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第104章 兵王之王(求推薦票)
王皓尋聲看去,只見一名身材偏瘦,大概有十六七歲的少年,正呲著八顆還算整齊的牙齒,沖他咧嘴微笑。
在這個少年面前,擺著一個破舊木箱,裡面有各式各樣的證書樣本,公章,以及發票之類的玩意。
少年見王皓駐足停留,就笑嘻嘻的問道:「大哥,要不要來個證書。什麼211,985高校的畢業證,會計證,良民證,暫住證,計算機二級證,英語四六級證,我這都可以搞到。而且價格實惠,只要五十塊!」
王皓頗有興趣的打量了他一眼,問道:「真的是什麼證,都可以搞到?」
少年使勁點了點頭,拍著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證道:「那是當然,只要你能想出來的證,我秦飛都能做,模擬度高達95%。只要不碰到專業人士,普通人肉眼絕對分辨不出真假來!」
王皓呵呵一笑,道:「有意思,我要是想弄個精神病證明,你也能做嗎?」
聽到王皓的話,名叫秦飛的少年,表情明顯一怔。
他自幼就跟著二叔學製作假證,少說也有十年時間了,可上來就要精神病證明的顧客,還真是新娘子上花轎,頭一次。
王皓見少年一臉的驚詫,笑著搖了搖頭,道:「看來,你也不是什麼證都能做!」
說完,他就起身要走。
秦飛見好不容易上門的顧客要走,趕緊站起來,喊道:「這位大哥,請留步。不就是精神病證明嗎,這有什麼難的。不過,我這沒樣本,你得多加點錢,才能搞出來!」
王皓隨手從兜里摸出一沓鈔票,扔在破舊木箱上面,淡淡的說道:「只要你能搞出來,錢不是問題!」
秦飛見王皓出手如此闊綽,眼前不由一亮。這得有一千塊錢,頂的上自己小半個月的收入了。
稍稍發了一會呆,秦飛就手忙腳亂的,抓起木箱上的鈔票,揣進兜里,興奮的說道:「好嘞,哥,您稍等,我百度查一下,馬上就給你弄!」
說話時,他就從木箱下面,掏出一個破舊的國產雜牌手機,上百度搜索:精神病證明。
大概過了四五十分鐘的樣子,一張精神病證明書,就火熱出爐了。
秦飛雙手捧著精神病證明,恭恭敬敬遞了過去,笑呵呵的說道:「大哥,你看看滿意不,要是不滿意的話,我再重新給您做一張!」
王皓將精神證明接了過來,大致掃了一眼,做的還真是像模像樣。
他眼角餘光,落在證書右下角的印章上,疑惑的問道:「這裡怎麼會有市第七人民醫院的蓋章?」
秦飛嘿嘿一笑,道:「大哥,這你就有所不知了。這市第七人民醫院,可是我市非常有名的精神病院。」
說完,他朝四周掃了一眼,見無人注意到這裡,就使勁壓低聲音,神秘兮兮的說道:「大哥,你應該知道,大開發的老總金大發吧?當年,他可就是憑藉著市第七人民醫院開的一張精神病證明,才闖出赫赫威名的。不然的話,三十年前的那場嚴打,他就得上東塔山吃花生米了,也就不會有他現在的成就!」
聽完秦飛的話,王皓恍然大悟的點了點。
「看來,得了精神病,也不是一件壞事嘛!」
秦飛點了點頭,輕輕嘆了一口氣,說道:「哎,現在這世道,精神病殺人不犯法。前些天,我看新聞,說是一個富二代,開車闖紅燈,撞死了兩個人。他家裡人,直接給他辦了張精神病證明,啥屁事沒有,連局子都沒進,直接就給放出來了!」
聽到「精神病殺人不犯法」這句話,王皓嘴角之上,揚起一抹不易察覺的冷笑。
他見時間尚早,就和秦飛天南海北扯了起來。這傢伙還真是個人才,不但會篆刻,弄印章,口才也相當不錯,唾沫橫飛,口若懸河,能把你噴的暈頭轉向,一看就是經常出沒網路論壇,經常和其他人罵架的老司機。
王皓挑了挑眉毛,看著秦飛,笑呵呵的說道:「兄弟,你這擺攤,也賺不了幾個錢,還整天提心弔膽,怕城管來查。不如直接收攤,跟著我干吧!」
秦飛聞言一怔,瞪大了眼睛,愣愣的問道:「大哥,你是幹啥的?」
王皓想了一下,應道:「搞古玩的!」
聽到王皓的話,秦飛眼眸里,閃現出一抹明亮的光芒,激動地說道:「古玩?就是古董文物吧,這玩意可賺錢了,一本萬利的買賣!」
王皓笑著點了點頭,應道:「怎麼樣,有沒有興趣?」
秦飛興奮的應道:「當然有興趣了,老有興趣了!」
「對了,大哥,你的古玩店開在哪了,我什麼時候能去上班?」
王皓微微沉默片刻,隨口應道:「這個嘛,還沒找好地方呢。這樣吧,你先幫我留意一下,看看哪裡有合適的門面房!」
不等王皓話音落下,秦飛就拍著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證道:「好嘞,大哥,這事就包在我秦飛身上了!」
和秦飛分別後,已是下午六點鐘。
王皓打算先去濱江海鮮酒樓附近轉悠兩圈,踩踩點,熟悉一下地形。萬一出現點什麼意外,自己也算是有個退路。
待萬事俱備后,王皓看了一眼時間,19:30。距離和金大發約定的時間,還差半個小時。
他是個守時的人,基本上不會遲到。不過,也不會早到。
王皓見濱江海鮮酒樓斜對面,有一家上島咖啡廳,就準備進去喝杯咖啡,提提神。畢竟,晚上可能會有一場硬仗干,得先養足了精神。
他剛剛走進咖啡廳,就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從隔壁桌上傳了過來。
王皓側目看了一眼,這不是在醫院裡碰到的那個呆萌小護士,葉凝嗎?
葉凝旁邊,還有一名女孩,長相一般,不過身材還不錯。
在葉凝對面,是一名二十六七歲的男人,穿著一身橄欖綠軍裝,正唾沫橫飛的吹噓自己的種種傳奇經歷。
「葉凝,李丹,你們或許不知道。我上小學三年級時,就被國家特種大隊的總隊長看中,進入了當時最為流弊的龍組特戰隊服役。」
「十歲時,我一個人就單挑一個尖兵班。十二歲時,紅藍兩軍實戰演習,我一個人單槍匹馬,直搗藍軍司令部,獨立完成斬首任務。十五歲時,獲得七大軍區比武總冠軍。」
「十八歲時,我隻身一人,闖進暴恐分子基地。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殺的是血流成河,浮屍遍地。當時,基地組織的頭頭本拉燈見到我,都快要嚇尿褲子了,他鑽到床底下,這才勉強躲過一劫。」
「二十歲時,我受封為上將軍銜,帝國總領導人,都親自給我頒發國家保衛者勳章,豎起大拇指,稱讚我兵王之王!同年,上面任命我接任特種大隊的總隊長。不過,我厭倦了刀光血影的生活,就直接給推辭了,準備回來找個好女孩,和她一起手牽著手,過普通人的平凡日子。」
說到這裡時,這個「兵王之王」就含情脈脈的看著葉凝,很是深情的說道:「葉凝,你不是一直都很崇拜軍人,崇拜英雄嗎?我就是這樣一個「深藏功與名」的英雄,你做我女朋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