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他們在緊鄰山路的一處山楊樹叢下稍事休息,提利昂隨手撿拾來了一些枯枝,而馬匹則在一旁啜飲著山泉,他俯身拿起一根斷裂的枝幹仔細審視,「這個行嗎?我對生火這事兒不在行,以前都是莫里斯幫我弄的。」

  莫里斯是提利昂的侍從,在前幾天的路途上死在了高地氏族的原住民的手裡。

  阿德薩斯聳了聳肩,「你確定?提利昂大人,現在生火的話,搞不好要引來高地氏族的人,若是我們想活著離開谷地的話,最好不要生火。」

  「那你倒是打算怎麼辦?」提利昂問,他把樹枝夾在腋下,繼續在稀疏的灌木叢中翻找。

  今天天剛亮,林恩·科布瑞爵士便鐵青著臉把他們送出血門,並明令禁止他們再度出現,從那時起,他倆便快馬加鞭地趕路,直到現在還沒歇息,害得他腰酸背痛。

  「依我之見,我們最好加快趕路,白天休息,晚上趕路,少出聲,別生火,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安全的河間地區去。」

  提利昂聳聳肩,「你要在夜間加緊趕路,這簡直就是想摔破腦袋,我寧可慢慢走,舒舒服服地走,而且我認為不管我們怎麼做,原住民都會找上我們,你得知道,這裡四處都是他們的眼線。」他伸出戴了手套的手,朝周圍有些風化的高聳峭壁揮了揮,彷彿是在給一群看不見的朋友打招呼一般。

  阿德薩斯只能聳聳肩,「好吧,既然你這個蘭尼斯特大人都不怕死,那我就只好豁出命來咯。」他一邊說著,一面從口袋裡取出打火石,「把柴火都堆起來,我要生火了。」

  提利昂立即把那些枯枝柴火都堆在一起,還順手從一旁扯了些乾草來,「你放心好了,我有一個計劃,雖然很冒險,但是能讓我們都活著離開這裡,等到時候你把我安全送回君臨,我保證你日後飛黃騰達。」

  「您的承諾的確很有誘惑力啦,但是我的封君還是駱總督呢。」阿德薩斯很快點燃火堆,然後就地坐下,同時他將背包里萊莎夫人提供給他們的硬麵包,肉乾與硬乳酪還有咸牛肉以及兩袋品相不太好的葡萄酒都取了出來。

  提利昂接過阿德薩斯遞來的一個酒囊,他取下塞子,仰頭喝了一口酒,「的確,呸,這酒不太行啊,咳咳,但是你的封君是我的好朋友,到時候我幫你在他那裡說幾句話,給些好處,你還不是能夠飛黃騰達?」

  阿德薩斯聳了聳肩,也沒說什麼,他取出一把匕首,將咸牛肉切成幾小塊,然後架在火上稍微一烤。

  「唉,這萊莎夫人倒是小氣得緊,給我們的食物都是些又硬又鹹的乾糧,」提利昂拿起一塊串在樹枝上的咸牛肉,咬了一口,他搖了搖頭,明顯是不滿意這食物的口感與味道,「我說啊,阿德薩斯爵士,你能不能替我們弄些好吃的來?」

  阿德薩斯便站起身來,「沒問題,稍等一會兒便可。」說完他便起身進了一邊的林子里,再過了一會兒,阿德薩斯就扛著一頭小山羊回來了,再然後,他們二人的篝火上就烤起了一隻滋滋冒油的小山羊。

  阿德薩斯拿著匕首,將肉從火堆上拿下,開始從骨頭上切下一塊塊烤得焦黑的肉,提利昂則挖空兩塊硬麵包充當盤子,「假如我們真能回到河間地,你打算做什麼?」阿德薩斯邊切肉邊問道。

  「喏,先找個妓術工作者,再找張夠軟的軟床,再來壺好酒再說。」提和昂遞出硬麵包盤子,阿德薩斯將切下的肉塊裝了進去,「然後再決定去凱岩城或者君臨,等我想想,關於某把瓦雷利亞鋼匕首,我可有好些問題要問呢。」

  「嗯,那麼誰會想要陷害你呢?」

  「小指頭是一個,但是我不知道他為何要說那把匕首是我的匕首。」提利昂思考了一下,「不過,別的什麼的,總之等我們到了安全的地方以後再說吧。」

  不一會兒,待他們填飽肚子,夜空已群星密布,一彎新月早已爬上山頂,提利昂將他的山貓皮披風鋪在地上,拿馬鞍當枕頭。

  「等啊等啊,咱們的朋友還是沒有動靜,真是好事多磨。」

  「畢竟我們這兩個人就這麼大刺刺的在此紮營,是個人都會懷疑有詐。」阿德薩斯坐在火堆邊,拿著一塊磨刀石仔細的打磨自己的黑白對劍。

  提利昂咯咯笑道:「那我們豈不更該唱歌跳舞,好把他們通通嚇跑啰。」說完他哼起了小調,他自顧自的唱了一會兒,又突然轉頭看向阿德薩斯,「知不知道這曲兒是什麼曲子?」

  阿德薩斯聳聳肩,「優質答案:我不知道,我以前就很少去聽歌手唱歌的,更何況後來我去了石階列島之後,就更沒有什麼機會去聽歌手唱歌了,不過,我倒是經常有機會去聽總督大人的那個魔法胸針的音樂。」

