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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第1007章 重大嫌疑

  馬健硬著頭皮驅車前往縣府大院,準備與林岩溝通一下。 

  兇殺現場發現了一條男人的短褲,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物證。 

  胡黎明一口咬定林岩是姦殺陳倩的兇手,警方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對於警方來說,首先要確認短褲的主人。 

  這個短褲是不是林岩的,整個專案組都在翹首以待。 

  大家自然非常清楚,如果真的是這樣,絕對有好戲看了。 

  傳喚林岩配合破案,做必要的物證比對,就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了。 

  馬健了解林岩的特殊身份,擔心手下把事情弄砸,只好親自跑一趟。 

  「林縣長,你好。工作上有點事情,需要打擾你一下……」 

  到了林岩的辦公室,馬健非常謙恭地說道。 

  林岩只是一個普通的副縣長,馬健卻是縣委常委,又掌管著政法系統,絕對是實權派。 

  如果按照體制內的地位來說,馬健是當然的上級,根本無需對林岩客氣。 

  不過,林岩的特殊身份在那裡放著,馬健在林岩面前沒有任何的顯擺資本。 

  「馬書記,你不用這麼客氣。 

  既然是公事,我們公事公辦。」 

  林岩心平氣和地地說道。 

  馬健一上門,林岩根本不用多想,自然能夠意識到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的目的。 

  胡黎明肯定已經向警方報案,警方自然要有所行動。 

  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親自出面,看來對方還是很給面子的。 

  既然馬健很懂規矩,林岩也不想為難他。 

  馬健尷尬地一笑,非常鄭重地說道:「林縣長,實在不好意思,有個案子牽扯到了你,請你配合我們一下。」 

  林岩掃了一眼馬健,不動聲色地問道:「是不是胡黎明舉報,說我是姦殺他女友的兇手?」 

  馬健點點頭,鄭重地說道:「林縣長說的不錯,正是因為這個案子。 

  我剛剛從現場過來,縣電視台的陳倩的確被人給殺害了,並且是性侵案子。 

  當然了,對於胡黎明的指控,我們警方絕對不會偏信他的一面之詞,更不會輕易懷疑林縣長…… 

  只是,林縣長應該理解,按照警方的辦案程序,既然有人舉報,我們不得不公事公辦,例行傳訊…… 

  林縣長,實在不好意思,到我們公安局去坐坐吧……」 

  聽到馬健這麼一說,林岩淡然一笑。 

  很顯然,馬健這是請他去公安局喝茶了。 

  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林岩自然非常清楚,自己必須坦然面對,見招拆招,不能與警方發生衝突。 

  林岩點點頭,心平氣和地說道:「配合警方破案,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馬書記,我們一起走吧……」 

  一看林岩非常配合,沒有表現強勢的一面,馬健總算鬆了一口氣。 

  兩人出來辦公樓,上了馬健的座駕。 

  警車剛一啟動,駕駛員馬上拉響了警笛。 

  一時之間,刺耳的警笛響徹在縣府大院的上空。 

  「誰讓你拉的警笛?馬上給我關掉!」 

  馬健一臉怒容,咬牙切齒地呵斥道。 

  按照馬健的推測,林岩絕對不可能是殺人兇手。 

  堂堂局長尚且擔心刺激到林岩,一個小小的司機竟然這麼擺譜。 

  被局長訓斥一頓,駕駛員一臉的委屈,更是一頭霧水。 

  傳喚一個副縣長,局長竟然親自出面,而且還這麼小心翼翼地伺候著? 

  林岩只是輕輕搖頭一笑,笑而不語。 

  不過,林岩心裡有數,在自己的背後不知道有多少雙眼睛看著。 

  當然,由於自己的強勢,在銀鄉得罪了不少人,他們當然希望出事。 

  十五分鐘之後,警車開進了公安局大院。 

  馬健不敢大意,親自出面對林岩進行問詢。 

  「林縣長,實在不好意思,按照相關規定,警方需要對你採集血樣,以便進行一些必要的比對…… 

  這個是不得已的事情,請林縣長諒解…… 

  當然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按照我們現在掌握的證據,在現場發現了非常重要的物證,只要進行一些比對,很快就可以真相大白。 

  這樣一來,對林縣長也是有好處的……」 

  馬健陪著笑臉,非常耐心地向林岩解釋。 

  現場發現了男式短褲,上面能夠提取到生物檢材。 

  根據胡黎明的舉報,林岩成了警方的第一懷疑對象,自然需要提取相應的生物樣本。 

  只是,出於保密需要,馬健不會具體說道那個男式短褲的。 

  林岩淡然一笑道:「馬書記,我在大學輔修過法律,非常理解你們警方的程序。 

  不就是抽點血嘛,讓法醫過來吧……」 

  林岩當然清楚,對於這樣的姦殺案子,受害人體內很有可能遺留著兇手的分泌物。 

  自己問心無愧,只要進行一下比對,馬上就可以還給自己一個清白。 

  馬健馬上讓法醫過來,現場提取了林岩的血樣,首先進行血型對比。 

  血樣採集完畢,馬健親自主持,開始對林岩進行問詢。 

  「林縣長,我現在代表警方,正式對你進行問詢。 

  既然林縣長學過法律,應該清楚這個問詢的性質。 

  希望林縣長配合我們的工作,事實求是地回答。 

  第一個問題,昨天晚上十二點至凌晨五點,林縣長在什麼地方?」 

  馬健非常鄭重地問道。 

  按照警方現場勘查情況,根據陳倩的屍斑,刑警確定陳倩在那個時間段被人姦殺。 

  作案最關鍵的一條,兇手必須具備作案時間。 

  林岩根本沒有考慮,心平氣和地說道:「昨天是周末,我是晚上十一點回到的銀鄉,這個可以有賓館的服務員做證明。 

  回到賓館之後,我洗漱完畢就休息了,時間應該是十二點左右吧……」 

  馬健聽到林岩的介紹,微微點頭。 

  不過,馬健隨即又問道:「林縣長,在你休息之後,是不是有人能夠證明,你一直在賓館休息,沒有離開過?」 

  聽到馬健這麼一問,林岩頓時微微一皺眉頭。 

  林岩有著相當的法律基礎,自然清楚這個問題的殺傷力。 

  在銀鄉這個地方,林岩沒有情侶,自然是一個人單獨休息。 

  這個事情就非常微妙了。 

  一個人在賓館休息,誰能加以證明呢? 

  「馬書記,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告訴你,在那個時間段里,我一直在賓館休息,從來沒有外出。 

  不過,如果要找出證明人來,我辦不到這個。 

  晚上休息睡覺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誰也不會想到讓什麼人做證明。 

  對了,你可以調看一下賓館的監控錄像,看看我是不是曾經外出……」 

  林岩心平氣和地介紹道。 

  半個小時之後,問詢基本結束。 

  林岩回答的滴水不漏,馬健沒有發現任何疑點。 

  手上沒有證據,馬健自然不敢對林岩採取任何措施。 

  例行問詢完畢之後,馬健親自將林岩送到門外,讓司機將林岩送到縣府大院。 

  送走林岩,馬健一個電話將技術室負責人叫了過來,詢問血型比對的問題。 

  「那邊的情況怎麼樣,結果出來了嗎?」 

  馬健不動聲色地問道。 

  「報告局長,血型比對結果已經出來了。 

  根據我們的測定,現場短褲的主人血型與林岩的完全一致。 

  這已經可以認為,林岩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不過,按照我們警方先行的證據原則,如果要確定林岩是短褲的主人,必須進行NNA鑒定。」 

  技術室負責人如是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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