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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老秀才的兒子

  8號桌在最裡面,不過洋賊根本沒有要往裡走的意思,倚在吧台上,沖裡面嚷了一句:「康龍!過來!小跑!」


  裡面在8號桌打球的是個穿黃襯衫的捲毛,年級和洋賊相仿,正趴在球桌上抻著身子去打遠台的球,聽到有人叫自己,皺著眉往這邊看,一見是洋賊,那人明顯一驚,然後滿臉驚喜,扔下球杆真的一溜小跑過來了,到近前給了洋賊一拳,「影子,你出來了?」


  「你小子就是狼心狗肺,我出來都兩個多月了!」


  很明顯,這兩位是在裡面認識的朋友,出來以後再次相見,也算他鄉遇故知。各自寒暄了一陣,問了對方的近況,聽說虎爺也出來了,而且和影子一起開修理廠,康龍更高興了,嚷嚷著改天要去看看。


  「來,這位老弟,你看看像誰?」洋賊把小成推到了前面。


  康龍瞅了瞅文小成,滿臉疑惑,搖了搖頭:「我見過?」


  洋賊樂了,「這是老秀才的兒子!」


  一提老秀才,康龍立時激動了,「兒子!不是,老秀才的兒子啊!」


  洋賊過去給了個脖溜兒,「你還想充大輩兒,沒聽我都叫老弟嗎?弄不好這小子還是我師兄呢?你別賽臉啊!」


  「師兄?怎麼論的?」


  「虎爺答應教我功夫了,不過我還是借著這小子的光,要是按照入門早晚,我還真得叫他師兄!」


  文小成保持著人畜無害的微笑,從對方激動的表情中,感受著父親在監獄里的人格魅力。


  「你叫師兄,那我叫啥啊?」康龍的地位顯然不如洋賊,洋賊捧著小成,他還真當真了。


  「算你懂事,我叫師兄,你就不能叫老弟,讓你叫哥你也屈得慌,老秀才的兒子,那就叫小秀才吧!」


  說話間,洋賊又把手伸進了小成的口袋,這次小成沒有聲張,嘴上和康龍寒暄,手一捂口袋,險些給抓了現行。洋賊一臉驚愕,之前在車上,因為座位限制的緣故,而且不容易分散其注意力,失手也算有情可原,不過這次,在聊天的時候下手,正是對方防備最弱的時候,這樣也被他發現了,這傢伙是有多警覺?


  從這開始,撞球社裡找康龍,後面跟著三四個小弟,網吧叫上了羅漢,身後又多了四五個,等到在旱冰場找到哪吒,已經浩浩蕩蕩的十五六位了,羅漢、哪吒都和康龍一樣,是刑滿釋放人員,一說老秀才的兒子,都是滿臉驚喜,沒有任何隔閡,就把小成當成了兄弟一般。借著這次小成穿針引線,獄中幾個老朋友也齊聚一堂,吵吵嚷嚷的要去喝酒。


  一路聊天才知道,康龍是進工廠偷廢鐵賣,被保安逮住,送進了派出所,本來廢銅爛鐵不值多少錢,不過警方按照零件的價格計算,生生給他湊夠了入刑的標準,按照盜竊罪送了進去。同是盜竊罪的洋賊對他滿是不屑,認為其作為有辱賊行的風範,將其斥為不入流的毛賊,所以處處壓著康龍一頭。


  羅漢是個禿頭,身高一米八五,膀大腰圓,一拳把人肋骨打折,判了傷害罪,出來后在網吧當網管,也有幾分鎮場子的意思。


  哪吒的情況比較搞笑,他是這幾位唯一一個家境還不錯的,過18歲生日,家裡給他一萬塊錢,這小子是個軍事愛好者,尤其喜愛上買了把模擬槍,那槍面對面打腦袋上也就是個紅點,結果被定了個非法持有槍械罪,判了六個月,身嬌肉貴的,加上心裡窩囊,在裡面差點死了,萬幸被分到了文心武的倉里,半年之後出來,也自然把文心武當成了恩人。


