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我要當李白18
薛嫣和霍衍的婚禮如期舉行。
酒樓一樓的大堂中間留了一圈跳舞的空間,四周是擺滿各式菜肴甜點的桌子,自助形式的party這個時代的人還沒有參加過,但來的人都是聰明人,看看環境和其他知道規矩的人的舉動,很快就明白了這個舞會的性質。
來的人不少,但每個人都極其規矩的帶著一張面具,並沒有出現薛嫣擔心的說死不戴面具或是來找麻煩的人。一眼望去,整個舞會全是一群穿戲服的人,有的人打扮成了歷史有名的將軍、有的人打扮成了佛陀,甚至還有人打扮成了這個時代家喻戶曉的戲劇裡面的妖精形象。看來不論是什麼時代的城裡人,都很會玩兒呀。
因為這樣的打扮,除了今天下午被薛嫣從皇宮裡偷出來,並且親自給他穿一套金閃閃的盔甲,打扮成天蓬元帥模樣的皇帝之外,薛嫣並不能一眼就看出來其他人都是誰。不過看身材,薛嫣倒是猜出了幾個老頭,並且看見穿著一身虎皮短打的孟長川也來了。
索性討人厭的趙多喜沒有不請自來。
不久后開場的時間到了,作為主持人的長歌和輕吟站在舞台中央主持,說了一段開場白,然後整個大廳的燈忽然滅掉,眾人還不等驚恐,就看見舞台亮起了彩色的小燈,而在舞台的背後則有一塊大大的白布,白布上面是一幅巨大的掛畫,是薛嫣和霍衍最初見面的場景——在皇帝的宴會上,薛嫣坐在餐桌後面吃雞腿,霍衍站在高台上和巴隆比武。
輕吟和長歌一唱一和,將兩人相識最初的場景給大家講述出來,接著那幅畫被往下一扯,後面又是一副畫,這一回是薛嫣跳上高台和霍衍比武的場面。
接下來的幾幅畫就是薛嫣和霍衍再次相識,然後是兩個人偶爾溫情的相處畫面,輕吟和長歌兩個人用緩慢而溫馨的語調,把霍衍和薛嫣的相愛過程講了出來。大家都有點傻眼,沒想到一個婚禮還能這麼辦,還能將故事,還挺浪漫的?
不過想想現在他們臉上的面具,以及他們身上奇怪的服裝,這種形式大概也不值得驚訝了。
然後輕吟和長歌宣布薛嫣和她的朋友要跳第一場開場舞,薛嫣就拉著皇帝進了舞池。兩個人跳了一段華爾茲,然後穿著薛嫣製作的燕尾服的霍衍上場,皇帝就把薛嫣的手交給霍衍,自己退下舞池走到一旁,端起一杯酒小酌起來。
這時一個穿著黃色裙子、帶著蝴蝶面具的女孩兒走到皇帝的身邊,羞澀的看了他一眼,有些扭捏的小聲的說:「你們剛才跳的舞真好看……」
皇帝回頭,饒有興趣的看向那個女孩兒。
女孩兒不好意思的低下頭。
皇帝對著那個女孩兒說:「你想學嗎?你要是想要學,我可以教你,一會兒等薛嫣和霍衍跳完第二場,大家就可以下舞池跳舞了,到時候我可以帶你一起。」
「那太好了!」女孩兒的語氣有點小興奮,對著皇帝說:「我是……」
皇帝立刻打斷女孩兒的話,噓了一聲說:「我們這裡是化妝舞會,不需要知道彼此的名字和身份不是嗎?只要盡情的享受今晚的每一場舞就好了。」
「嗯。」女孩兒乖巧的點點頭,笑得眼睛彎成了一個小月牙。
等霍衍和薛嫣跳完舞,輕吟和長歌宣布大家可以進入舞池隨意跳舞,並且在旁邊還安排了教大家學習這種雙人舞蹈的人。對於這樣的新奇事物,眾人都是好奇加興奮的,再加上現在他們的臉上都帶著面具,即使丟臉也不會有人知道,所以都十分開心的笑著進了舞池。最新進入舞池的人帶動了躊躇在原地的人,最後所有人都下了舞池,盡情地隨著音樂舞蹈。
