球票房來到了192億,如果不是需要時間分賬的話,這個項目已經給螢火蟲帶來了實質的利潤。
這一切的一切,雖然與那些引爆全球票房市場的爆款比起來,肯定差距不小,但對大衛-芬奇本人來說,《消失的愛人》已經成為了他最受市場大眾歡迎的一部,且投資風險與利潤回報存在極其出色的性價比值,很多製片廠又開始頻繁接觸他起來。
很可惜的一點是,哪怕他和螢火蟲合作的還算愉快,他也不願提前簽訂一份保障片約繼續與螢火蟲合作,而是擺明了劇本為先。
他這種聲名在外的導演,當然有足夠的雙向選擇空間。
同一時間段,螢火蟲大廈的剪輯室裏,經過多日的反複精剪,整個《複聯》的拍攝素材終於搞定,加上片頭片尾,一共是146分鍾左右的院線版本。
且萊曼和凱文、瑞恩等知道《無限傳奇》篇章脈絡的人在確定正片剪輯完畢後,直接拉上漫威娛樂的高層管理自己先在內部試看了好幾遍,確認觀影門檻、娛樂大眾市場的部分都結合的不錯,才正式通過利亞姆可以一邊接觸院線,一邊跟5大製片廠申請最後的報價、合作發行提案。
當然了,其實早在今年金州漫展結束之後,為《複聯》項目尋找擔保發行方的事情就已經開始行動了,但因為此事關乎整個後續的開發工作,所以不得不細致一點,考慮的長遠一點。
畢竟對曼恩傳媒來說,光憑一己之力吃下漫威所有項目宣發上的業務,顯然不理想,不止是麵臨發行手段沒那麽豐富、可施行性相對狹窄、院線排期的話語權不夠犀利等等缺陷,甚至說藍蝶影業的發行團隊對於這麽龐大的宣發鏈,還存在於精力、人手都不足的情況。
要知道,對於派拉蒙、華納這個等級的製片廠,他們在暑期、聖誕這樣的檔期裏,同一時段(以六周為限),最多也是發行一部a類電影,否則就得抽調人手,忽視已有的項目流程。
這個流程是什麽呢?
上映前,要去跟媒體放約版麵、通稿、影評專欄;要去各州、各地區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如車站、廣場、步行街等等地方懸掛巨幅海報;要完成音像製品的貨源、鋪貨事宜;要準備授權市場、線下市場的方案;要與讚助商、品牌植入方商量互有來往的宣傳聯動
而到了上映後,需要執行的工作隻會更多,還得時刻引導觀眾的觀影熱情,並跟院線方時刻溝通增映、減映
當然,藍蝶影業的人員不少,經過幾年的發展,算上海外站點的團隊,巔峰時拉出一支1200多人的隊伍一點問題沒有,但他們得追蹤已有的很多項目。
很多電影下畫後,不意味著它就結束了。
dvd、電視台、線下的版權運作始終都需要精力照顧。
所以說,無論是現在的《複聯1》,還是未來《複聯4》那樣級別的項目,光靠己方的宣發渠道是沒這個條件達到原有高度的,哪怕他本人已經累計的導演聲名也是一個壓在秤上麵比較有重量的砝碼。
但,不足以維持局勢的話,拉攏盟友,借用人家的渠道、資源、精力、人力孵化項目,各取所需,倒是簡單易行。
像孩之寶夥同派拉蒙運作出《變形金剛》係列後,依舊把《特種部隊》的影視改編權交給了派拉蒙,就是因為人家很理智的明白他們的主戰力隻在玩具這一塊,沒覺得《變形金剛》在票房市場獲得了巨大成功,是跟他們有什麽太多密切的關係。
同樣的,他們也不想冒著巨大的風險邁入自己本不熟悉的製片領域。
當然,漫威跟孩之寶還是有些不同的,舉這樣一個例子,隻是說明漫威的價值已經足夠那些大廠側目。
《複聯》能不能賣座,在沒有真正的成績出來之前,外人當然不可能非常篤定,但根據之前已有的市場表現,他們完全願意上門商談合作事宜。
無論是華納、環球、索尼,還是注定要被曼恩傳媒追著撕咬影視份額的迪斯尼都表達了相應的誠意。
檔期、院線資源、宣傳方案,有什麽要求都可以提。
為了獲得一個可能很賺錢的生意,大家並不猶豫,隻不過是漫威一直拖著接觸的進程罷了。
此時已經是9月中旬,距離萊曼最開始策劃的放映檔期隻剩下3個月。
對《複聯》這種投資額度就達到2億,並且前期投入的宣傳規模注定不會少於1億,肯定想第一時間進入宣傳集中期就把ip炒熱的項目來說,3個月的時間,已經有點緊迫了。
而漫威之所以一直拖著不表態,其實也是因為大家沒想好合作的方向。
《複聯》的發行份額隻有這麽多,該選誰呢?
如果隻選一家的話,可行是可行,但未免太大方,籌碼利用的不夠徹底,但想要多家共同發行的話,怎麽分配,怎麽讓各方心平氣和的攜手共進(隻在《複聯》及《複聯》後續項目上,因為像好萊塢這邊的大製片廠跟其他製作方簽訂發行協議的話,肯定會在補充條款裏要求後續項目的優先發行,這也是為什麽很多時候握有版權,而且經常因為利潤分配爭吵,卻沒人可以帶著項目轉投他家。是賤嗎?不是。是想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