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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財大氣粗

  安迪聽聞沈臨同意做警署顧問,不由啼笑皆非。不過,她旋即就明白了沈臨為什麼要這麼做,大抵是因為布萊尼特的死亡,他心裡是有些不忍心的。


  因為沈臨簽署協議成了警署顧問,所以,沈臨有權知曉目前兇案組所掌握的全部案情、線索和證據證物情況。


  他坐在案情分析室里,聽著傑克介紹案情,暗暗皺了皺眉。


  對於警署的定性和現場勘查意見,他頗為不認同。倒不是他有什麼直接的證據,而是根據他的直覺——前世作為精英兵王的敏銳直覺。


  貝絲和傑克等人斷定是「熟人作案」,因為屍檢證據和現場表明,布萊尼特在死亡之前與兇手有過搏鬥或者說是兇手對她的毆打,爾後才有了致命的槍擊。


  所以,之前,警署認定是入室搶劫殺人案。但現在的新情況來分析,這不是入室搶劫殺人案,而是表徵明顯的謀殺案——無論是入室搶劫還是故意謀殺,貝絲等人都堅持兇手與死者是相識或者熟悉的。


  傑克介紹完案情,就吩咐哈里夫代表警署通報死者布萊尼特的家屬,畢竟,兇案發生接近24個小時了,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警署必須要通報死者家屬來認屍及協助破案。過了這個期限,一旦死者家屬提出控訴,警署會很難看。


  沈臨開口攔阻道:「傑克警督,我建議還是暫緩通知死者家屬的好。」


  傑克皺了皺眉:「沈,案發馬上要過24小時了,如果再不通報死者家屬,警署就有違規,一旦讓家屬提出控訴,我們會很被動。」


  沈臨心道這些m國警察真的是太教條主義了,沒錯,法律規定是24小時之內通報死者家屬,但問題的關鍵在於:你要通報和通知,必須要在確定死者身份的基礎上,如果連死者身份都不能確定,還通報個鳥啊。


  在此方面,警局有太多的法子來拖延通報家屬的時間——沈臨不相信,傑克這些人以前就沒做過這種靈活機動的事兒。


  但他心裡這樣想歸這樣想,卻是不能直言的,否則就是對該國法律的褻瀆,萬一被人抓住話柄就不美了。


  他想了想沉聲道:「傑克警督,貝絲博士,諸位,我為什麼建議暫緩通報死者家屬呢?一則,死者的真正身份還需要進一步的核實查證,畢竟她的身份不一般;第二,布萊尼特被人下毒,阿托品慢性中毒,但她卻長期沒有發現,而明明她每年都有一兩次的定期查體……這意味著——下毒的人是她身邊的人,甚至有可能是她的親屬!那麼,由此,我們是不是可以判斷,下毒者與謀殺者有一定的聯繫呢?」


  「當然,這只是我的一種猜測和推斷。可萬一推斷屬實,警署現在需要抓緊做的是暗中調查,而不是打草驚蛇。」


  傑克沉吟著,貝絲突然開口道:「我同意沈的意見。傑克,死者的身份還需要繼續核實,在不能百分百確定之前,暫時不要驚動華城那邊!」


  貝絲竟然附和和贊成沈臨的意見,既然如此,傑克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他揮揮手,吩咐哈里夫繼續核實布萊尼特的身份——其實,這不過就是一種面子話,不過,辦案過程一切記錄在案,萬一將來死者家屬起訴,這些都是警方抗訴辯駁的證據。


  沈臨仔細看著警方關於現場勘查的幻燈片,聽著貝絲關於兇手槍擊位置、彈著點、逃逸出口等的推理分析,輕輕皺眉道:「貝絲博士,我倒是認為,不見得一定是熟人作案——或者說,兇手未必是死者認識的人。那位計程車司機桑切斯的嫌疑,其實可以排除了。」


  貝絲望著沈臨,「為什麼?說出你的證據來!」


  「推翻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其實不難。比如說,如果是熟人作案,那麼,酒店的監控錄像中,就必然會有『熟人』進入,但似乎從克林斯曼警長查證的結果來看,在布萊尼特入住鬱金香大酒店之後,未曾有人進入過她下榻的房間。」沈臨輕描淡寫地就指出了問題關鍵所在。


  克林斯曼沉聲道:「我們正在考慮是不是酒店內部人員作案的可能,如果是內部人員,就有可能偽造和刪減監控錄像。」


  貝絲點點頭附和道:「克林斯曼警長,同時通過機場、火車站、巴士站查證一下,有沒有從華城來的可疑人員——尤其是入住在鬱金香大酒店或者附近其他酒店的人員。」


  「傑克警督,我想去案發現場看一看。」沈臨起身道。


  貝絲皺眉反對:「沈,現場已經恢復如常,酒店畢竟還要正常營業,你現在去看現場,也看不出任何東西來。」


  沈臨聳聳肩:「看看又何妨?」


  貝絲揮揮手:「隨便你。哈里夫,你陪沈走一趟吧,我去追一追彈道檢查報告,都這麼久了,實驗室還沒有拿出結果來,這些人都把時間浪費在咖啡和閑聊上了!」


  貝絲又開始抱怨警署實驗機構人員的工作效率之低了,這顯然不是她第一次對此予以非議了,所有的警員似是心有同感,但真正說出口來的,不怕得罪「內務人員」的,大概也就是貝絲一人了。


