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1章 皇獅愛玩
這皇獅的一掌,可是滅了一個半界神境啊!
眾人瞬間蠢蠢欲動,可是發現,除了等死,什麼都做不了。林狂也是虎軀一震,體內的一絲聯繫,已經和時空殿溝通完畢,只要這皇獅一旦有所動作,那麼他就瞬間帶上林川和冷凝等人,離開這裡。
血屠之主的盛會固然重要,但是還不及自己的性命。
皇獅巨口露齣戲謔:「嚇唬嚇唬你們而已,我要看著你們一點點被我的族人蠶食,血肉橫飛,肉一口口被分食,比凌遲還要兇殘一百倍。」
「來啊!老子不怕你們,血屠之主你都敢惹,不怕天火雄獅被滅族嗎?老東西,你怎麼不去死!」
眾人之中一位脾氣暴躁的公子哥,朝著那皇獅咆哮起來,皇獅連看都不看,直接抬掌,一道紫光霎那間便來到了那說話的人身上,而後同樣紫光閃爍,布裹這一次,比馬擴那次閃爍的時間和耀眼程度,都下降了不止一個檔次。
當紫光消退,那個人也早已不再原地,煙消雲散,一點痕迹都沒有留下。
界神級強者,果然是強悍,雖然身受重傷,但也不是下面那些級別能夠相比較的。
「接下來,誰只要是說一句話,那麼我就把你單獨拎出來,帶到獅群當中,來吧,誰第一個來,來讓我們天火雄獅,增加一下士氣?」
此話說完,眾多獅子全都仰天大吼,吼叫震天,方圓幾萬里都能聽見。
殺戮魔域,乃是殺戮魔尊所待的地方,此刻,這裡妖獸來來往往,妖魔也進進出出。而沒有過多久,一道影子飛快衝進了殺戮之山。
「拜見殺戮魔尊,邊荒異域邊緣地帶,天火雄獅,將血屠之主的隊伍悉數攔下,並且一招斬殺了其中的最強者,半界神強者馬擴。」
這到影子衝進來之後,仍然還是讓人感覺陰影重重,看不真切。
殺戮魔尊從魔座上慢慢騰起身子,臉上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的神態。他的樣貌和人類無異,甚至,按照人類的審美來說,他長的也是頂尖的美男子。大多數美男子都悲春傷秋,陰柔無比。可他雖然長相俊俏,卻帶著一種殺戮之氣,血腥之氣,一股冰冷的讓人不敢靠近的氣息。
那陰影感應到殺戮魔尊身上的氣息,身子更加是往下躬了一些。
「皇獅那個傢伙,最近剛失去了伴侶,可知道誰殺了他的伴侶?」殺戮魔尊之前聽說了,但並沒有放在心上。畢竟天火雄獅這一種族,不被他們所控制。
也想過控制,但是那天火雄獅以死相逼,一些老怪物跳出來說這天火雄獅不可滅,所以才一直逍遙著。本身,就是個異數,不受各大魔尊管制。
這麼些年來,它們獨立發展,實力早已經不弱於這些魔尊的魔域了。尤其是那皇獅和其伴侶,實力更加是逆天。殺戮魔尊自問,就算是自己,能夠抵抗住這倆的攻擊,就算不錯了。
隱沒在陰影之中的人說道:「知道一些,不過不太全面,只知道這天火雄獅和其伴侶,在邊荒異域,被人族強者暗算,其伴侶被人偷襲成功,奪取了本命精元,之後暴斃。皇獅大怒,大肆在邊荒異域殺人,已經造成了人類那邊的恐慌,這一次血屠之主的隊伍,估計也是這樣被攔下,他要報仇,報復人類。」
「胡鬧!別以為我不知道他去邊荒異域幹什麼!他不就是想要尋找我們妖魔一個前輩在哪裡留下的寶藏嗎?如果真的得到了傳承,修鍊出了領域和小世界,到時候我們的地位,就要受到威脅了!雖然之前我打不太過,但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他也不敢動我,如果真的修鍊出來,那就不一定了。」
殺戮魔尊眼光閃爍,眼下這天火雄獅得罪了血屠之主,下場肯定好不了,那就不管它,任其自生自滅吧。他揮了揮手,讓那陰影下去,表示不用再管,反正沒有在他的魔域,就算是被滅族,也輪不到他頭上,頂多就是被那些老怪物訓斥一頓。
那些老怪物不是說,手上還有一些天火雄獅的本源種子嗎,到時候再造出來一批,為他們所用,豈不是更好?
想到這裡,魔尊重新坐下,入定修鍊。
魔君出世,定然要血腥滔天,他也要抓緊時間,能提升一點就提升一點,畢竟魔君出世征戰便會成為家常便飯。而與此同時,他眼眸之中,閃著光亮。
每一次魔君臨世,都會帶領妖魔一族吞佔下大量人類的地盤,這一次,肯定也不會例外,甚至他有預感,這一世的魔君,更加強悍,說不定能帶著魔族超越前人的成績,走上輝煌!
邊荒異域,幾千頭體型龐大的獅子,將二十幾個人圍的水泄不通,就連天上,都有振翅盤旋的獅子。血屠之主的人,現在沒剩下幾個了,林狂數了數,就還只有三個人。
剩下的,全都是之前他們打過擂台賽的。因為半界神死了的緣故,這群護衛明顯情緒激動,不一會兒,便會站出來一個人對那皇獅威脅一番,痛罵一番,講條件,還有誘惑。
不過最後都只有一個結局,那就是被皇獅扔進了獅群當中,被當場咬死。真神境的實力,放入獅群,都是同樣不值一提。
剩下的那三人,都不敢說話。因為如果再死,血屠之主派過來的人,可能就找不到他們。他們身上帶著坐標,那些強者根據那特定的氣息,就可以找上他們,如果死了,那氣息自然也會消散。喏大的邊荒異域,就算是界神境,想要尋找估計都需要花費特別多的時間吧!
本王突然沒有興趣玩了,屠戮開始吧!
皇獅下了指令,畢竟他也是重傷在身,不好在這裡指揮大權。夜長夢多,嘴上說不懼怕那血屠之主,但他心中同樣對血屠之主的鼎鼎大名,感到壓力巨大。
那可是宙主級別,莫說他了,就算是魔君出來了,恐怕都無法不忽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