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錢進亮相
可即便是這樣,情況依舊不容樂觀,中年人面對二十幾個部隊出身的保鏢依舊非常淡定從容,每一次出手雖然看起來似乎是軟弱無力,不過,當其碰到敵人的時候,卻總是可以讓敵人飛出,最後倒在地上無法再站起來。【零↑九△小↓說△網】
「啪!啪!啪……」
當吳天的保鏢們只剩下了五六個人的時候,中年人突然飛起一個連招便讓他們全都昏死了過去。
隨後,中年人便緩緩走向了吳天。
「你……你幹什麼?你知道我是誰嗎?如果你敢動我,我保證你不會活著走出江南省,我爺爺他們一定不會放過你。」吳天一邊後退著腳步,一邊把自己的爺爺給搬了出來,希望可以鎮住對方。
可對方根本就完全不在乎一般,繼續向著吳天走過來。
「秦奮,我們快點走吧!」沈雨薇發現這個中年絕對不是一般人,為了安全起見決定還是先離開比較好。
「好,我們走!」秦奮也被中年人的身後給震懾住了,立刻就同意了沈雨薇的提議。
「想走?你們今天誰都走不了了!」可眾人還沒等離開,中年人突然冷笑著開口道,嚇得眾人全都停滯住了腳步。
話音未落,不知從哪裡便衝出來了一群人,將秦奮等人全都圍在了裡面,還有幾個看起來比較有錢的年輕人也都被人控制住了。
「你們這……這是要幹什麼?」
站在人群最前面的秦奮戰戰兢兢地問道。
「我們不幹什麼,只是想要利用你們讓你們的家裡面簽點東西。」中年人眼睛笑著看著吳天,淡淡地對眾人說道。
「原來他們是和那個叫陳飛的傢伙是一伙人。」沈雨薇心裡明白了。
其他人看到這陣勢還都不知道怎麼回事,更不知道他們就是一夥殺人不眨眼的綁匪。
「將他們全都從後門帶走,如果有人敢反抗,就給他們留下點終身難忘的印記。」
中年人說完,一個人便走到了吳天的身後,用一種簡單的手銬將他的手背後綁了起來,隨後眾人便開始把人向酒吧的後門趕去。
其他人愣模愣樣地看著這一大群人緩緩離開,很多人還以為是一些牛逼人物之間的矛盾,根本不知道他們這是在眾目睽睽下綁架別人。
中年人走在人群的最前面,酒吧的後門連著的是一條昏暗的衚衕,大概有五六米寬的樣子。【零↑九△小↓說△網】
「你們好墨跡啊!我都在這裡等你們半天了!」
一行人正在衚衕裡面行走的時候,前方卻突然傳來了一道聲音,尤其是沈雨薇,身體更是微微一顫,因為她已經從聲音中知道了來人的身份。
中年人帶頭停住了腳步,眼睛緊緊凝視著前方的人影,雖然在黑夜中無法看清對方的樣子,但中年人可以感到對方絕對不是一個普通人。
「你是誰?為什麼擋住我們的路?」中年人不卑不亢地說道。
「我沒有擋住你們啊!這路這麼寬你們隨便走,不過,前提是你們要留下我的朋友。」
說著,來人緩緩地走了過來,面容也漸漸在黑夜當中顯露出來,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前來保護沈雨薇的錢進。
原來錢進根本就沒有回酒店,沈雨薇叫他回酒店休息,他出了會所以後就一直跟在眾人的身後,在暗中保護著沈雨薇的安全,沒有想到還真是再次遇到了這群綁匪。
中年人剛要說話拒絕錢進,突然有一個人走到他的耳邊小聲嘀咕了幾句。
「好,哪個是你的朋友,你帶走吧!」中年人突然態度一轉,隨意地對錢進說道。
錢進笑了笑,隨後伸出手指向沈雨薇勾了勾,秦奮等人以為算上了自己,也都興奮跟著沈雨薇準備走過來。
「站住!」中年人先是喝住了他們,隨後轉頭對錢進道:「我剛才只答應你帶走你的一個朋友,你也沒有說你要帶走這麼多人啊?」
「是啊,本來我也沒有打算帶他們走啊,我的朋友只有一個。」
隨後,錢進笑著隨意地人群喊了一聲:「沈雨薇!」
聽到錢進的話,秦奮等人的臉色鐵青地低下了頭,之前還不當他是回事,可轉眼間誰也沒有想到他竟然成了可以救出眾人的高手。
沈雨薇轉頭心裡複雜地看了看秦奮等人,隨後便緩緩從人群中向著錢進走去,而那些看押的人也都沒有攔著她。
沈雨薇緩緩走到了錢進的身邊,隨後抬頭看向他擠出一絲笑容,道:「謝謝你!」
「不客氣,咱們走吧!」說著,錢進轉身便要離開這裡。
「等一下!」沈雨薇突然開口說道。
錢進轉身看著她,她看著錢進想要說什麼,但又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只能有些猶豫地低下了頭。
「你想讓我幫你救出他們啊?」錢進隨意地問了一句。
「嗯嗯嗯!他們怎麼說也是我的朋友,這種情況如果我自己離開的話,以後恐怕就沒有辦法再見了。所以,我還是想麻煩請你看看能不能幫忙把他們也就出來啊?」說完,沈雨薇滿懷期待地看著錢進的眼睛。
「好吧!我可以救出他們,不過,這完全是看在你的面子上,而不是他們的面子。」錢進笑著對她說。
說完,錢進便抬頭重新走到了中年人的面前,道:「剛才你也聽到了,我的這位朋友又請我幫忙去救她的朋友,所以,恐怕今天要讓你們白忙一場了。」
站在人群裡面的秦奮等人一聽錢進要救自己,雖然有些懷疑他的實力,不過心裡還是升起了一絲希望。
吳天此刻也在人群前疑惑地打量著錢進和這伙綁匪,他倒是並不擔心什麼,從小家裡人就非常寵愛他,所以,無論對方提出什麼條件家裡肯定都會同意。
不過,讓他疑惑的是對方連自己精挑細選的保鏢都可以輕鬆打倒,擁有這樣實力的一群人,為什麼會和一個看起來普通人墨跡這麼半天,而且,似乎對方好像還很悸耽他,這可符合規矩,除非他比對方還要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