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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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臻安撫下林靜宣。
林靜宣本身沒生病,就是疲勞和饑餓過度。白醫生先給林靜宣吃了幾塊巧克力,隨後又讓蘇臻喂他喝了粥,林靜宣恢複過來,就被白醫生批了出院。
林靜宣不想出院,他若是繼續住院,蘇臻就得陪著他。
白醫生把出院單往蘇臻手裏一塞,說道:“咱們得把病床留給有需要的人。”
蘇臻帶著林靜宣出了院,坐上車之後,蘇臻問林靜宣的住址,以方便他將人送回家。
林靜宣坐在副駕駛位置上,說:“去你家吧,這幾天我都住在你家。”
蘇臻說:“那怎麽能行?我還是送你回家吧。”
林靜宣沉默著不說話,蘇臻也不說話。
林靜宣感覺得到他應該是有些生氣了,過了一會兒,他忽然用責備的語氣問蘇臻:“這幾天你上哪兒去了?為什麽不接我電話?”
蘇臻如實相等,他的手機出了點問題,沒有信號。
林靜宣並不相信,冷冷地笑了兩聲,問他:“真的是手機出了問題?而不是因為別的?”
“林靜宣,你要這樣和我說話,可就沒意思了。”
“你叫我什麽?”林靜宣愣了一下,反問他。
蘇臻也跟著愣了一下。
林靜宣,不,應該說是聞亦榮,立馬將話題繞了回去,問他:“你這幾天究竟去了哪裏?和誰一起去的?”他那責備的語氣,仿佛蘇臻是出軌被抓的妻子假的。
蘇臻之前那種迫切想要見到他的激動情緒,早在這一天一夜的時間裏消退,他已經完全冷靜下來。
而現在也正是直麵問題的時候。
蘇臻歎了口氣,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問:“你打算怎麽處理我們之間的關係?”
聞亦榮想也不想地回答:“當然是……”
蘇臻意識到他要說什麽,在他將答案完全說出來之前,搶先又問了一個問題:“你打算怎麽處理你和舒毓之間的關係?”
其實,這是同一個問題,隻是換了不同的問法。
聞亦榮說:“舒毓和我們沒關係。”
蘇臻問:“真的沒關係嗎?”他抓住聞亦榮的左手,指頭摩挲著他無名指的位置,“應該戴在這裏的那枚戒指呢?為什麽不見了?你把它放哪兒了。”
蘇臻這話……是他已經知道了?
聞亦榮有點慌張,勉強鎮住場子。他反握住蘇臻的手,目光灼灼:“你喜歡我?”
蘇臻沒回答他。
“你不說話,我就當你默認了。”聞亦榮又接著問,“你是喜歡白天斯文的我?還是晚上的……我?”
蘇臻瞥他一眼,道。“這有什麽關係?”
聞亦榮臉上煞時有了怒色:“沒關係嗎?”他握著蘇臻的肩膀,力氣很大,捏得蘇臻的骨頭發疼,“不管是誰,你都可以嗎?蘇臻,你……”聞亦榮想罵他,可又舍不得。更怕萬一說了重話,讓蘇臻記在心上,從此不理他。他憋了半晌,才從牙齒縫隙裏擠出一句,“你隻能是我的。”
蘇臻一時聽不明白聞亦榮話中之間。
不管是白天的他,不是晚上的他,不都是他嗎?
他何必這樣斤斤計較。
他突然想起初到‘至臻’上班時,聞亦榮也問過同樣的問題。
還讓與白天的他保持距離。
這是為什麽?
他為什麽又要再問一次?
可眼下這些並不是重點,現在重點是,不管他叫林靜宣還是聞亦榮,都不可以一邊與舒毓訂婚結婚,一邊和他曖昧不清。
聞亦榮霸道的宣誓主權,此刻聽來,仿佛是個笑話。
他拍了拍聞亦榮握住他肩膀的手:“你先鬆開,這樣捏著很疼。”
聞亦榮連忙鬆開,還擔心地問他,還疼不疼。
蘇臻活動了下膀子,端正坐著,看著聞亦榮說:“既然你無法解除與舒毓的婚約,那我們就分手吧。”
分手?
他們甚至連手都沒有牽過,哪裏有手可以分?
“好聚好散,以後我們見麵還能做朋友。”蘇臻並不想逼他。可他與舒毓的婚期在即,他等不了了。聞亦榮固執,好好說也解決不了問題。
“我不同意。”聞亦榮想也沒想,便衝蘇臻吼道。
“不同意?不同意和舒毓結婚?還是不同意和我分手?你要我做你婚後的地下情人嗎?”這種事,崔意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舍不得聞亦榮,可他不能作繭自縛,自己走進見不得見的陰影裏。
相比起愛情,還有太多太多重要的事。
比如說自尊,比如說事業,比如說朋友。
聞亦榮無聲地張合著嘴唇,說不出話來。
蘇臻捧著聞亦榮的臉,傾身過去在他嘴唇上印下一個淺吻:“乖乖的聽話。”
“我不聽話。”聞亦榮繃緊了嗓子,發出一聲低啞的呐喊,雙眼裏充滿了無助與痛苦,眨也不眨地望著蘇臻。
蘇臻被他的眼神看得心中一顫,好不容易才硬起來的心腸又要軟了。
聞亦榮緊緊地抱著蘇臻:“我不跟你分手。”
蘇臻拍著聞亦榮的背,安撫著他:“別任性了。你已經是二十多歲的人了,我懂得負責任。”
“我的責任就是你。”聞亦榮說著,推開了蘇臻,直直地望進蘇臻的眼裏,鄭重無比地說,“就算是讓我再死一次我,我也不會放開你。”
蘇臻雖然猜到他有病,卻並不知道是什麽病。所以他隻當這是聞亦榮不肯分手說的甜言蜜語。
可即使是這種廉價的甜言蜜語,蘇臻也很受用。
可他始終理智占在上峰,問他:“所以,你要和舒毓解除婚約嗎?”
聞亦榮堅定不穩的氣勢,瞬時滅了一半:“……這件事,我做不了主。”
你看,甜言蜜語就是甜言蜜語,它除了在做愛時讓對方高潮,便隻剩下哄回生氣的情人。
隻可惜,他們現在既不是在做愛,蘇臻也沒有生氣。
他平靜又理智,幾乎能分析出蘇臻每一句話後的意圖。
蘇臻苦笑,又吻了吻聞亦榮:“我知道的。你與舒毓已經訂婚兩年,加上談戀愛的時間,你們在一起至少有四五年時間了吧!說起來,我都是插足別人感情的第三者。為此,我已經很自責了,就拜托你還要再讓我自責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