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正是中秋前,老街街坊不比商業繁華地帶,夜晚中年人都是會出來散步乘涼的,幾十年街坊,這些人可都認得。


  「朱家姑娘平日還看不出來,內心裡怕是早思春了,不過這也是正常的,剛剛十八歲又念完高中,自然就熱情了點。只是那皇太子真不是小老百姓可肖想的。小姑娘上大學好好讀書吧,別一心想著戀愛。」


  一個中年漢子一邊搖扇一邊說,朱父朱林芳也有些尷尬,這事新聞上都播過,而幾十年街坊,他夫婦倆天天跑醫院,哪瞞得住?

  只有朱珂小朋友年紀最小,反而最淡定,似乎他都習慣了,其實他在學校也遇到過這種事的少年兒童版。


  「聽說你姐姐迷戀皇太子,為了看皇太子受重傷了?」


  「你姐姐怎麼那麼花痴呀?」


  「……」


  朱璇一頭的黑線汗,要是以前她定也忍不了:「你妹啊,什麼皇太子,迷戀個毛線呀!老娘明明崇拜的是x大大。」


  但是她不清楚依原主的性格會怎麼反應,也不能在舊識親人街坊面前露出太過激烈的情緒反應。


  她只好拉了拉朱林芳,說:「媽媽,我累了,我們回去吧。」


  路上,朱林芳也有些感慨,說:「阿璇呀,這個偶像和現實的關係,媽媽在你國中時就和你說過。你現上大學了,談戀愛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一來你要有原則,二來對象也要分得清楚……」


  朱璇忽覺被自己這個喜歡的母親也補了一刀,徹底躺下。


  迷戀個妹!她祝皇太子殿下去搞基!

  不管朱璇多鬱卒躺槍,被冠上花痴瘋狂迷戀皇太子的印記,朱璇還是睡著了。


  次日上午,朱孝誠和朱珂去上班上學了,而朱林芳帶著她逛街,準備一些東西過中秋,當然還有帶她去漢服的專賣店挑衣服。


  在帝都,賣漢服的一般有三種,第一種是適合平民的普通批量產漢服;第二種是名牌的如「漢風」「李氏」;第三種是百年老店的裁縫店裡。第一種且不說它,第二種和第三種卻是各有千秋。


  第二種的優勢是款式更新快變化靈活,有傳統式樣稍做修改但是用料上創新的,也有完全改良適合平日里穿的。


  第三種是量身定做,並且有很多百年老店是祖上傳下來的,那時候太祖剛剛推翻辮子朝建國,把漢服定為漢族的民族服裝,把滿清時代的衣冠定為旗服。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就有些文人列舉了滿清入關漢人在屠刀下被迫剃髮易服成為奴才的歷史,太/祖這樣做只為重拾國人的尊嚴,似乎開始只是一個形式,拾起國民的文化自信從衣冠開始。


  那時候有很多做旗服的裁縫店就想辦法研究做漢服去了,因為有點覺悟的人都知道將來旗服的生意定然慘淡,果然幾年後,一家家又都是做漢服的好手,生意興隆。自太/祖立朝,也近百年,所以這些店傳下來就成了老字號。


  現在朱璇跟著朱林芳去買中秋穿的漢服,自然來不及到店裡定做。只有到一些不大不小的漢服品牌的專賣店裡去買。


  朱林芳看中了一套紅色的,覺得喜慶,但是朱璇自己卻看上水藍色的,朱林芳淡笑道:「你呀就是偏好素雅的,卻不知自己穿艷麗的顏色好看極了。」


  朱璇吐了吐舌頭,去更衣室里換裝,在店員的幫助上,總算把這套節日服裝穿上了。


  「客人長得真漂亮,穿上漢服就更漂亮了!」穿著改良漢服風格制服的店員稱讚道。


  穿著漢服到了商店的試衣鏡前,只見鏡中一個少女,穿著水藍色的漢服,衣襟和內裙卻是雪白的,纖腰緊束,削肩細頸。


  朱璇歪了歪脖子,再次覺得太對不住原主了。她剽竊了原主的人生。


  對不起呀,姐姐不是故意的,姐姐也很冤,我是被撕逼的瘋女人用酒瓶生生砸死的。這樣吧,你要是回來,我也不會不要臉賴著,定然還你,我投胎去。雖然這樣想,朱璇到底生出一種悵然不舍,也不知是何緣故。


  忽然,朱林芳走了過來,笑道:「阿璇穿這套也好看,喜歡嗎?」


  朱璇從神遊天外回歸落地,點了點頭。長了這樣一張臉穿什麼會不好看?

  朱林芳給她買了,可自己卻沒有買,朱璇知道原來一套正式的夏季漢服都這麼貴,要兩千多華元,是母親半個月的工資了。


  母親這麼疼她,要當個乖孩子呀。


  她就看過反穿越的小說,原女主回來奪回原身體時發現穿越女留下了個爛攤子:與原主的家決裂,還虐過不少同性,然後與n個男人有性/關係。


  穿越女不會都那樣好不?


