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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我當時已經被折磨得心力憔悴了。

  「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樣,方婷是不願背叛你,所以自己扣動了扳機。當然,事情怪我,我不該拿槍指著她……」


  「這個傻孩子……」沈嘉霓臉上滑下了兩行熱淚。


  江雄沉默了。如沈嘉霓所言,是方婷的理解有誤了。對此他將信將疑,如果沈嘉霓是個講感情的人,又怎麼會做出那麼多喪心病狂的事來呢?


  江雄說出了自己的疑問:「你如果講感情,又怎麼會叫人殺了自己的老公,而且連一個十多歲的孩子都不肯放過?」


  「那孩子是你殺的,是老曾指派你去做的!」沈嘉霓冷冷地回應道。


  江雄的臉色變得灰白,他彷彿又看到了海底的那一幕:少年那烏黑的頭髮,正隨著長長的海藻,一齊在幽暗的水中緩緩地盪著……


  沈嘉霓看在眼裡,繼續說道:「你也不想想,當時我怎麼可能直接對你下達指令?是老曾為了表明合作的誠意和決心,才派你處理掉了李萬霖唯一的骨血。按他的說法——一是不給自己留退路;二是送我一份大禮,讓我成為李萬霖遺產的唯一合法繼承人。」沈嘉霓吐字清晰,聲音飽滿。


  「我不明白,作為李萬霖的太太,你本來就享有他一半的財產,又何必再冒如此大的風險去與他人合作呢?」江雄不解地問道。頓了一下,他又恍然道:「當然,你接著又殺了曾叔,現在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了……」


  「你錯了,我想除掉李萬霖並不是為了財產……」


  「那你是為了權力!」江雄打斷了沈嘉霓的話,手指向那個移動硬碟,「你想控制整個組織!」


  「你說的不完全對。我不否認權力對我有吸引力,但就目前而言,儘快掌控整個組織也是我的責任。龍昌會是個龐大的組織,現在群龍無首,如果每個分支都各自為政的話,長此以往勢必形成混亂局面,會給各個地區帶來很大的治安壓力。要知道,龍昌會裡可不乏亡命之徒!」沈嘉霓將話題提升到了一個很高的層面。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江雄反駁道,「短時間或許會出現混亂局面,但只要有人出頭,就會立即遭致當地治安機構的打擊。如今是法治社會,繼續經營這種見不得光的組織沒有前途,不如讓這個組織自行解體,讓所有成員各自謀一份正當職業,從此不必再提心弔膽,安安心心地去過正常人的生活。」


  「謀一份正當職業?你太天真了!這些人有幾個不是靠打打殺殺來混碗飯吃的?你讓他們離開組織,他們還會做些什麼?是等著政府救濟,還是等著餓死?!」沈嘉霓毫不示弱。


  「短時間肯定會不適應,可大家有手有腳,總會找到謀生之道的。」


  「阿雄,」沈嘉霓又換了個稱謂,「不是每個在組織里混的人都有你那麼高的報酬,可以輕鬆地安排今後的生活。大多在道上混的弟兄都沒有什麼生存技能,離開組織就只能去偷,去搶。一旦被送進大牢,沒了組織,誰會去關照他們父母妻兒的生活?」


  江雄一時無語。沈嘉霓的話不乏道理,但他以自己的實際經歷為依據認為,如果跟著這樣的組織繼續作惡,那隻會是死路一條。


  沈嘉霓自知,想改變一個人的觀點是很困難的,她也不認為江雄的短暫沉默就是接受了她的論調,繼續爭論毫無意義,她決定轉換話題。


  「阿雄,」沈嘉霓聲調開始柔和,「你剛才提到安安心心地過正常人的生活,我又何嘗不想呢?你認為我是為了權力,想掌控整個組織才讓你殺了自己的丈夫?你錯了,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樣。一個人如果感覺自己美滿幸福,又怎麼會另作它想自毀生活呢?唉——」沈嘉霓嘆出一口氣,接著說道,「你也知道我從前是做什麼的。我那時可以說很紅,在整個華人世界,無論走到哪裡都有大批的追隨者,迎接我的都是鮮花和掌聲,每天過著眾星捧月般的生活。我是在事業最高峰的時候就秘密嫁給了李萬霖。可從此我的噩夢也就開始了……」沈嘉霓轉身面對窗外,面色變得凝重了。


