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9
鄭重聲明:本文在晉(其)江(余)文(盜)學(文)城(網)獨(都)家(是)發(侵)表(權),謝絕任何形式的轉載,轉載侵權,侵權必究。喜歡的朋友請來晉(正)江(版)。
搜索「死得其所系統晉——江」。不是晉——江,就是盜文網站。
我每章標題都會註明晉——江——獨——家發表,這幾個字都會被屏蔽。這說明,盜文網站也知道他們不幹人事兒。一邊違法侵權,一邊抹除痕迹,妄圖掩耳盜鈴。披上搬文的外衣,貌似合法合理,實則猖狂至極,光明正大行偷竊之事。哦,不,按照刑法的說法,若是盜竊以秘密竊取論,那作者眼睜睜地看著盜文網站大喇喇地掛上自己的成果心血,大概已是處於搶奪範疇了?
咳,不死磕法條哦,只講這麼個意思,因為財產類犯罪只是指公私財物……
厭惡不勞而獲踐踏價值行為的筒子,可以順手去12377舉報盜文網站,只要兩分鐘。日後,簡歷里,不但可以寫,自己是2008年感動中國人物的獲獎者,還可以說,自己是打擊盜版的衛道士,捍衛國家知識產權的急先鋒!
盜文網違法,可舉報。理由如下:
1,無icp證,未備案;
2,網頁盜文、手機wap盜文,侵犯作者知識產權;
3,無網文傳播資質;
4,未按照規定,設置聯繫電話、郵箱、客服等相關服務,作者無法聯繫刪除;
……
我們所堅守和信仰的,是現實中應有的公平正義,而不是書中理念、空中樓閣。
版權意識不顯,盜版橫行,這是目前常態。而我們,依舊前行,寫手積極維權,讀者支持正版。這不是杯水車薪,這是星星之火。這樣子,不是顯得更為現實與美好嘛。
社會總是在進步的,未來總是會更美好。而這些,都是和我們息息相關,是我們這一代人在經歷。
下面是國家版權局《關於加強網路文學作品版權管理的通知》
為加強網路文學作品版權管理,進一步規範網路文學作品版權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通過信息網路傳播文學作品,以及為用戶通過信息網路傳播文學作品提供相關網路服務,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律、法規,尊重權利人的合法權利,維護網路文學作品版權秩序。
二、通過信息網路提供文學作品以及提供相關網路服務的網路服務商,應當加強版權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侵權作品處理機制,依法履行保護網路文學作品版權的義務。
三、通過信息網路提供文學作品的網路服務商,應當依法履行傳播文學作品的版權審查和注意義務,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傳播其文學作品。
四、通過信息網路提供文學作品的網路服務商,應當建立版權投訴機制,積極受理權利人投訴,及時依法處理權利人的合法訴求。
五、提供搜索引擎、瀏覽器、論壇、網盤、應用程序商店以及貼吧、微博、微信等服務的網路服務商,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提供或者利用技術手段變相提供文學作品;不得為用戶傳播未經權利人許可的文學作品提供便利。
六、提供搜索引擎、瀏覽器、論壇、網盤、應用程序商店以及貼吧、微博、微信等服務的網路服務商,應當在其服務平台的顯著位置載明權利人通知、投訴的方式,及時受理權利人通知、投訴,並在接到權利人通知、投訴24小時內刪除侵權作品、斷開相關鏈接。
七、提供搜索引擎、瀏覽器等服務的網路服務商,不得通過定向搜索或者鏈接,以及編輯、聚合等方式傳播未經權利人許可的文學作品。
八、提供貼吧、論壇、應用程序商店等服務的網路服務商,應當審核並保存吧主、版主、應用程序開發者等的姓名、賬號、網路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
九、提供對以文學作品或者作者命名的貼吧、論壇等服務的網路服務商,應當責成吧主、版主等確認用戶提供的文學作品系權利人本人提供,或者已經取得權利人許可。
十、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網盤服務商,應當遵守國家版權局《關於規範網盤服務版權秩序的通知》,主動屏蔽、刪除侵權文學作品,防止用戶上傳、存儲並分享侵權文學作品。
十一、國家版權局建立網路文學作品版權監管「黑白名單制度」,適時公布文學作品侵權盜版網路服務商「黑名單」、網路文學作品重點監管「白名單」。
十二、各級版權行政機關應當加強網路文學作品版權執法監管力度,依法查處網路文學作品侵權盜版行為,保障網路文學作品版權秩序。
十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國家版權局辦公廳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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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
兵勢篇
作者:孫武
孫子曰:凡治眾如治寡,分數是也;斗眾如斗寡,形名是也;三軍之眾,可使必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者,虛實是也。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終而復始,日月是也。死而更生,四時是也。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哉!