  她會乖的,至少不會對不起原主的親人,也沒有n/p的偉大志願。


  買了些水果和菜,母女倆回家,做了午飯吃過後,母親就去上班了。下午時,朱璇翻出一本近代史書看,她是歷史系的,中秋假過後她也要去學校報道了。這個中秋是星期五,所以和周末連著休息了。


  如此不經意,時間到了下午四點,她想著自己要乖,就去給家人做飯。


  晚上家人回來時,飯菜剛好上桌。


  在餐桌上朱孝誠卻宣布說:「我接到大哥的電話,他們一家今年要回帝都定居。」


  朱林芳奇道:「大伯一家都十年沒在帝都生活了,就算瑾全回國也是為了生意,畢竟蘭芳那邊的家業也不是說扔下就扔下的。怎麼又回來了?」


  朱孝誠嘆道:「聽說是大伯伯想回來,半個月前,他那邊的一個老戰友老同事去逝了,留在蘭芳傷心,大哥打算先把大伯伯送回國定居,國內畢竟還有些老戰友還活著,而他和瑾全先兩頭跑著,慢慢把業務都轉到國內來。」


  朱林芳道:「大伯伯都八十了,退休也十幾年了,也該落葉歸根。」


  朱孝誠猶豫了一下,又說:「其實還有一件事,阿琅前幾天暈倒,被查出得了血癌。」


  「血癌,天哪,那孩子比阿珂還小上半歲,怎麼會得這種病?他幾個兄長身體不都好得很嗎?」朱林芳大吃一驚。


  朱璇也不禁瞪大了眼睛,暗想:這個阿琅難道是小說男主角?忽又覺得自己這樣腦補很不對,一個小孩子得了這種病已經夠可憐了。


  朱珂這包子也驚道:「一年前見他不還好好的嗎?」


  朱林芳沒有回答她回答不上來的問題。


  朱林芳在大家驚呼過後,又輕嘆道:「恐怕是大哥大嫂生阿琅時都上年紀了,他才得這病……」


  朱孝誠道:「澤恩在部隊聽說了都自己找軍醫院做了檢查,兄弟三個是想給阿琅捐骨髓,只不過前天報告出來都不匹配。這怎麼才匹配我是不清楚,但是阿琅和大伯伯、大哥一樣是ab型血,瑾全和雙成是b型血,澤恩是a型血。大哥心臟肝臟都不好,醫生也說匹配度不高又危險,而大伯伯都八十歲了自然不能捐骨髓給阿琅。我和阿璇也是ab型血,大哥的意思是想讓我們去檢查看看,能不能捐給阿琅,畢竟近親匹配率還是挺高的。」


  朱林芳聽說要把丈夫女兒拉去檢查看看能不能捐骨髓,心裡自然捨不得,但想朱琅那孩子才朱珂這樣大,總不能見死不救,只好點了點頭。


  朱孝誠見妻子不反對,鬆了口氣,他們不能忘恩負義,大伯伯和父親可是嫡親的兄弟。


  帝都的這所老房子其實原本都是大伯伯的,後來大伯伯把父親母親也弄到的帝都戶口,父親母親也才從鄉下農民變成了帝都居民,大伯伯還給父親找了份工作,一家子在帝都安定了下來。而他大哥上中學時讀了當時很流行寄宿學校,大伯生活中難免孤寂,父母極敬大伯,也是大伯雖沒正式讀過幾年書但見識不俗,就讓當時才八歲的他搬到大伯屋裡,養在大伯膝下承歡陪伴。


  大伯在朱家是極權威的。父親年輕對大伯伯雖也有細心照顧之情,但是大伯伯當年是為了家裡的窘況才毅然去當了兵,算是吃上國家飯每年寄會自己的工資貼補家裡,可他最後缺胳脖少腿回來,父親相當內疚心痛,發誓要敬愛兄長。


  在大伯伯退役的安家費花玩后,大伯母嫌棄他,而大伯伯只有一條腿也幹不了農活,大伯母自然受不了。大伯母留下一個不到三歲的大哥哥,跟別的男人跑了,之後就是父親照顧著大伯伯和大哥哥的起居。後來大伯伯見不慣冠著省議員之名的惡霸橫行鄉里又和大財閥勾結要以白菜價強征家鄉人的地建造工廠讓鄉鄰都活不下去,大伯伯一怒代表家鄉人上帝都到國會抗議。


  不想大伯伯這一次上京卻是有驚無險,化禍為福,他又遇上了自己的老上司,之後就像從前在役時不要命打仗一樣,他在帝都打了一個擁有傳奇色彩的「翻身仗」。而動亂平定后的國內改/革都有大伯伯的身影,他當了三屆的國會軍派參議員,后又被派到蘭芳第二共和國擔任帝國駐軍的參謀長。


  當然,大家都有數,那是軍界閉著眼睛安排這尊官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麻煩大佛去那養老的。國內當初激/進派的新黨上台一再改/革,軍派參議員再次淡出政界,保守黨和新黨成主流,且參議員也只能連任兩屆,他是不能再當了。


  軍/界和政界的後輩想起當初大伯伯年輕時的脾氣怕他雄心不減就想出這個辦法,須知大伯伯在國會吵架時的氣勢不管是保守黨還是新黨見到就頭痛;而國會質詢內閣首相時,他也差不多是噴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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