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第317章 雷翻天
第二天一早林智驍就起床來了,他不能象唐莫凡那樣專心在三樓修習《法陰九轉》的法力,他還要兼顧著玉嶼村裡的事情,雖然他不是村兩委成員!
這一天註定是玉嶼村歷史嶄新篇章的開始,也註定使玉嶼村開始成為全國關注的中心。
從昨晚11點半開始召開的玉嶼村留守婦女大會,一直延續到今天凌晨的3點多鐘。
一百多位留守媳婦應村兩委的邀請,參加了玉嶼村留守婦女大會。
村長陳薇薇已經借調到鄉政府去了,她的職務由副村長郭金花暫代。
在副村長郭金花宣布會議開始后,參加大會唯一的男性、幺叔溫庭夢作為玉嶼村黨支部書記第一次發言。
溫庭夢從許秀卿嫂子的自殺點題,講了玉嶼村留守媳婦的困境后,直言不諱地指出:「我們村的多數外出男人多年不回村子來的根本原因,在於他們在外面另有了女人,甚至還生了兒女。」
「大家都知道,我家溫小樂之所以在外不歸,就是因為另娶范菁,還生下了溫偉。」
「因此,為了對溫小樂原配莫娟嫂子負責,我動員你們七嬸在她生命的最後時刻,糾正她所作出的錯誤決定,讓小樂回來與莫娟離婚,還莫娟人身自由。」
「剛才,經我們村兩委的集體研究,對長期不回村子來的玉嶼村男人,村兩委作出開天闢地的重要決定,支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留守媳婦提出離婚,並盡最大力量保障她們的合法權益。」
「第一,凡兩年以上未回村與留守媳婦相聚的。」
「第二,凡老公在外已經另娶的。」
「第三,凡老公在外已經另生養兒子(含女兒)的。」
「第四,凡老公有條件帶在身邊而未帶在身邊的。」
「第五,凡老公有條件回村而未回村的。」
「這是我們玉嶼村兩委,從許秀卿嫂子上吊而亡這個沉痛的教訓出發,為考慮玉嶼村所有留守媳婦的前途作出的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勸離決定。」
會上,許多留守媳婦說出了她們心中對未來的擔憂,對可能會失去兒女的顧慮,村長郭金花和幺叔溫庭夢都作了一一解答。
大會結束后,留守媳婦們歡欣鼓舞地相互結伴回家,將村兩委印發的決定書交給公婆。
從那一刻起到早上七點半鐘,玉嶼村的各個角落,爭吵聲此起彼落,小孩子的哭聲響徹玉嶼村的上空。
到最後,一百多位婆婆圍在幺叔溫庭夢家的房子前,把溫庭夢罵了個狗血淋頭。
不得已的情況下,村兩委決定召開留守媳婦的婆婆大會。
還在餐廳里的林智驍被請到了村委,盛工也從公雞嶺上被請到了村委來。
三個男人帶領玉嶼村兩委的女人們,決意要直面這一大幫尋死覓活來反對村兩委的《支持離婚決定》的婆婆們。
到上午十點,留守媳婦的婆婆們甚至全來了,在村委門前站了黑壓壓一大片,罵聲詛咒聲四起,整個現場亂鬨哄的,讓人見了頭都要變成兩個那麼大了。
林智驍和盛工都是頭一次見這架勢,心裡不免忐忑不安起來,就怕生出什麼亂子來,弄得現場亂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就在村長郭金花宣布開會的當下,意外的情況出現了。
以黃雲香為首的一百多位留守媳婦,雄赳赳氣昂昂地開進了會場,與留守媳婦的婆婆隊伍形成相互對罵的兩大陣營。
在林智驍的建議下,作為留守媳婦的代表,黃雲香上台跟作為婆婆隊伍代表的她婆婆大嬸婆,進行了針鋒相對的辯論。
一上台,大嬸婆就惡狠很地盯著媳婦黃雲香道:「你休想離婚!」
黃雲香冷笑著回了句:「由不得你!」
副村長郭金花用兩張桌子隔開了這一對作為代表的婆媳,宣布雙方不得越過桌子。
村支書溫庭夢和副村長郭金花對坐桌子兩端,正好把黃雲香和大嬸婆隔了開來。
在村委門前的台階放了張桌子,林智驍和盛工作為裁判坐在上面。
林智驍見幺叔示意,就站起身來,大聲喊著讓婆媳雙方安靜下來后,才宣布婆媳辯論開始。
林智驍首先請大嬸婆發表對村兩委《支持離婚決定》的看法。
大嬸婆白了媳婦黃雲香一眼,道:「自古只有勸合的官,還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勸離的人。如今,我們玉嶼村竟然出現勸離的官了,只能說勸離的人都不得好死!勸離的人都會斷子絕孫!」
見大嬸婆使用詛咒用語,林智驍立即提出警告,提醒雙方要用文明用語。
然後林智驍才道:「是的,自古只勸合不勸離。」
「勸合的前提條件就是,當事男人必須離開後來的女人。」
「如果當事男人能做到這一點,我相信沒人會勸離的。」
「如果當事男人做不到這一點,也就是說,當事男人首先拒絕了勸合。」
「因此,支持離婚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我國婚姻法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當事男人總不能在外頭另娶了一個女人,卻霸著村裡的原配,又不想回來跟她行夫妻之實。對嗎?」
黃雲香冷笑著道:「婆婆,你就當著幺叔支書、郭副村長和這麼多鄉親們的面,直說你兒子溫慶在外面有沒有另娶女人,在外面有沒有生下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吧!」
大嬸婆被黃雲香點中軟肋,期期艾艾了半天,也回答不上來,最後道:「你進了我家的門,生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鬼!休想活著離開我家!」
盛工聽不下去了,咳嗽一聲,雙手下壓讓全場安靜下來,道:「我想先說兩部國家制定的法律。」
「第一,婚姻法規定我國公民實行一夫一妻制,任何人違反了這一條,在已有妻子的情況下另娶他人作老婆,或是另結事實婚姻,都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的規定都屬於重婚的範疇,重婚罪要被判刑入獄的。」
「第二,我國公民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都依法享受法律所規定的權益,法律並沒有一人從屬於另一人的規定。」
「因此,這位婆婆所說的進了她家的門生是她家的人,死是她家的鬼的話,並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是不合法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