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24

  三日後,朝會。


  「……前雖有分戶籍,別課輸,然則不成體系,僅出於地方,各自不同。今次,陛下遠見,諭令由朝廷定準,統一劃分標準,量出以制入,制定各等應繳稅額。此法必可大力整治地方徵稅亂象,必將有效遏制各級官吏營私舞弊盤剝百姓。


  ……


  臣以為,當計奴婢、部曲、土地、住房、菜園、塢舍、牛、車、各種糧,清點造冊,以其多少為憑據,劃分戶等,定為三等九品,各有上中下。


  朝廷將定戶標準分發至地方各州縣。縣據以定樣,依定樣確定戶等,記錄定簿。州再行複核,上報戶部造籍。此謂輸籍定樣,可另上下明晰。


  其後,每三年審定一次,進行調整。戶等直接關乎徵稅多少,實乃基石。若不依變化據實調整,則百姓不能合理擔負,便有失陛下本意。此項事宜,亦應納入刺史監察職責,計入官員考核。


  ……


  實物替代銀錢,陛下欽點了絹帛和穀物,臣以為合理,絹帛和穀物是日常所需,量大尋常,當作首要考慮。臣以為,當依據各地一年物價波動,除去最高最低價,取余者均值,作為折稅價格。


  ……


  土地買賣當中,陛下明令產去則稅移。臣以為,應當勒令地方各級官府,須見轉讓契約、交稅憑證、變更財產冊簿記錄,方能完成土地所有者變更,加蓋大印,出具土地權屬證明。經手官吏必須確保手續完整,存份備案。


  ……


  以上,請陛下聖裁。」


  「嚴卿辛苦。諸君有何看法?」嚴驥自然早就和程知通過氣了。方才所奏,有不少還是程知的意見。


  眼見皇帝發問,沈祁豐趕忙第一個開口,「陛下此舉,賦不加斂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虛實,貪吏不誠而奸無所取,自是輕重之權,始歸於朝廷。此法有利社稷,與民生息,可謂是天下便之。雖承前制,卻足續後世。陛下仁慈,實乃德政。」


  被搶答的周禮安:「……」


  無恥小人!諂媚迎上!本來準備著一肚子腹稿的周禮安,正打算洋洋洒洒曆數皇帝行事謬誤,論證祖宗之法不可變,可誰曾想竟是被這豎子幾句話堵住了口。德政仁慈?這名頭一壓下來,又特意點明承前制,這叫人如何辯駁?與百姓民意為敵么?


  沈祁豐見到上首的皇帝微微頷首,知道她在讚許自己的行為,心下很是滿意。再看前方的周禮安,鐵青的臉色,狠狠瞪過來的眼神,就更加樂呵了。正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不牢牢扒住皇帝,難不成還天天上趕著和人做對?我沈家可是識時務之輩,不是那等自視甚高卻腦子拎不清的迂腐蠢鈍之徒。


  ……


  此後,又有數位臣子進言。


  「陛下聖明。只是,嚴大人畢竟年輕,恐是會有不當之處。臣以為,將奴婢、部曲、土地划入定等憑據,便十分不妥。敢問嚴大人,你要如何計算奴婢部曲所有的土地及各項私產?」


  「奴婢何來私產?皆受制於主家!理當計入主家。」


  「嚴大人此言謬也。你讓各家未簽死契的管事僕從如何自處?」


  ……


  「不若以戶籍為準,放籍者不計入。」


  ……


  「臣以為,土地不可計。一則,稅額中已包含地稅部分,戶稅中再計,有重複徵收之嫌,與陛下初衷有悖。二則,朝廷既是已經允許土地買賣,卻又一方面規定轉讓時必須變更財產冊簿,另一方面又規定戶等三年審定一次,這何其繁瑣?豈非徒耗人力物力?」


  「不可!陛下,既是要舍人稅地,豈能不計土地?以資產為宗,土地正是最大的資產!為官者,自當為民謀利,豈有徒耗人力物力之說?懼怕繁瑣,這等官吏,要來何用?朝廷國庫,不是用來養尸位素餐之徒!」


  「你!」


  ……


  「陛下想法雖好,可嚴大人年輕識淺,恐難當大任,此事還需從長計議。」這是周禮安。你要重用嚴氏子,挑不著你的過錯,還不能挑嚴驥的?


  ……


  「好,很好。諸君所言,各有道理。這樣,朕給你們五日時間。六部主事,將方才殿上講到的諸多問題分門別類,按照部門條目整理成卷。諸位卿家,將解決之道擬出方案細則,上呈御前。


  丞相為六部之首,許卿,此事便交由你督促。」


  啊?是說要從長計議啊,你怎麼就直接拍板定論了?不是正在爭辯法令弊端,怎麼就變成滿朝文武共議解決之道?周禮安傻眼,怔愣當場。


  許濟昌聽著點名,也是一愣。丞相為六部之首?她這是在安撫我?不過,片刻便反應過來,「臣遵旨。」


  「臣等遵旨。」


  ……


  眼見無人再提異議,周禮安咬咬牙,只好提另一件事兒。「陛下,臣還有本奏。」


  喔?這就來了?程知微微一笑,「太傅但說。」


  「為君者,上繼社稷宗廟,下續黎民萬世。陛下應知,治國理政固然重要,子嗣傳承亦乃要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陛下年已及笄,正是適婚之齡,可許婚也。當選良家子相伴,早日誕下後嗣,以安民心。」


  「喔?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亦可成婚。朕初登大寶,國事膠著,無暇分心他顧。」


  「陛下此言謬也。冊立中宮亦是國事,子嗣傳承亦是國事。陛下豈可棄國事於不顧?」


  「太傅,父皇山陵崩不過數月,朕還在孝中,怎能談及婚事?」


  「…陛下仁孝。然社稷為重,三月已過,陛下可出孝也。此一經,是權禮也。若值國家有事,孝子不得遵恆禮,故從權事。」


  「既如此,長幼有序,還有幾位王兄在前。正巧,日前母後有召,欲讓朕為康王兄賜婚。平王兄和安王兄業已及冠,兩位太妃也很是上心。那不若趁此機會,一塊兒辦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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