激水之疾,至於漂石者,勢也;鷙鳥之疾,至於毀折者,節也。故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勢如彍弩,節如發機。紛紛紜紜,斗亂而不可亂;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強。治亂,數也;勇怯,勢也;強弱,形也。
故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故善戰者,求之於勢,不責於人故能擇人而任勢。任勢者,其戰人也,如轉木石。木石之性,安則靜,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
故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勢也。
作者:佚名
治理大軍團就象治理小部隊一樣有效,是依靠合理的組織、結構、編製;指揮大軍團作戰就象指揮小部隊作戰一樣到位,是依靠明確、高效的信號指揮系統;整個部隊與敵對抗而不會失敗,是依靠正確運用「奇正」的變化:攻擊敵軍,如同用石頭砸雞蛋一樣容易,關鍵在於以實擊虛。
大凡作戰,都是以正兵作正面交戰,而用奇兵去出奇制勝。善於運用奇兵的人,其戰法的變化就象天地運行一樣無窮無盡,象江海一樣永不枯竭。象日月運行一樣,終而復始;與四季更迭一樣,去而復來。宮、商、角、徵、羽不過五音,然而五音的組合變化,永遠也聽不完;紅、黃、藍、白、黑不過五色,但五種色調的組合變化,永遠看不完;酸、甜、苦、辣、咸不過五味,而五種味道的組合變化,永遠也嘗不完。戰爭中軍事實力的運用不過「奇」、「正」兩種,而「奇」、「正」的組合變化,永遠無窮無盡。奇正相生、相互轉化,就好比圓環旋繞,無始無終,誰能窮盡呢。
湍急的流水所以能漂動大石,是因為使它產生巨大衝擊力的勢能;猛禽搏擊雀鳥,一舉可致對手於死地,是因為它掌握了最有利於爆發衝擊力的時空位置,節奏迅猛。所以善於作戰的指揮者,他所造成的態勢是險峻的,進攻的節奏是短促有力的。「勢險」就如同滿弓待發的弩那樣蓄勢,「節短」正如搏動弩機那樣突然。旌旗紛紛,人馬紜紜,雙方混戰,戰場上事態萬端,但自己的指揮、組織、陣腳不能亂;混混沌噸,迷迷濛蒙,兩軍攪作一團,但勝利在我把握之中。雙方交戰,一方之亂,是因為對方治軍更嚴整:一方怯懦,是因為對方更勇敢;一方弱小,是因為對方更強大。軍隊治理有序或者混亂,在於其組織編製;士兵勇敢或者膽怯,在於部隊所營造的態勢和聲勢;軍力強大或者弱小,在於部隊日常訓練所造就的內在實力。
善於調動敵軍的人,向敵軍展示一種或真或假的軍情,敵軍必然據此判斷而跟從;給予敵軍一點實際利益作為誘餌,敵軍必然趨利而來,從而聽我調動。一方面用這些辦法調動敵軍,一方面要嚴陣以待。
所以,善戰者追求形成有利的「勢」,而不是苛求士兵,因而能選擇人才去適應和利用已形成的「勢」。善於創造有利「勢」的將領,指揮部隊作戰就象轉動木頭和石頭。木石的性情是處於平坦地勢上就靜止不動,處於陡峭的斜坡上就滾動,方形容易靜止,圓形容易滾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