  「我看過你的資料,當時你跟鄭燮龍公然出雙入對,怎麼最終卻選擇了李萬霖呢?」江雄語帶譏諷。


  沈嘉霓驚異地看了江雄一眼,然後用凄婉的語調說道:「看來你是有備而來。既然你對那段往事有所了解,那我也沒必要瞞你什麼。的確,當時我和燮龍相愛了,和他在一起我感覺很幸福,而且已經有了結婚的計劃。可就在一夜之間,一切都改變了……」


  沈嘉霓一臉悵然。停頓了片刻,她才接著說道:「有一天深夜,燮龍的電話鈴音突然響起,他接聽后大驚失色,問他話也不回答,穿上衣服匆匆忙忙就走了。接下來幾天,他就像人間蒸發一樣音信全無。後來我是通過報紙才知道,那天晚上,龍昌會的大佬彪爺意外暴斃,有人向警方舉報此事與鄭燮龍有關。我知道燮龍是被人陷害了,因為出事之前的幾天我正巧沒有通告,燮龍也拋開了幫會的所有事物,我們每天都在他新購置的海濱別墅里可以說形影不離。就算他是幕後指使,也不可能在實施的最關鍵時刻,對如此重要的行動不聞不問吧?」


  「彪爺就是從安南去的李彪,是嗎?」江雄求證道。他的內心始終對這位家族恩人充滿了敬意。


  「正是此人,他借安南戰爭發了大財,在江湖中算是一位非常傳奇的人物了。看來你對自己的組織真是很不了解呀。」沈嘉霓驚異地看了江雄一眼。接著,她又說道:「很快,事情就變得明朗化了。李萬霖找到了我,說警方掌握了大量的證據,懷疑鄭燮龍謀殺了彪爺,已將其拘捕。我央求李萬霖火速搭救鄭燮龍,可李萬霖說難度太大,但他會儘力而為。接下來,他的真實面目就暴露了,他對我表達了愛慕之情,並暗示我如果想救鄭燮龍就必須委身於他!我立即明白了這一切都是李萬霖一手製造的。一方面為了奪取組織的頭把交椅,另一方面為了霸佔鄭燮龍的女人!


  「我當然沒有答應他。我當時自認為很紅,認識許多頭臉人物,應該能有辦法搭救燮龍。可後來才發現自我估計過高。我只不過是個藝人,就算再紅,可在所謂莊嚴的法律面前,我卻顯得是如此渺小。那些頭臉人物在面對你時言之鑿鑿,可轉過身去便如泥牛入海,你若追問結果,他們或搪塞,或推諉,更有甚者還想揩油吃豆腐!


  「那段時間,我處處碰壁,傾盡全力也沒能救出燮龍。這時候李萬霖又出現在我面前,他告訴我鄭燮龍的案子之所以一直沒有宣判定罪,就是他暗中斡旋的結果。這時候他已經坐穩了龍頭老大的位置,行為做派和語氣已經和之前大不相同了。他繼續暗示我,以他現有的能力,是否搭救這個結義兄弟也就在一念之間。當然,他伸出援手的前提是我願意委身於他。


  「當時我已經無路可走。我明白如果拒絕他不僅僅是救不出鄭燮龍的問題;一旦得罪了這個大幫會的首領,今後我的事業甚至是我的生存都會存在問題。我當時沒敢拒絕他,只說自己很累,想好好休息一段時間。


  「李萬霖也不著急,他天天給我送花,約我吃飯,還派他的手下到片場對我提供『保護』。我為了鄭燮龍的性命,也為了自身的安全,只得勉強應酬他。慢慢地,這種生活成了一種習慣,我自己也感覺沒那麼害怕和排斥他了。終於有一天,李萬霖明確提出讓我做他的女人。他還向我委婉表示,只要我願意,他可以利用組織的廣泛人脈資源和龐大財力救鄭燮龍出來。