  因為實驗室、後勤保障人員都歸屬於「內務部」管轄,而一般的外警人員是不願意跟內務部打交道的,尤其是那些「內部調查人員」——這就相當於國內警局的警容警紀糾察人員,或者相當於紀委。


  楊雪妮繼續留在華美公司跟鄭寧國和魏秋華兩人談判。


  沈臨提出三方合作的建議之後,魏秋華立即給父親打了電話,魏老斟酌再三,同意參與華美公司與龍騰的合作,但前提是不能投入太大——因為魏家著實不看好這次併購。


  魏家認為威爾遜公司和阿道夫酒店根本已經不具備收購的基本價值,這兩家企業的財務狀況非常糟糕,收購是一回事,但收購不是目的,目的還是要盤活這兩家企業,而要盤活,那就需要不間斷地大資金投入——在這種項目上,會佔用太多流動資金,不利於魏家企業的長遠發展。


  至於鄭寧國,沈臨的新提議倒是讓他心頭一動。


  到了這個時候,他也能看得出,龍騰方面對於合資公司控股權的某種堅決姿態,其實控股權在誰手裡、董事長由誰派出不是最關鍵的,關鍵的是不能讓華美公司對新公司失控。如果是吸引魏家進來,以鄭家和魏家幾十年的交情作為基礎,兩家聯手肯定會對龍騰這條過江龍產生有效的制衡。


  若是龍騰有任何「不軌」的行為,兩家股權相加,行駛否決權,會將龍騰驅逐出去。


  而在資金量上,如果按照40%、35%、25%的設置比例,以五千萬美金作為併購資金總量的話,龍騰需要投入2000萬美金,而魏家和鄭家兩方統共需要投入3000萬美金。這種投入來說,鄭寧國覺得還是太大了,魏秋華也是這種態度。


  可如果減少己方的資金投入,兩方所佔的控股權就大為降低,讓龍騰佔了絕對控股權,按照該國的法律制度,將來兩家在新公司的話語權其實就形同虛設了。


  鄭寧國和魏秋華交頭接耳,互相商量著。楊雪妮面帶笑容望著兩人,不動聲色,保持著異樣的沉默。


  龍騰不缺錢,不要說區區兩千萬美金的投入,就算是五千萬美金全部由龍騰出,也不會有任何問題。況且,龍騰的真正目的是借殼上市,只要成功在這個國家上市融資,區區幾千萬美金又算得了什麼呢?


  但很顯然,魏家也好,鄭家也罷,在資金上都不是很寬裕,否則,鄭寧國也不會煞費苦心地要邀請龍騰入伙了。


  即不想出錢,還想占控股權,這姓鄭的倒是打的好算盤。楊雪妮心裡冷笑著。


  收購兩家本土企業統共需要一個億左右的美金投入,當然,這不是一次性的投入,而是分批投入。鄭寧國的意思本來是註冊一家合資的殼公司,依託殼公司背後的母公司,實現對威爾遜和阿道夫的收購。


  可不想,龍騰這邊實在是財大氣粗,竟然一開口就是五千萬美金的註冊金額。


  楊雪妮心裡暗笑,這其實也是她的一種談判手段。如果鄭家和魏家想要降低自身投入和資金風險,那就必須要在股權結構上進行讓步。而說實在話,只要龍騰佔有了超過新公司半數以上的股權,那就算是鄭家和魏家聯手,龍騰也不怕。


  當然,不是說鄭家和魏家這樣的企業就拿不出幾千萬美金來,而是兩家不願意投入這麼大,造成資金緊張和風險。


  鄭寧國和魏秋華商量了半天,這才勉強達成共識,魏秋華轉頭望著楊雪妮笑道:「楊總,我們認為呢,其實作為一家專門用於併購的殼公司來說,5000萬美金的註冊量是不是太大了?畢竟,接下來,我們還要陸陸續續源源不斷地投入資金進去,用於盤活兩家企業,所以,我們的意見是降低註冊資金量……」


  楊雪妮笑著回應:「5000萬美金的註冊量還大?不瞞鄭會長和魏總,我們龍騰在m國的分公司,註冊資本都在5000萬美金。我們三家大企業合作組建新公司,這可不單是殼公司,也是日後維繫我們三家合作的基礎和投資平台。今後,對威爾遜和阿道夫的注資,也需要通過新公司來實現,資金量如果太小的話,很難引起m國市場投資者的關注,失去了我們龍騰併購這兩家企業並借殼上市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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