皇帝對著女孩兒伸出一隻手,學著薛嫣平時的語調微笑的說:「美麗的小姐,請問我能有幸邀請你跳一支舞嗎?」
「我……」女孩兒嚇一跳,想要答應,但不知道該怎麼做。
皇帝對她說:「你可以把手放在我的手心裡。放心,把你交給我,我肯定不會踩到你的腳的。」
女孩兒羞澀的一笑,把手放進皇帝的掌心,隨著他走進了舞池。
正在和霍衍跳舞的薛嫣剛好看見了那一幕,見皇帝領著一個黃裙子的女孩兒進了舞池,她嘿嘿嘿笑得特別奸詐。霍衍忍不住點了一下她的額頭,她「哎喲」一聲,對著霍衍眨眨眼睛。
霍衍對著她說:「難道不該把你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你面前的男人這裡嗎?」
「可是那邊好有趣啊,我簡直能腦補五十萬字的狗血劇情呢!」薛嫣又忍不住邪惡的笑了笑,小聲的對他說:「你猜那個女孩兒,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後會不會被嚇傻啊?」
霍衍一笑,同樣湊在薛嫣的耳朵旁,用溫柔的語氣深情款款地說:「你要是再看別的男人,我就把你打傻,你信不信?」最後的「信不信」三個字頗有點咬牙切齒的感覺。
「我信。」薛嫣連忙收回視線,然後摟著霍衍的脖子,傻笑的和他一起跳舞。
霍衍低頭親親她的唇,「該死的丫頭,早晚有一天要收拾得你服服帖帖的。」
「我早就服服帖帖的了。」薛嫣用腦袋蹭了蹭他的下巴,「遇到你,我簡直是從脫韁的哈士奇變成貼心的小狼狗,你要是再不滿意,那就太貪心了知道么?」
霍衍嘖了一聲,「哈士奇是什麼?」
「一種二到你都想象不到的狗。」薛嫣嘆口氣,「也許以後要是能看到,我們可以養一隻。」
「養狗嗎?」霍衍想起那些養狗的同行,不屑道:「才不要養那種東西。」
「哦,那好吧。」薛嫣笑著在他的懷裡蹭了蹭,「那你就養我一個好啦,正好,這樣的話就沒有人能和我分你啦。」
霍衍好笑的說:「萬一有呢?」
「全部殺死。」
「真暴力。」
「你不喜歡?」
「愛死了。」
愛……愛?!薛嫣的臉瞬間爆紅,長長的「噫」了一聲,不好意思的躲進霍衍的懷裡。
霍衍低頭,在她的頭頂輕輕地親了一下:我愛你。
同一時間,薛嫣也在他懷裡不好意思的小聲說了一句:「我愛你。」
霍衍笑彎了眼睛。
婚後霍衍忽然就從樞密院裡面搬了出來,徹底住進薛家的宅子。雖然每天早上要早起去上朝,晚上也要走夜路回來,但他依舊堅持著每天都在家睡。
薛嫣心疼他早出晚歸,每天早上都掐著點給他做飯,又掐點叫他起床伺候他穿衣吃飯,後來甚至買了輛馬車天天接送他,為了能讓他早上在車裡補一覺,晚上能少走一點路。雖然霍衍覺得用不著這麼麻煩,但是薛嫣的酒樓什麼的都有長歌和輕吟管著,她自己反倒成天沒事兒干,所以每天接送霍衍還能多相處一會兒,她也樂此不疲。
和薛嫣相處的日子霍衍越來越習慣被照顧,本來追求的錢和權也看得越來越輕,最後甚至忘了一開始的目的,也漸漸不想再捻轉於這麼多的陰謀詭計之中。
