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極品妖孽少年> 第104章 寡婦再嫁體

第104章 寡婦再嫁體

  清朝乾隆年間,一寡婦想要改嫁,向官府呈上狀子:「少寡無兒,翁壯叔大,正瓜田李下,問當嫁不當嫁?」短短兩行字,將改嫁的各種理由寫的入情入理,看得知縣沒話說,揮筆寫下判詞:「嫁!」


  文小成被問及挾持人質時,也用了這種寡婦再嫁體:「友遭難,未帶錢,醫生不治,命懸一線,我尚未成年,問該干不該干?」


  兩名警察脫口而出:「干!」


  不過韓德明並沒有縣官那種魄力,一個「干」字脫口之後,覺得自己有點莽撞了,畢竟還沒有請示領導,而且這事的影響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萬一要是有人把拍攝的視頻發到網上,領導問起來,他也難辦。


  話說出去了,還得往回拉,「小夥子,你這個心情可以理解,不過畢竟是手持兇器,在公共場合挾持人質……」


  小成見這位警官有些油鹽不進,打斷道:「我挾持人質?有受害人嗎?」


  被挾持的張大夫剛才已經明確表態了,就說兩人鬧著玩也不承認被挾持!這事要是說出去,其實是院方不佔理。


  「而且,就算有受害人,什麼罪名啊?綁架罪——不是以勒索財物為目地,也沒有將其綁為人質;非法拘禁罪——時間不夠;就是尋隙滋事這個罪名最為萬能,不過我還未成年,不負刑事責任,拘留都不予執行,您有必要在我這浪費時間嗎?」


  幾句話,把韓德明噎得哏嘍哏嘍的,這小子年紀不大,這法律學的,都可以耍流氓了!


  切!不知法,怎麼犯法?


  不過身為警察,也不能被個孩子一句話就給說沒詞兒了,韓德明一拍桌子,怒道:「小子!別以為你未成年就可以為所欲為,這種情況依然可以要求你的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嚴重的話,甚至可以把你送少管所去!」


  警察審案都需要一打二嚇唬,不過這招對小成當然沒用。


  「我監護人?我爸犯故意殺人罪現在在向陽市第二人民監獄服刑,我媽五年前就沒影了,涉嫌遺棄未成年子女,構成遺棄罪,您要是能把她逮捕歸案,我還得謝謝您呢!」


  韓德明瞪著大眼珠子說不出話——這什麼孩子啊!


  旁邊刑警王繼鵬都憋不住樂,看老周下不來台,過去給打圓場:「老周你別和孩子一般見識,畢竟歲數小,這不也沒有什麼嚴重後果嗎?醫患糾紛什麼的,咱犯不著蹚渾水,當事人沒事,他又不夠年齡,就別給自己找麻煩了。」


  老周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順坡下驢道:「老王,你先說你的事吧,我出去消消氣!」


  說是消消氣,其實是打電話給領導請示:「所長您看,這事沒有嚴重後果,受害人不承認挾持,而且拿刀的那位是個十五歲的孩子,還未成年,我看咱也沒有繼續追究的必要了,您覺得呢?」


  警力有限,警察那麼忙,受害人都不承認被挾持了,誰願意和個孩子浪費時間啊?領導當即作出批示:「嚇唬嚇唬,教育兩句就得了!」


  老周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嚇唬不住啊!還教育他呢!和他一起我都跟著漲學問!


