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毒蛇與獵人(下)
甚至於三梅幫手下的建築公司、沙船都處於了閑置狀態,從司徒無雙那裡得來的消息,三梅幫內部也在鬧分裂鬧分家,陳放吾已經徹底消失,和他同時消失的除了他的四個老婆還有十幾個鐵杆手下。
這一次對於陳放吾的搜索,司徒無雙並沒有遭到納蘭紅香的反對,可同時,納蘭紅香也沒有給他支持。憑藉著自己的力量,司徒無雙也沒法找到已經藏起來了的陳放吾。所以,哪怕他想幫蘇芷,也幫不上忙。
期間司徒無雙試著問過蘇洵,如果他肯加入司徒家,成為司徒家的顧問,司徒家絕對能夠保證他家人平安,同時,不管是謝存松的事情,還是未來的發展,司徒家肯定會幫他力爭的。
好處是很多,可蘇洵想都不想直接拒絕了。加入司徒家是什麼鬼?成為司徒家的僕人?說得好聽點叫顧問,但不也是高級點的僕人?如果真的答應,那麼日後不管他做什麼,別人都只會記得他是司徒家的顧問!
尊嚴很多時候不能當飯吃,但人活著總要有點夢想有點追求。全女神對戰聯賽就在那裡,一條通天之路,一條康庄大道就在那裡,為什麼不去走?
陳放吾即便是藏了起來,但毒蛇咬人總有露頭的時候,自己也總有找到他的時候。真到那時,讓阿爾托莉雅去強殺了就是,規則法律什麼的都去他嗎了。大不了發配充軍就是,陪著阿爾托莉雅上戰場走一遭,說不定還能混個將軍來噹噹呢!
帝姬觸犯法律可不會直接被判刑,大多都是送往戰場進行贖罪,立下足夠的功勞,不但前罪兩清,加官進爵也不是不可能。
帝國這樣的案例多著去了,最有名的是十五年前冀北省王家屯事件。苦主朱石頭一家二十年前遷往王家屯,結果王家屯一惡霸惦記朱石頭母親美色,在弄死朱石頭老爸后,囚禁了他們母子。
那惡霸為了使其他村民不向政府告發,竟然讓朱石頭母親成為了村裡免費的***而那時十二歲的朱石頭,幾乎是被天天毒打。這樣的慘劇持續了四年,朱石頭的母親終於在一次被凌辱中死去,而朱石頭則被打得半死拋屍荒野。
但朱石頭命數未盡,全身多處骨折的他被一隻野狗救活了。通過那隻野狗弄來的髒亂吃食,他堅強的活了下來。後來更是上天眷顧一般,朱石頭得到了一位英靈。
擁有力量的朱石頭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屠村。王家屯一村八百多位成年男性被盡數屠殺,如此命案,最後政府也捨不得將朱石頭和那名英靈判處死刑。最後兩人發配從軍,永不回返。
然而,十五年後,朱石頭已經成為了帝國戰功赫赫的少將,他的那名英靈也成為了帝國最有名氣的英靈,她叫馬超,是一名rider。
案例在前,蘇洵很肯定,只要屠殺的不是貴族門閥的子弟,哪怕他在岳州市內大開殺戒,最後也頂多是個充軍而已。
是的,蘇洵有很多選擇,陳放吾很清楚這一點。擁有過帝姬的他,知道帝姬到底意味著什麼,知道帝姬到底有多少特權和優待。所以,他的機會很少,他的選擇更少,或者說,他不願意選擇,他想要的只有毀滅。
陳放吾作為地頭蛇,把握岳州黑道十餘年,怎麼可能沒點積累?在岳州,他陳放吾要躲起來,就連納蘭紅香要找到他,也得費一番功夫,更別說是司徒無雙了。
陳放吾無時無刻不想把蘇洵給碎屍萬段,但此刻,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仇,遠不止一個,蘇洵也好,司徒家也好,一個都別想逃!
三天前的夜裡,岳州市的平湖縣裡,淅淅瀝瀝的雨下了起來。偏僻的窩棚區的道路上,陳放吾帶著兩個手下撐傘走著,來到一片舊破的房屋前時,他越過雨傘看著外面的雨幕,冷冷地說道:「下雨天,是個好殺人夜呢。」
說完,他便繼續撐傘走了。而他身後的兩個手下卻對視一眼,然後摸進了一處民房。隨後,一陣短暫的驚叫過後,兩個人抱著一個暈過去的小女孩跑到另一條路口,衝進那輛早就挺好的麵包車后,便揚長而去。
至於那兩個人剛剛進去的民房,則是一男一女驚恐的倒在地上,脖子上都各自在滋滋地流血。作案時間不超過一分鐘,這一片更是連攝像頭都沒有……
這裡發生的一切,直到第二天才被人發現,報案之後警察在簡單地記錄后,就慢吞吞地開始「走程序」了,直到第三天,付鑫才在局裡得到消息。
此刻付鑫的辦公桌面前已經擺了十二份資料了,這樣的入室殺人綁架案,在整個岳州市已經發生了十二起,而這就是第十三起。這些案子分佈在岳州各處城鄉、縣鎮,如果不是數量實在太多,也難以被認定為連環案件,更不會讓付鑫有成立重案組的可能。
一向平靜的岳州,此刻雲波詭譎,暗流四動!各方勢力開始相繼登場,本就防範不過來的蘇洵,在今天一件事發生后,更加窘困了。
安婉……被綁架了。
知道這個消息的蘇洵十分懊惱,他知道安婉和呂青檸因為四年前那場慘劇,被那些隱藏勢力盯上了,之前付鑫更是提醒了他。可是,在保證自身安危的同時,他還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三梅幫身上,以至於安婉被綁架他沒有發現任何徵兆。
接到呂青檸消息,帶著呂青檸前往安婉家裡,看著安婉父母悲傷的樣子,蘇洵只覺得怒火快要爆炸了。究竟是什麼理由,四年前你們做下了如此慘案,四年後的今天依舊鍥而不捨!
無法原諒,絕對無法原諒,在看到呂青檸手機上綁匪發來的信息時,蘇洵腦海中只有這一個念頭。
「安婉在我手上,今晚十二點來臨港路。過時不候,雖說不能撕票,可這麼可口的小女孩,我不保證不先享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