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王志淵
說起來,夏峰對於這隻紅衣鬼倒是真沒有太多的惡意。
因為紅衣鬼此前並沒有找到任何麻煩,反倒是還幫他幹掉了蘇振東。
雖然他也可以自己去做這種事,但是他畢竟還從沒有親手殺過人,倒是借刀殺人的事情有干過幾次。
這種事情,他現在雖然不在乎,但還是覺得能不自己動手,盡量還是不自己動手的好。
像蘇振東殺死趙天師和許天師,他明明能夠將他們救下來,然後在一舉制服蘇振東和王志淵,繼而解決的紅衣鬼。
想來,如果他這麼做了,趙天師和許天師一定會膛目結舌,然後臉腫的對他道歉。
這種結果看似不錯,但是卻並不是他想要的。
如果他想扮豬吃虎,目的僅僅是為了讓他們難堪一點兒的話,那麼他也不會隱忍這一路。
他之所以隱忍,就是想要看看這兩個老東西,到底會可惡到何種地步。
是會收斂,還是會一直如此。
他其實蠻希望,他們能夠收斂一些的,因為那樣的話他們就不用死了,最多就是會臉腫一點兒。
不過從之前,他們因為咒符的事情,對他的態度那般惡劣,他心裏面就已經決心,要送這兩個老東西下地獄。
但計劃還是趕不上變化,他原計劃是隱瞞紅衣鬼存在的真相,讓兩個人誤以為宅子里的只是厲鬼,然後借紅衣鬼的手除掉他們。
雖然過程有些出入,可結果上並沒有任何差別,趙天師和許天師終歸還是死了。
夏峰混天師這個圈子也有段時間了,接觸到的天師,幾乎沒有幾個正常心理的。
即便是王脾氣和劉天師,其實性格也不正常,但不正常可以理解,最多算是古怪,但起碼為人不壞。
而這趙天師和許天師,則是從上到下,包括人品等各方面都有問題。
所以他一點兒也不可憐他們,只覺得死得好。
這世上有少了兩個狗眼看人低的垃圾。
心裏面因為趙天師和許天師的死而暢快,以及王志淵等人作為殺人俱樂部成員的曝光,而讓他感到驚喜。
但眼下的話,他顯然還沒法去享受這種喜悅。
因為隨著大半的人被殺,他已經不可避免的同那紅衣鬼碰面了。
「好厲害的爪子。」
紅衣鬼這一爪子下來,要不是他穿著鐵布衫,他皮開肉綻都是輕的,保不齊心臟都得被挖出來。
夏峰驚呼一聲,左手握著佛扇,至於右手上則拿著一張5級咒符。
對付紅衣鬼這種惡鬼,5級以下的咒符,對它根本沒用。
紅衣鬼瞪著它那雙血紅的眸子,兩隻發紫的鬼爪,長長的指甲上下跳動著。
不知道是不是也感覺到了夏峰的威脅,以至於紅衣鬼並沒有再出手,反倒像是警告他似的,發出一聲刺耳的尖嘯,繼而腦袋一轉,鬼影閃過的瞬間便消失不見了。
紅衣鬼的離開,並沒有讓夏峰感到可惜,因為說起來,以他現在的實力,不是說沒法幹掉一隻惡鬼,但也肯定不會容易。
而眼下的話,他的主要目標還是得先追上王志淵。
因為他需要從王志淵這裡,打開一道缺口,看看能否順藤摸瓜,查出些什麼來。
當然最重要的,則是因為王琪涵寧可暴露自己,也要掩護自己逃走,這份情義他不能視若無睹。
而像王志淵那種變態瘋子,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放王琪涵自己去追,他並不放心。
因為中了他的跟蹤術,所以王志淵在他的眼裡,變成了一個移動的紅點,看他不停變幻著位置,不難猜出王琪涵並沒有追上他。
古宅在山上,而村子則位於山下,王志淵一路飛奔不停,邊跑邊不忘回頭望向身後,生怕那鬼東西再像殺死蘇振東那樣,無聲無息的出現在他的身後,也一把抓爛他的身子。
早在來這兒的時候,王志淵根本沒想到會發生這麼多事。
他加入俱樂部已經快1年多了,中間斷斷續續的做了一些任務,眼看就能夠成為真正的會員了。
之所以會加入這個俱樂部,最初則是因為這俱樂部讓他感到刺激。
作為一個曾經幾度抑鬱,對生活絕望的想要自殺的人來說,這個俱樂部重新點燃了他早已沉寂多年的血液。
他還記得,剛剛加入時,考核員問他的那個問題。
「你想要報復這個》世界嗎?
用你的雙手,成為新的創造者。」
他沒有覺得這句話可笑,反倒是覺得非常燃,作為一個事業被騙,合伙人卷錢逃走,老婆出軌的可憐蟲來說,他沒有一天不想要報復的。
但是他卻沒有勇氣,也沒有力量,作為一個普通人,一個可以說窩囊透頂的人,他又能怎麼樣。
所以他將自己的遭遇全部告訴了考核員。
考核員對他承諾說,如果他能夠完成前五次任務,那麼他所厭惡的人。
那個捲走他錢的,以及他出軌的老婆,都會從這個世界消失。
他想也不想的答應了,寧願這個俱樂部是騙子,但是為了心中的怨念,他還是選擇相信。
俱樂部發布的第一個任務,是要他在自己的左臂上,劃出三道長6厘米的口子。
他沒有猶豫的照做了。
第二個任務,是要他在抓住一隻野貓,然後斷掉野貓的三條腿,將它送給一個愛貓人士。
他為了抓住一隻野貓,足足在他家附近轉了好些天才完成。
相比於前兩個任務,第三個任務和第四個任務則非常簡單,當然,也很噁心。
那就是將自己的***,混入牛奶里喝掉,以及將糞便倒在樓上的門外。
關於這兩個任務,他還有問過那個考核者,考核者的回答很簡單。
你連報復自己的勇氣都沒有,連承受噁心的膽量都缺失,又怎麼能去報復他人?
雖然他覺得噁心,但他還是照做了。
而第五個任務,則可以說是挑戰了他的極限。
那就是讓他在凌晨2點,一絲不掛的,沿街狂奔。
並且要在路上,看到最少20個人。過程中要拿手機拍攝,作為憑據。
這個任務他猶豫了幾天,但最終他喝了點酒,還是照做了。
那天凌晨,他像神經病一樣,一絲不掛的狂奔,路上的人並不算少,他沒跑出幾步,就拍到了不止20個人,但他依舊選擇跑下去。
對於那些嘲笑他,鄙夷他的目光視若無睹。
因為那竟讓他感到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