  屋裡,王繼鵬雖然也是警察,但他處理的是呂奇被刺傷一案,這案子里小成是報警人也是目擊證人,所以說話完全換了一種口風,現在傷者脫離了危險,但持刀行兇,這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而且傷及內臟,算是重傷,這在小縣城裡已經算大案了,所以縣公安局的刑警大隊非常重視,兵分幾路,現在最新的情況是,雷陽等四名嫌疑人已經自首,但捅人的江小韜仍然在逃。


  王繼鵬這邊的任務很簡單,來醫院就是看一看受害人的情況,順便給現場證人做一個筆錄,不料想到醫院竟然趕上了一場好戲。


  「現在除了主要犯罪嫌疑人江小韜下落不明以外,其餘四名脅從都已經主動向警方自首……」


  王繼鵬警官話只說了半句,小成就聽出不對了!主要犯罪嫌疑人?那一刀雖然是那個叫小韜的人扎的,但第一被告應該是雷陽才對,當時雷陽抱住了呂奇,並且指使小韜「攮他」,說起來他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現在四個人來自首,一個人在逃,不用想,雷陽肯定和幾個小夥伴串了供,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了一個人!


  不過小成並沒有馬上戳穿謊言,只是把當時的情況大致和王警官說了一下,或許,這個點還可以利用。


  「王警官,我現在提供不了關於江小韜的線索,我之前只是見過他,甚至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他的藏身點您可以多問問雷陽他們。關於現場的具體事情,應該還不急於一時吧?現在呂奇的父母還不知道這事,而且還手術費押金都還沒交,要不我給您留個電話,給日去縣公安局找您,咱再詳細做一份筆錄,今天的事太多,我也需要冷靜一下,好好回憶回憶。」


  畢竟小成不是犯罪嫌疑人,雖然有義務配合警方調查,但人家說的也在理,王繼鵬點了點頭,拍了拍小成的肩膀,道:「行,你的電話我們掌握了,現在主要是抓住犯罪嫌疑人,再有什麼事情,到時候也請你配合!」


  在醫院的手術室,問詢也不是太方便,王繼鵬和文小成兩人一前一後出了手術室,門外出去「消消氣」的韓德明韓德明早就帶隊撤了,顯然他並沒有教育小成的興趣,倒是戴教授和丁絲娜一直等在那裡。


  兩人身上斑斑血跡,看小CD是一臉哀怨。


  你妹,你還去洗澡!


  不過老頭倒是很興奮,他從事的是社會學、心理學的研究和教學,但在法律方面造詣也不淺,和老爺子下棋的那位周教授就是國內有名的法學專家,兩人除了下棋,還經常討論以法治解決社會問題的相關課題,小成這個醫生拒絕醫治等同於不作為殺人的觀點讓他眼前一亮!

  丁絲娜不懂那麼多,不過隱隱也明白了小成的意思,而且,之前小成拿刀逼醫生做手術實在是太爺們兒了!

  「呂奇怎麼樣了?」


  「他挺好,已經被送進了病房,剛才用我手機給他爸打電話了,估計家屬一會兒就到。」戴教授解釋道。


  小成點點頭,現在大事基本上都解決了,不過剛剛拿刀逼著大夫做了手術,現在真得趕緊把押金交上了,「告訴他爸媽帶錢了嗎?咱住院費、手術費還沒交呢!」


  現在雷陽等人已經自首了,這筆錢有著落!不過在此之前需要墊付而已。


  「錢已經交上了。」丁絲娜道。


  「啊?」


  「張培越來了!」丁絲娜手往旁邊一指,不遠處的家屬等候區里,坐著兩個人,一個就是被自己天天欺負的張培越,另外一個,是他的父親,張維山!

  ——————


  友遭難,未帶錢,醫生不治,命懸一線,我尚未成年,問該干不該干?可媲美寡婦再嫁的好文啊!憑這句我求個99書幣的打賞不過分吧?

  前兩章,新交錢後手術的情節有不少書友參與討論,也有人說我在抹黑醫務工作者,其實他們也有難言之隱,誰說不是呢?我並沒有把所有錯誤都歸結到醫生身上,我有同學就是醫生,就是這個張宇的龍套,寫這章的時候,還特意問了他些專業知識。既然,醫生的職業要求就是救人,那麼醫院那種先交費的規定就是錯的!或許,院方也有自己的無奈,不過這都不是罔顧人命的借口。這個問題要說開去,這就不是小說,而是論文了,不管怎樣,能夠讓大家讀書之餘思考一下,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