面對著皇帝越來越重的提防心,以及每天越來越急迫的想要回家的願望,最終迫使霍衍開始培養接手樞密院的繼承人,然後慢慢地交接自己的勢力。
在他四十不惑的年紀的時候,他向皇帝求了賞,希望能告老還鄉。
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皇帝震驚無比,因為這麼多年他都一直提防著有哪一天,霍衍會帶著樞密院的人和手底下的兵對他逼宮,然後架空王朝,沒想到這一天還沒到來到來的卻是人家要告老還鄉!他簡直覺得以前的擔心都是喂狗吃了。
皇帝看著霍衍一臉認真的模樣,最終忍不住大笑起來,笑聲甚至有些惆悵。
他對著霍衍問:「你所追求的,全部都到手了嗎?」
霍衍恭恭敬敬的給皇帝施了一個禮,回道:「回陛下,臣曾經想要追求的並沒有得到手,但現在已經滿足了,甚至不想再追求更多。」
皇帝眼神銳利的看著他說:「安於現狀嗎?」
「是。」霍衍對著皇帝說:「不滿足的人總是想追求更多,而追求更多的時候總是會遺忘身旁的風景。賤內曾經說過,世界這麼大我想去看看,臣也想臣還未老得看不清、走不動,帶著妻子去看看這個世界,欣賞一下以前從不曾駐足關注過的風景。」
皇帝一笑,意味不明的對著他說:「聽你這麼一說,朕好像還有點兒嫉妒你了。」
霍衍微微一笑,「陛下真是折殺臣了。」
皇帝若有所思的閉上眼睛想了許久,霍衍沒說話、沒出聲,就那麼陪著皇帝沉默了許久。直到一炷香之後,皇帝才慢慢睜開眼睛,不咸不淡的對他說:「准了。」
霍衍跪在地上,高喊:「謝主隆恩!」
霍衍辭官后,就帶著薛嫣出去遊玩名山大川,將家留給輕吟和長歌,兩個人甜甜蜜蜜的猶如去度蜜月。而每走到一個地方,看著美麗的風景或是有感而發的時候,薛嫣就會留下一首李白的詩,然後留名:酒中仙李白。
後來這個世界上,沒人知道李白到底是誰,卻一直有了李白的傳說。
直到許多年以後,李白的名字漸漸傳遍了整個國家,傳到了孟長川的耳朵里。此時的孟長川已經如他所願娶到了公主,雖沒有宰相的名頭,卻有著宰相的實權,更深得皇帝的信任。和其他人以為的李白是一個劍客、一個流浪詩人的猜想不同,孟長川卻猜測,這個名為李白的、自稱是「酒中仙」的人,大概就是他那個前妻。
或許這個李白確有其人,或許這個李白就是他前妻的化名,但不論如何,只要一提到李白這個名字,無人不讚歎其驚才絕艷,乃當世的大詩人。著實讓他都有點嫉妒了。
而許多年後,曾經任性無比、敢愛敢恨的趙多喜,也成了一個不惑的大叔。
因為年輕時的一句口誤,他這一輩子都沒擺脫掉傾慕孟長川的名頭,總有碎嘴的小人在他背後戳他脊梁骨,說他有龍陽之好。但他最終還是娶妻生子了,娶了一直想嫁給孟長川,但最終還是沒能嫁成的鄭文慧。兩個人都是孟長川的真愛粉,因為同病相憐,最後卻意外地相愛了。
若是說這個世界上有那麼一個人敢自信地說趙多喜不愛孟長川,不是龍陽君、兔爺兒,那就只有她鄭文慧了。因為她知道趙多喜從始至終愛的只有她一個。
趙多喜愛著鄭文慧,這是鄭文慧從不曾懷疑的事情。
而鄭文慧最愛的人是趙多喜,趙多喜也從不曾有過半分的懷疑。