  「啊,那你可真幸運,話說回來啦,我剛剛唱的歌是密爾的歌謠,叫做『我的戀愛季節』。如果你知道歌詞,就會明白寫得有多麼甜美哀怨,我睡過的第一個女孩子以前常唱這首歌,想忘也忘不掉。」

  「哦?你的第一個姑娘不是妓術工作者嗎?」

  「不是,呃,我是說,是,她是個妓術工作者,不過,情況有些複雜。」

  「我遇見她的那晚就和現在一模一樣,」他開口說道,「當時詹姆和我正從蘭尼斯港騎馬回來,只聽一聲尖叫,就見她朝路上跑來,後面跟了兩個大呼小叫的男人,我老哥拔劍去對付他們,我則下馬保護女孩。」

  「她大概只大我一歲左右,黑頭髮,很纖細,那張臉教你看了就心碎,最起碼我的心碎了。雖然她出身低賤,又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也很久沒洗澡……但就是討人喜歡!那兩個男的先前已經扯開了她穿的破布,背幾乎都露了出來,所以我用自己的斗篷裹住她,詹姆則把那兩個傢伙趕回森林裡,等他跑回來的時候,我已經問出了她的名字和身世,她說她是個農夫的女兒,自從她爹發燒病死後就孤伶伶一個人,正準備去……唉,其實要去哪兒她自己也不知道。」

  阿德薩斯停下了磨劍,安靜的聽提利昂講述自己的過去。

  「當時詹姆一心只想逮著那兩個人,強盜居然敢在距離凱岩城這麼近的地方攻擊行人,這可不是件尋常事,他把這當成奇恥大辱,那女孩驚慌失措,不敢一個人走路,於是我提議帶她到附近的旅館,弄點東西給她吃,而我老哥則回凱岩城找些人馬來。」

  「她比我原先料想的更餓,我倆足足吃了兩隻半烤雞,又喝乾了一整壺酒,邊吃邊聊,我們聊很愉快,那年我才十三歲,只怕一喝酒就亂了性,總之等我回過神來,已經跟她躺在床上。她很害羞,但我更害羞,真不知我是打哪兒來的勇氣?但她吻了我,然後悄聲唱起那首歌,等到第二天清晨的時候,我才發現我已經愛上她了。」

  「你愛上她了?」阿德薩斯頗有興趣的開口問道,「蘭尼斯特家的公子愛上了一個農家女?」

  「很可笑,對不對?」提利昂又哼起那首歌,「後來我還娶了她。」而後他又開口繼續說道。

  「真的假的?我聽說泰溫大人向來重視家族榮耀,他會允許你娶一個農家女?」

  「嗨,我那時候找到一個嗜酒的修士,給他一些錢幣,再給他灌一些酒,一個十三歲的小男孩又能幹什麼?婚後,我不敢帶我的新娘回凱岩城,所以就帶著她到我在城外的小屋裡生活,我和她過了兩個星期的夫妻生活,直到那個修士把這件事情講給了我的公爵老爸聽,至此,我的婚姻到此結束。」

  「他把你的新娘趕走了?」

  「不,比那個還要絕,他先是讓詹姆老哥給我講實話,那個女孩.……確實就是個風塵女子,從那天的那條路,再到那兩個強盜,一切都是被詹姆事先安排好的,他認為讓我體驗男女之事的時間到了,他精心策劃了這一切,因為那是我的第一次,所以他還花雙倍的價錢找了個雛兒。」

  濃煙刺痛了他的眼睛,提利昂揉了揉眼睛又清了清喉嚨,將目光從火邊移走,朝黑暗的夜空望去,「詹姆說完之後,為了讓我牢牢記取教訓,我的父親把我老婆叫進來,交給他手下的衛兵,說實話,他們出的價挺公道,一人一枚銀幣,你說,有多少鄉下的姑娘能夠值得上這個價格?」

  「他叫我坐在軍營的角落,逼我全程觀賞,一直到後來她賺的銀幣多得拿不完,白花花的銀子順著指縫灑了一地,然後,我的父親遞給我一枚金幣,叫我最後一個上,他還說,因為我是蘭尼斯特家的人,身價不同,所以要付一枚金龍。」

