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康子歌總在我最不堪的時候出現
屋子裡死寂了片刻。
陳麗娜突然尖叫道:「別讓她走,警察馬上就來,抓她去坐牢!」
我只覺得這一切無比可笑。這個家半年前還是我最溫馨的港灣,半年後卻被一群陌生人入侵,他們想用最無恥的方式趕我走,而我除了用自己柔弱的身軀去傷人之外,竟然毫無辦法。
或許,我已經只剩了一點點可憐的尊嚴。
「我沒打算跑,這是我的家,要走的應該是你們。」
「塗芳芳,別以為我怕了你,等會兒警察來了大伙兒好好看看,到底是誰被掃地出門!」
不知道陳麗娜哪裡來這麼打了雞血似的精力,我真擔心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傳染到她的歇斯底里。
「你們別走,大伙兒都別走,留下來做個見證,我給你們再便宜五萬塊錢!」
五萬塊,好大的口氣!五萬塊錢買幾個見證,第一次知道,我竟然還這麼值錢。
可是,這房子輪得到你陳麗娜來做主嗎?
我再次沉聲道:「請你們離開這裡,離開我的家。這房子不賣!」
李律師顯然已經從「腦袋開花」的眩暈中清醒過來,捂著額頭的手還是捨不得放下,臉上的血跡已初步凝固。
頂著一張滑稽的花臉,他依然強硬:「再一次警告塗女士,我的當事人才是這別墅的所有人,房產證可以證明。聰明的就不要再負隅頑抗,或許我可以不計較你的傷害行為。」
我也豁了出去:「你可以讓警察來帶我走,但絕對別妄想收回房子!」
陳麗娜不耐煩:「警察呢,李律師再打電話,警察都幹什麼吃的,這麼久還不來,還把不把人民群眾的安危放在眼裡。」
門口突然傳來一個冰冷的聲音。
「知不知道你們很吵。」
這個語氣連問號都不需要,冰冷得根本無需回答。
所有人都驚訝地望向門口,來的不是警察,卻是一個氣魄逼人的陌生人。
而我卻只想找個地洞鑽進去。
我最不堪的一幕,又讓這個人撞個正著——康子歌。
他依然是一貫的白色襯衫,深色長褲,一看便是價格不菲的名家定製,襯得他俊雅的臉龐顯露出獨一無二的優雅氣質。
大概是被他強烈的氣場所震攝,陳麗娜的氣焰頓時熄滅了一大半,皺眉問我:「這是誰?」
挺搞笑的,你不敢問他,就來問我?
我當然沒有義務回答你,搖搖頭,爭取讓自己的臉色像康子歌一樣冷:「不認識。」
李律師大概覺得自己作為現場一個比較說得上話的男士,有必要在這樣的場面中挺身而出。
扶著額頭說道:「這位先生,我們這兒正處理一點家事,能不能煩請迴避一下。」
康子歌臉色愈加冷冽,下意識地轉了轉袖扣。這個小動作提醒了我,這分明是他要動手的節奏。
雖然剛剛我衝動之下已經傷了人,但我絕不想讓眼下的局面更糟。我是難免要走一趟警察局了,但我不能連累康子歌也去。
不由自主地,我走向玄關,想阻止康子歌進屋。
就在我背對所有人的時候,康子歌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很複雜,說不上是友好、同情、厭惡……還是冷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