都說人能預感到自己大限將至,霍衍一百一十二歲的時候,在冬季的某一天,他忽然就有了這樣的預感,知道自己要壽終正寢了。那個時候他躺在床上,兒孫跪在床邊,他拉住薛嫣的手,聲音虛弱的問她:「你還記得我們年輕的時候,我說過要是有一天我要死了,我會做什麼嗎?」
此時薛嫣已經九十多歲了,不過因為從小修習上層內功,比起垂暮老人一般的霍衍,她卻年輕得像一個三十多歲的美貌婦人。
她握住霍衍的手說:「我當然記得,你說你要死的話,會帶我一起走。」
霍衍抬手摸摸她的腦袋,已經渾濁的眼睛努力的分辨著薛嫣的面孔和表情,喃喃地說:「但是我現在怎麼還有點捨不得了呢?」
「你要是捨不得,那就我來吧。」薛嫣微笑的拿出一隻匕首放在他的手裡,自己的手也包裹著他彷彿枯柴的手,兩人一同握著刀把,將刀尖對準自己的心口。
她苦澀地說:「要走我們一起走,誰也不落下誰。」
似乎在眼前看到了一陣白光,霍衍不慌不忙的說:「嫣兒,大概就是現在了吧?」
「好。」薛嫣握住他的手,將匕首插.進自己的心臟。彌留之際,她聽見兒孫痛哭的聲音,隱約看見她的大孫子抱著她的腳哇哇大哭。
她最後一眼看向霍衍,那人臉上全是斑駁的皺紋,閉著眼睛,好像熟睡一樣安詳。
這是我看你的最後一眼。
再睜開眼睛的時候,薛嫣又躺回自己熟悉的大床上,身上穿著小熊睡衣、蓋著薄毛毯。想著上一輩子那刻骨銘心的愛情,她深深地吐出一口氣,卻又忍不住有點寂寞的笑出來:明明已經一起一輩子了,她也早就習慣這種睜開眼睛就換人、換世界的事情,為什麼這回卻有點難受呢?
賈維斯。
賈維斯:「我在,love.」
給我講一個童話故事吧。
賈維斯:「好的,mylove.在很久很久以前……」
待天明之後,薛嫣走出房間對她媽說自己不舒服,要請一天假。她媽知道自家女兒輕易不喜歡請假,說不舒服那就是真不舒服,就痛快的給她請了假,還給她熬了粥。
薛嫣說自己沒精神要再去睡一下,便回房間鎖死了門。
賈維斯問她:「love,您需要做心理輔導嗎?」
不用了。薛嫣從書架上翻出自己的素描紙,夾在架子上開始畫素描,一畫就畫了一天,從年輕的霍衍畫到垂暮的霍衍,笑著的霍衍、生氣的霍衍、難過的霍衍、壞笑的霍衍……直到晚上她媽叫她出去吃飯,她才將滿地的畫紙撿起來收拾好,放進文件夾鎖到柜子里。
賈維斯說:「您知道的,我這裡有他的錄像,您可以隨時播放觀看。」
薛嫣的手一頓,接著笑起來說:「就到今天為止了。他已經不在了,而我總要習慣忘記他,才能繼續過我的生活。」
她把鎖上的鑰匙拔.出來,扔進抽屜,然後抹了一把臉,大步走出房間。
「媽,我好了!天啊我要餓死了,今天晚上吃什麼?」
「糖醋裡脊喲~」
「哇,媽,我愛死你了!」
「快來,再不來就被你弟吃光了~」
「什麼?!放著我來!別動我的肉!哇你個臭小子!」
【小番外-蜜月時候遇到賊】
霍衍和薛嫣從帝城出來之後,就一路向南,白天在所到城市裡亂逛,吃吃美食、賞賞美景,晚上就留宿在客棧里。
結果不知道是不是兩個人穿的太好,白天又太招搖,晚上竟然遭了賊——