  喝酒得花錢,不過這十幾號人里,就沒有一個有錢的。大夥一個個的開始掏兜,你三十我五十的湊,十五六個人喝酒,哪怕就在路邊的大排檔擼串兒,想喝痛快了,也得四五百。洋賊兜里就一百塊錢,現在在小成的襪子里,大夥都拿錢,他兩手空空也不好意思,偷偷捅咕文小成:「小秀才,把你襪子里那一百拿出來湊個份子,算咱倆出的,怎麼樣?」


  文小成笑了,攔住正在收錢的羅漢,對大家道:「大夥別湊了,今兒喝酒,我替我爸請請諸位,怎麼樣?」


  十五六個人里,就屬小成年紀小,一這麼說,這些當哥哥的臉上掛不住了,「小秀才,咱們哥們兒都窮,不過窮也得窮仗義不是?這裡數你最小,怎麼著也輪不到你花錢,別人不說,我,康龍還有哪吒,都受過你爸的照顧,我們哥幾個請你才是正章!」


  文小成擺擺手,「其實我兜里也沒錢,不過我有辦法找人給我們買單,大家看怎麼樣?」


  身後洋賊的大脖溜就上來了,「小子,你想進去找你爸是怎麼著?違法的事可不能做!」


  文小成早有防備,一低頭躲過去,回頭笑道:「當然不違法,各位瞧好吧!」


  普桑扔在了撞球廳附近,十六個人,溜溜達達走到紅星大集處,思源河上的小橋,遠遠還能看見那位擺棋攤的老闆,穿著身畫格子襯衫,正坐在小板凳上和人對局,對面被騙的是個中年男人,戴著眼鏡,此刻鼻樑已經見了汗了。旁邊兩個托還在兢兢業業的引人入局,其中一個正是曾經動手打過小成的那位洋火。


  十多個人過去太顯眼了,小成把人分成了四組,洋賊、羅漢、康龍、哪吒各帶三人,兩組隨著人流混到對岸,把守橋的另一頭,另外兩組則不遠不近的跟在小成身後,十六個人呈包圍狀,把幾個騙子圍在了當中,正趕上戴眼鏡那中年人投子認負,小成則笑嘻嘻地坐在了棋攤老闆的對面。


  十塊錢先遞了過去,「發財啊,老闆!」文小成笑容可掬道。


  擺棋攤的大剛見了文小成就是一皺眉,左右看了看,見身前身後十幾個大小夥子都不懷好意的朝自己笑,其中自己的同夥洋火冷汗都下來了,頭一天和這小孩鬧得僵了,還和一群孩子打了一架,沒想到這麼快就把硬茬找了來,這十幾個人,打眼一看就知道和學校里的小混混不一樣,其中好幾個還是一身戾氣,弄不好都進去深造過。


  大剛皺了皺眉,真沒想到收拾個小孩子,竟然踢到了鐵板上。


  「怎麼個章程啊?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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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涉及涉槍案件,不是誇張,根據《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每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這殺傷力有多大?打身上也就是個紅點,基本上近距離能夠射穿一張厚紙,你就要小心了。這不是危言聳聽,按照現行標準,你的確是有罪的,判你一點毛病都沒有!這種案例層出不窮,記得前些天還有個小夥子疾呼:如果我有罪,請用我購買的槍械槍斃我。如有書友是軍事迷,千萬別對這種玩具槍掉以輕心,以免攤上無妄之災。另一方面,也呼籲有關部門盡量完善相關標準,把玩具槍當真槍來界定,實在是太不嚴肅了。


  洋賊,十塊了啊。


  看到洋賊被坑,大家歡欣鼓舞,十分踴躍,一個個跳著腳的舉手,坑我吧,坑我吧,讓我很有負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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