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逆權侵佔
看到倪芷慧起身,寧曉麗和向左曲右急忙過來。倪豪站起來拉住寧曉麗:「不許走,我要你陪我。」寧曉麗紅了臉,看著倪芷慧道:「倪總……」倪芷慧笑道:「曉麗,我一個人去,你們三個都不去了,就在這陪著少爺,一步也不許離開。」寧曉麗道:「這,倪總……」杜經理此刻對倪芷慧感恩戴德,死心塌地,急著表現,搶著道:「寧秘書,有我陪著倪總,這是咱的家,咱的地盤,放心吧。」倪芷慧道:「走罷。」倪豪道:「姐姐,吃完飯我還想出去玩。」倪芷慧笑道:「好啊,就讓他們幾個陪你去。」對寧艷等三人道:「你們三個照顧好少爺。」
看著倪芷慧和杜經理離去,倪豪拉著寧曉麗:「來,姐姐,坐下。」又對向左曲右道:「坐下,陪阿豪吃飯,喝酒。」接著大聲叫道:「杯子,杯子!」服務員急忙過來,將兩桌並為一桌。倪豪舉起杯子,大聲道:「乾杯!」
倪氏集團南寧公司會議室,男男女女,座無虛席。
倪芷慧居中而坐。杜經理掃視一眼會場,恭恭敬敬道:「倪總,人都到齊了。」倪芷慧哼了一聲,示意開始。杜經理站起身來,大聲道:「同志們,今天倪總專程從上海總公司來,就目前咱們南寧公司的公共綠地項目,檢查、指導和督促咱們的工作。下面請倪總作指示。」
掌聲響起。
倪芷慧掃視一眼,微笑道:「今天把公司高層和項目部、法務部聚在一起開會,並且請來了公司的法律顧問,按理說,不合慣例。大家心裡一定覺得奇怪。」話鋒一轉:「特事特辦。這個項目對咱們有多麼重要,時間是多麼緊迫,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我兩會並一會,減少上傳下達的中間環節,第一,提高執行力,第二,時間不等人。閑話少說,言歸正傳。下面,我直接安排工作,有問題,直接提,現場提,會後立刻執行。」
倪芷慧喝口茶,道:「第一,項目部,明天一早通知所有拆遷戶,記著,一個一個通知,就說咱們這個項目準備放棄。已經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終止執行,停止所有拆遷款的發放。尚未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不再簽訂。」此言一出,會場一片騷動。
項目部經理站起身道:「倪總,總公司真要放棄這個項目嗎?」倪芷慧道:「你認為呢?」項目部經理遲疑了一下。倪芷慧微笑道:「有話就說。」項目部經理大聲道:「不會。」倪芷慧大聲道:「好,知道就好,不但不會放棄,而且是勢在必得!」頓了一下:「你們項目部負責執行就是了。」項目部經理道:「這樣一來,拆遷戶勢必要追究我們的違約責任,還有,政府的反應,市民的反應,這.……」倪芷慧笑道:「好,問題來了。拆遷戶怎麼追究我們的違約責任呢?秦律師,張律師,你們倆是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可以說是自己人,你們來說。」兩個律師對望一眼,秦律師道:「他們會循民事訴訟途徑,追究我們的違約責任。」倪芷慧笑道:「好,不怕他們告,就怕他們不告。」秦律師道:『倪總,你這是……「
倪芷慧道:「杜經理,你私下找一家律師事務所,讓他們主動去找拆遷戶,盡量聯繫到所有拆遷戶,就說給他們提供無償法律援助,讓他們來告我們。至於律師費用,由咱們來付。」杜經理瞪大了眼睛,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倪總,您是說咱們自己出錢讓別人來告咱們自己?」倪芷慧微笑:「對,你負責執行,要快。今晚就聯繫好律所,明天等項目部一通知拆遷戶,讓他們律師就去找拆遷戶。」
張律師道:「倪總,您這是什麼意思,我們不明白。」倪芷慧笑道:「好了,現在謎底該揭開了。」掃視一眼眾人,慢慢道:「咱們目前遇到的問題是什麼?一個拆遷戶,記著,一個,就一個,業主聯繫不上,二十年沒有音信,租住戶不願意搬,又無權處分業主的房產,這個問題,表面看來,似乎無解。對不對?」張律師點頭道:「不錯。」
倪芷慧喝口茶,一字一句道:「逆權侵佔。」
會場一片寂靜。眾人議論紛紛:「什麼是逆權侵佔?」倪芷慧拍拍手,大聲道:「大家靜一靜,讓秦律師給大家講一講,什麼是逆權侵佔。」
秦律師道:「所謂逆權侵佔,是指房地產的非業主不經原業主同意,持續佔用對方土地或房產超過一定的法定時限后,原業主的興訟時限即終止,該佔用者可以成為該土地的合法新業主,不必付出任何代價。逆權侵佔條例主要是懲罰一些冒失的業主任由他們樓宇或土地被第三者佔用,不去收租甚至不聞不問。主要租客找過業主,登過尋人啟事,又找不到的話,租客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逆權侵佔。經判決之後,就可以成為物業的合法擁有人。有權利便有義務,在業主失蹤期間,租客一定要負擔單元的差餉,及大廈維修費用。這個期限一般是二十年。」說到這裡,停下來,向倪芷慧道:「可是,這是普通法概念,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司法上也沒有先例。」
倪芷慧道:「如果中國法律有這個規定,那麼咱們遇到的那個釘子戶,那老兩口,符合不符合起訴條件?」張律師道:「符合,第一,他們已經持續租住二十年以上,第二,業主二十多年毫無音信;第三,物業費和維修費一直都是他們交納的。」
秦律師道:「可是有一個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這老兩口並沒有要將房產據為己有的意思,他們不會提起這個訴訟。別的任何其他人都不具備原告資格。」
倪芷慧笑了:「好啊,那就是說,有兩個問題,第一,我國法律沒規定逆權侵佔;第二,具備原告資格的人不提起逆權侵佔訴訟。」頓了頓,道:「先說第二個問題。這就是咱們要自己告自己的原因。我們要將自己置於被告席上,此時我們可以向法庭提出,我們之所以違約,是因為我們要放棄這個項目,而我們之所以要放棄這個項目,是因為我們遇到了目前這個釘子戶,我們不得不放棄。現在是法治社會,我們公司一貫遵紀守法,所以我們充分尊重人權,不得不放棄這個項目,並且為此蒙受了巨大的損失。這時,我們可以請求法庭將那個釘子戶列為第三人,無獨立請求權之第三人。那個釘子戶不是不願意提起訴訟嗎?這樣,他們就被動介入了訴訟,他們可以不起訴,但他們不能不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