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一章 秦明
我看著蜷縮著身子,瑟瑟發抖的馬容,又抬頭看了一眼徐昂,找出來宋靜桐說的詛咒之印,兩個人身上浮現出的印紋如出一轍,這也側面印證了宋靜桐的話是對的。
我心裡盤算著,想要找機會逃脫,闖爺按住了我,示意我不必慌張,他和柳洞明一唱一和,戲做的很足,一開始他們就發現端倪,這群自稱是通古聯盟的人,有著很大問題。
車一路向西,開了不知多遠之後,停了下來,我們幾個人都被蒙上了眼睛,在他們的攙扶下,感覺像踩著台階,一點點的往下走,約摸十分鐘之後,蒙住我們眼睛的布條才被拆下,這是一座氣勢恢宏的宮殿,流光溢彩,布滿著精美的石刻圖。
「這裡是象雄王國最後一位公主,顏菲公主所建雲軒殿,當年她所率領的使臣帶著貢品,神秘消失之後,這個地方一直被塵封著,直到名表末年,被著名的地理學家徐霞客在崑崙山脈上發現。」徐昂給出解釋,他看向丁念慈,知曉她擁有徐霞客那副關於昆崙山地形描畫的地圖。
「這麼說來,顏菲公主並沒有出使唐朝,而是帶著大量的金銀財寶,隱居到了此地?」我疑惑不解。
徐昂沒有回答我,他往前走了幾步,順著燈光,我看到一尊巨大的古佛像,屹立在雲軒殿旁,它幾乎比雲軒殿還有高處不少,徐昂有一組關於這尊佛像的測量數據,得出來的結論連他們通古聯盟的人,都被嚇了一跳。
這尊佛像的高度。幾乎和世界第一大佛四川樂山大佛,不相上下,最為重要的一點,它的建成時間遠比樂山大佛早上四五十年,半個世紀之久。
「我們給它命名崑崙大佛,編入絕密檔案,除了軍方少數高層幾個知曉之外,就連中國的那位也不曾知曉,此時牽連甚廣,根據我掌握的資料來看,你手中的那本異梵錄,記載東西和雲軒殿,有著不可分割的關聯。」他拿出一組照片,遞給我們,上面的黑白色系,一下子把我們拉到了民國初年,那個群雄割據,動蕩的年代。
這個時候,一直保持沉默的馬容,主動開口了,她用流利的中文,將她知道的部分說了出來,畢竟她也不是很清楚,當年具體發生了什麼,只是看她的表情,也知道對於她祖母告訴她的馬家秘密,也不過是道聽途說而已。
「我爹和馬東子是同一時期的人物,按理說不可能啊,馬容的祖父是馬東子,可她看起來比我大,如此說來,我爹為何不曾出老?」種種問題,困擾著我。
「哦?你是說這個啊,他經歷過一件怪異的事情,導致他衰老的很緩慢,他的真實年紀,其實和馬東子差不多,你們說的照片上的那個人,和大司長有些關係,因為某種關係,作為遠征軍,踏入緬甸境內,戰死在那裡,那是朱嘯天的親哥哥朱世茂!」那人抬頭,打斷我的話,告知我答案,在一眾人驚訝的目光下,他褪去寬大的黑袍,露出本來面目。
「你是秦明?」馬容驚駭不已。
「什麼他是秦明!」我一震,這怎麼可能,秦明居然還活著,活的好好的,他不是已經死在秦家大院那場大火之下了嗎。
「呵呵,想不到幾十年了,還能夠被人認出來,不錯我就是秦明,馬東子的勢力,就是由我親自覆滅的。」他洒脫一笑。乾淨利索的承認了。
「這不可能,這不可能,秦明怎麼可能還活著,他不是已經死了嗎?」丁念慈同樣驚恐萬狀,看著秦明,誰也不曾想到這個通古聯盟的的高層,居然就是秦明。
「怎麼不相信嗎?」他將臉上戴的面具摘下,露出臉上猙獰的疤痕,整個人的模樣都暴露在我們眼中。
「當年的秦明的確已經死了,而我則是浴火重生的秦明,一個無時無刻不想著報仇的秦明。」他臉色扭曲猙獰,眼中噴火極其憤怒。
這超乎我們幾個人的預料,這個人是秦明,他居然是秦明,這個消息震撼我們心扉的同時,也知道了眼前的秦明,很有可能是秦家大院那次滅門慘案。唯一的倖存者,這一點從他臉上留下的猙獰傷疤,就可以判斷出來。
「很驚訝是嗎?當我發現我自己還活著的時候,我也很驚訝,我做夢都沒有想到,馬東子的打擊報復來的如此之快。」他慘笑著,向我們訴說著當年的事情,至此異梵錄上部記載的事情,全部有了結果。
原來,秦明當年布局,利用風水之術,改變了馬車的行走路線,在事情部署到最關鍵一步的時候,被馬六發現,不得已他殺馬六滅口,又將他的屍體偽裝,借著人心惶惶,大肆渲染,最後他目的達成,帶著貨物揚長而去。
可好景不長,他錯誤的小覷了馬東子的可怕,最終給他耗費大多數珍寶,建成的秦家大院,帶來毀滅性打擊,一家老小除了他之外,活下來的人,寥寥無幾,也就是從那個時候,他被剛剛成立不久的通古聯盟第一任盟主所救,這麼多年,一直在蟄伏,隱忍,為的是報仇雪恨。
只是後來他也發現,事情有些不對勁,不單單是秦家被吞滅,就連龐然大物般的馬家,也樹倒猢猻散,這其中必然大有隱情,只是這麼多年調查下來,他只是得到了一絲零星的線索,對於馬家的突然滅門,也倍感疑惑。
「馬東子最後覆滅居然跟你沒有關係?」柳洞明也驚訝,這不可能啊,他們北派對於此事,也略有耳聞,坊間傳說,屠滅馬家之人,和秦家脫不了干係,以至於驚動了當時的山東巡撫,到後來也沒有查出蛛絲馬跡,成了一樁懸案。
「我倒是想呢,要是我出手,絕對讓他斷子絕孫,你覺得我會放過他的後人嗎?」他冷冷的看向馬容,這個金髮碧眼的外國女人,體內流淌的是馬東子的血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