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槍擊案(完)
第11章 槍擊案(完)
他們到達京津大排檔的時候這裏的人正是多的時候,人們滿頭大汗的坐在紅色塑料小凳子上麵和對麵的人侃大山。
不遠處的李娜看見他們下了車,小跑過來:“老大,旁邊的商戶的監控錄像正在調取,等一下就能回市局了。”
邢司禮看看京津大排檔裏麵的空間熱出扭曲熱浪,上麵一個巨大的紅色遮陽棚,問:“再找找有沒有那天停在這附近的車,有這個東西,如果王大強想要遮掩的話,監控錄像應該拍不到什麽有用的東西。”
李娜有些苦惱:“這裏是咱們這最大的大排檔,天天人來車往的,可能有點難。”
師春棠指指道邊不遠的車:“這輛車應該能拍到什麽吧。”
三個人看看那輛表麵積了一層厚厚的灰的車,李娜迅速記下車牌號讓交管隊的人聯係車主。
最後車主聯係上了,十分感激的他們,因為這車已經停在這裏一年多了。車主說,他之前調職前和同事來離這很遠的一家飯店吃飯,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不用交停車費的地方,喝酒完酒就回家了,酒醒了也找不到自己的車了,還以為是丟了呢。
市局聽到這離奇的事都覺得有些無語。
但是行車記錄儀被成功調了出來,無視行車記錄儀裏一年多的被遺落的漫長回憶,錢征找到了那天的記錄。
畫麵快速劃過,李娜手疾眼快的按下暫停:“在這!”
邢司禮拿著本子:“李娜,跟我去審王大強吧。”
王大強一天進過同一個屋子,看見對麵的邢司禮,滿臉堆笑:“警察同誌,你們這是找到開槍的人了嗎?怎麽又把我弄這來了?”
李娜:“王大強,不對,應該叫你嘎畢拉其其格對吧,你妻子的賬戶這兩天每天都在進賬啊,你們不會真的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吧,還不交代?”
王大強本來眯縫的眼睛閃過一絲精光:“您在說什麽呢?我是改過名字,但這不是怕少數民族在外打工遭人歧視嗎?”
李娜笑著說:“是在外打工不顯眼吧。”她拿出一遝紙:“你父親是有名的達斡爾族獵手,你在1998就得到了獵戶之家的嘉獎,但是後來的禁槍令全麵發布,你們不能靠著打獵為生,就出來打工,我說的都對吧。”
邢司禮:“你上次說你也不知道為什麽入了雇主的眼,這不,我們幫你找到了。那兩個人是用來給你混淆警方視線的吧?”
王大強:“你們就沒懷疑過李海洋嗎?”
邢司禮:“證據做的不錯,但是李海洋真的有那個智商去想這麽複雜的事嗎?”
“阿嚏!”在家做飯的李海洋打了個噴嚏,傻嗬嗬的說:“有人念叨我?是我媽想我了?等會兒給她打個電話!”
王大強想起那個日常犯傻的的傻子,暗罵了一句,還想掙紮:“說明他演技好啊,他無緣無故每天看我啊?”
邢司禮:“這就是他智商占領高地的時刻了,他從第一眼就看出你是他老鄉了,但是一直觀察了你好久才跟你搭話的,而且,請你不要轉移話題,接下來回答我們的問題。”
李娜將一張照片放大:“這是你在案發當天下午4:32從京津大排檔離開的影像。”
看見那個無比清晰的自己,他嘴硬:“我隻是去上個廁所而已。”
李娜又拿出一段錄音。一個東北腔極重的女性聲音傳出來:“哦,我知道,印象可深了!那個矮一點的喝了不到一瓶就不行了,高的沒什麽印象,應該早就走了吧,真是的,這要是在我們家那邊,這朋友趁早別處了,啥玩意兒,跟著一起出來的,喝多了也不知道……”
緊接著,邢司禮又拿出一個透明的東西:“認識這個嗎?這是你偷偷采集的李海洋的指紋。”
王大強的眼睛睜大看:“不可能!”
“怎麽不可能?”邢司禮:“你說你的,你們以前應該並不認識吧,為什麽總想著嫁禍給他呢?”
王大強低下頭:“因為他實在太欠了!”
?
王大強有些屈辱的說:“他那麽傻的人混的那麽慘,居然還是一本學校的畢業生!我的兒子備戰了三年也隻上了個三本學校,他還天天在我麵前晃,你說能把別人夢寐以求的東西不當回事的人能是什麽好東西?”
邢司禮不懂這種悲憤的心情,板著臉:“那就說說你和你的雇主真正的交易吧。”
王大強抹了把臉:“和你們猜的一樣,混在那兩個傻子裏麵裝傻子,混淆視聽,槍不是我買的,人也不是我打的,我的雇主事成之後就給我三百萬,然後盡全力把我撈出去。”
邢司禮:“那你的任務應該是和他們兩個不一樣吧。”
王大強無奈點頭:“保護那個女孩,雇主是臨時發布任務去對照片上的人開槍的。計劃是我之前就製定好的,那天我發現那個女孩在放學之後就去興趣社團了,而鄭秋田每天幾乎都會那個時候去醫院,我之前一直在暗示任世傑京津大排檔火爆,加上李海洋說過他這幾天上夜班,提前準備好了他的指紋,後麵的事你們應該都知道了吧。”
邢司禮:“那雇主的信息你都知道嗎?”
王大強搖搖頭:“不知道,但是雇我和雇他們兩個的人應該不是一個。”
邢司禮問李娜:“筆錄都記好了嗎?”
李娜乖巧點頭:“記好了,一個不落!”
看他們似乎就要這麽走了,王大強叫住邢司禮。
可能是因為案子告破,邢司禮很有耐心的問他:“你還有什麽問題要問的嗎?”
王大強:“李海洋的指紋我早就處理過了,你是在哪找到的?”
邢司禮拿起那塊透明膠布:“你說這個?”他咧開嘴笑“這是我桌子上用過的,是我的指紋。”
在王大強殺人的眼神中邢司禮全身而退。
王大強後來被法院以故意傷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判有期徒刑五年。
鄭秋田和任世傑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和謀殺未遂被判處三年零五個月。
直到最後,警方也沒有從他們的手機裏發現那個雇主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