  「這時候我知道自己已經別無選擇了。我對他提出了兩個條件:一是先要讓鄭燮龍毫髮無損地出來;二是他必須明媒正娶,我堂堂一代影后絕不做他的地下情人。


  「李萬霖稍加考慮后,便答應了我的要求。但他同時也提出了兩個附加條件:一是我走到幕後做他的全職太太,二是從此不允許與鄭燮龍再有任何聯絡。


  「我當時已經被折磨得心力憔悴了。再說我和李萬霖同樣相識多年,一直都作為朋友相處,心裡也從未討厭過他。雖然這件事李萬霖使用的手段非常卑劣,但做這種行當的又有哪個是心慈手軟的呢?而且李萬霖也非常善於討女人歡心;他設計害鄭燮龍,其中一個重要的目的也是為了得到我。女人都虛榮,再加上當時年輕,喜歡有實力的男人為自己爭風斗醋。拋開這些不說,就當時的情形我也已經身不由己。雖然我仍然眷戀我的演藝事業,但在他的高壓脅迫之下,也不得不放棄了。


  「我們在三藩市秘密舉行了低調卻很奢華的婚禮。說到秘密,是因為沒有通知媒體,也沒有邀請我在演藝界以及其它各界的朋友,甚至連我的親人都未參加。但結婚那天來的人不少,各種膚色的都有,他們都是世界各大幫會的頭面人物。這時我才明白龍昌會的實力有多強大。


  「鄭燮龍很快以證據不足為由順利無罪釋放。當然,他在龍昌會已無立足之地,所以只得另立門戶。若干年後,他的龍盛會逐步做大做強,乃至可以和龍昌會分庭抗禮,那便是后話了。


  「新婚初期,李萬霖視我如珍寶,對我可以說是百依百順。他先給我的賬戶里打了一大筆錢,而且送給我大量的珠寶、鑽石、皮草、箱包以及頂級的護膚品。我被這一切蒙蔽了,心想雖然沒能與相愛的男人結合,但能嫁給一個愛自己,並且實力超群的男人也算不錯的歸宿。從結婚那天起,我就過上了近乎隱居的生活,我遠離了我鍾愛的演藝道路,也遠離了所有的親朋好友。但這一切我都認了,女人最好的歸宿不就是能有一個溫馨安樂的家庭嗎?

  「可惜啊!好景不長,新婚的蜜月期很快就過去了。李萬霖在新鮮感過去之後,對我的熱度開始逐步降溫。有次夫妻之事完畢后,他帶著古怪的神情看著我,然後一言不發地離開卧室去露台吸煙。起初我以為他一定是在外邊遇到了不開心的事,作為妻子,我認為我有義務去寬慰他。於是我來到他的身邊,很溫和地詢問他,試圖開導他。可他卻一言不發。被問急了,他突然開口問我,之前和鄭燮龍在一起時都用過哪些姿勢,叫床時是不是也很大聲?我大張著嘴不知該如何作答,眼淚不知怎麼就下來了,我隱約感到,麻煩開始上身了……


  「從那以後,再行夫妻之事時,他總會提出各種變態的要求……」


  沈嘉霓說到這裡,取出手帕擦拭著眼淚。又平復了一下激動的情緒,才接著說道:「直到那時我才明白,李萬霖費盡心機得到我並不是因為愛我,至少說不完全是。他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他比鄭燮龍強,他要完勝鄭燮龍。他之所以留鄭燮龍一命,也並非因為他仁慈,而是想讓他的競爭對手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事業,自己的女人被佔有,以達到摧殘其精神和意志的目的!

  「這些本來已讓我難以忍受,可還有一件非常頭疼的事出現在我的新婚生活中。李萬霖半年前喪偶,他和前妻有一個三歲的小男孩,名叫李志傑——就是老曾讓你殺掉的那個。這個孩子根本不接受我,他經常把毛毛蟲悄悄放到我的衣物上,還把蟑螂等亂七八糟的蟲子丟在我的水杯和飯碗里,更有甚者,他竟然把圖釘撒在我的床單下!那段時間對我來說簡直是噩夢。這父子二人一個在夜晚摧殘我,一個在白天欺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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