大概是二更時刻,本在熟睡中的他們忽然聽見窗外走廊有細碎的聲音,兩個人從睡夢中醒來,霍衍用食指壓著唇對薛嫣做一個「噓」的動作,一起看向傳來聲音的窗戶。兩個人都是內功深厚,在夜裡能夜視,眼看著窗口被從外面破開一個小洞,接著伸進來一個細長的木管,吹出一陣白煙。
薛嫣和霍衍相視一笑,手在床鋪上一撐就要行動,卻被霍衍按住肩膀。她疑惑的看霍衍,霍衍對她輕輕搖搖頭,然後自己翻身出去,在半空轉了一圈后無聲地落在地上。
他屏住呼吸,隨手從旁邊拿起空的銅質臉盆,接著一把推開窗戶。
窗戶外面的人被忽然打開的窗戶撞到頭,腦袋嗡的一聲。他心裡大叫不好,撒腿就要逃走,卻被窗戶里伸出來的一隻手抓住了后脖領子,接著就感覺一個硬東西一連三下砸在自己的腦袋上,咚咚咚三聲,每一次都發出敲鑼般的聲音,敲的他的腦子更亂了。
薛嫣一邊穿衣服一邊問:「抓到了?」
「嗯。」霍衍提著那人的后衣領,將他從窗戶扯進來,接著隨手往中間一扔,那人便重重地摔在地上。這時穿好衣服的薛嫣已經走過去點起一盞油燈。
那小賊被抓后還不放棄,落地后十分靈活的又竄了起來,眼珠左右一掃,隨手從旁邊拎起板凳就往薛嫣身上扔過去。他心裡想著:小爺我來一個聲東擊西,那女子被砸,男子定然要去救她,到時候從門或從窗戶逃出去。
結果回頭一看,霍衍一動不動的擋在門和窗前的必經之路!
他詫異的回頭去看薛嫣,卻發現剛才的女人竟不知何時站在了他的背後,手裡拿著油燈,燈放在胸前,光照在臉上半明半滅,待一細瞅,頓時嚇得他「嗷」一嗓子——竟有兩條黑水從她的眼睛往下流出,臉上斑斑駁駁,竟好似掀起了皮肉!
霍衍往薛嫣臉上一看,輕笑一聲說:「昨晚又沒卸妝?」
「忘了。」薛嫣隨手點了那小賊的穴道,將油燈往旁邊一放,從這個時代的銅質暖壺裡倒出水在臉盆里,將臉洗乾淨,又變回一個普通的二十來歲的美貌婦人。
小賊吞咽了一下口水,忽然臉一垮,帶著哭腔的對薛嫣和霍衍求饒,說自己家有重病小兒,無奈醫藥費太貴,命在旦夕,這才想偷點銀錢給小兒治病,不得不出來作案。他又說見兩個人衣著光鮮氣質非凡,定然是大門大戶,他就想偷點小錢,救救兒子的命,他們也不至於虧多少。
只可惜薛嫣和霍衍,一個精通刑訊,一個又略懂些身體語言,誰都沒相信他的謊話。
霍衍在他身上搜了搜,結果搜出一堆淫.具和春.葯。
他看著冷汗直流的小賊,冷笑一聲說:「竟是一個採花賊。」冷不丁的他忽然運起內力向那小賊轟出一掌,重重的力道擊在他的丹田之處,一轉順的功夫就廢了他的內力。
內力對於江湖人來說多重於手足,短腿斷手也不能沒了十幾年苦練的內力。一想到自己三十多年的功力全部報廢,小賊頓時叫得像殺豬一樣,看著霍衍的眼神猶如看殺父仇人。但霍衍一擊之後還並未停手,隨手又向他身下踢了一腳,斷其穢根。這回小賊更是連慘叫的力氣也沒有了,眼睛都失去光輝,猶如垂死的老人一般。
霍衍冷笑一聲,拿出麻繩將其捆好,又為了他一顆迷藥,這才帶著薛嫣去睡覺。
等第二天一早,霍衍便將此等淫賊扔進官府大堂,薛嫣則將一封信放在昏迷的小賊身上,表明此人是採花賊,落款則又放上了李白的名字。
而後,那座城裡就開始流傳酒中仙李白不僅詩作的好,還是一位武藝高強的劍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