  夜晚的林間又沉默了一會兒,阿德薩斯嘆了口氣,率先打破了沉默,「如果我碰見這種事情,我是忍不了的,有人敢這樣對我,我必殺他。」

  提利昂又轉頭瞧著阿德薩斯,「說不定哪天你會有機會,蘭尼斯特有債必還,有仇必報,」而後他伸個懶腰,「我試著睡一會兒好了,咱們要死的時候記得叫醒我。」

  然後提利昂裹著山貓皮披風,閉上眼睛,躺在了凹凸不平的地面,竟然真的睡著了,在他的夢中,已然成為了巨人的提利昂站立在鷹巢城的天牢邊上,手裡拿著短棍與皮鞭,不斷的抽打著泰溫大人,將他逼向天牢的邊緣.……

  「提利昂!」

  阿德薩斯的低吼急促而低沉,瞬間將他從夢中驚醒。

  提利昂睜開朦朧睡眼,只見他們的篝火已經熄滅,只剩青煙一縷,天空中的新月已經到了他們的頭頂,周圍的樹林間已經有不少人影包圍住了他倆,阿德薩斯的雙手已經握住了他劍鞘中的黑白對劍的劍柄。

  提利昂抬手壓住阿德薩斯即將拔劍的手,示意讓他先不要輕舉妄動,「今晚夜風寒冷,諸位何不妨過來一起烤烤火?」他對周圍鬼鬼崇祟的人影喊,「雖然我們無酒可以招待,但歡迎各位前來品嘗羊肉。」

  本來是有酒的,但是提利昂給喝完了。

  所有的動作都停了下來,就著月色,提利昂瞥見金屬反射的光澤在樹林間閃耀。「山是我們的,」樹叢里傳來一個低沉、堅毅而不友善的聲音,「你們的羊肉也是我們的。」

  「羊肉是你們的沒錯,」提利昂附和:「你是誰?」

  「當你升天去見你的神的時候,」另一個聲音回答,「告訴他送你上天的是石鴉部的岡恩之子岡梭爾。」他踏開樹叢,走進光線範圍內,來人個子很瘦,帶著個牛角盔,手裡握著獵刀。

  「還有多夫之子夏嘎。」這是頭一個聲音,低沉而致命,只見一塊巨石朝他們左邊挪動,然後立起身,變成了人,他的身軀魁梧強壯,動作遲緩,他全身穿著獸皮,右手拿了根木棍,左手則握著一柄斧頭,他腳步笨重地朝他們走來,邊走邊猛力把兩樣武器對撞了一下。

  其他的聲音跟著喊出名字,有康恩、托瑞克、賈戈特,還有些名字提利昂記不完全,但對方一共有十人以上,有些拿了刀劍,其他人則揮舞著乾草叉、鐮刀和樹木削的長矛,他直等他們通通報完姓名之後方才回答:「我是蘭尼斯特部落的泰溫之子提利昂,他是住在凱岩城的獅子酋長,我們很樂意支付吃羊肉的賠償。」

  「泰溫之子提利昂,你能給我們什麼東西呢?」叫岡梭爾的人問,他似乎是這群人的頭目。

  「我錢包里有些銀幣,」提利昂告訴他們,「我同伴身上的盔甲質地很好,是上好的鱗甲,康恩穿起來應該很合身,另外呢,我們馬背上的戰斧要是握在夏嘎那雙強壯的手裡,肯定會比他那柄木頭斧威猛得多。」

  「侏儒想拿我們的東西當賠償。」康恩道。

  「康恩說得對。」岡梭爾說,「你的銀幣是我們的,你的馬是我們的,你們的鎧甲和你的戰斧,還有你腰上的刀子和你同伴的兩把劍也都是我們的,你只有一條命可以拿來賠償。泰溫之子提利昂,你想要怎麼個死法?」

  這時候,阿德薩斯低下頭,用只有他與提利昂聽得見的聲音說道:「提利昂大人,我能一個人放倒他們所有人,需要我動手嗎?」

  「別,冷靜!」提利昂又轉頭看向這些高地氏族的原住民們,「我想活到八十歲,喝飽一肚子酒,找個處女陪著我,這才死在自己的暖床上。」他回答。

  壯碩的夏嘎第一個發笑,聲響如雷,可惜的是其他人似乎則不覺得這笑話有趣,「康恩,去牽馬,」岡梭爾下令,「把另外那傢伙宰了,然後把侏儒抓起來,我們可以讓他去擠羊奶,順便討孩子的媽開心。」

  阿德薩斯雙劍出鞘,猛地一下站了起來,「誰敢上前領死!?」

  「住手!」提利昂厲聲喝道,「岡恩之子岡梭爾,聽我說!我的家族既有錢又有勢,只要石鴉部能保我們平安出山,我那公爵老爸賞你們的金子會多到可以拿來洗澡!」

  「你這個沒用,你說的這些一點也不值錢,金幣在我們這兒不值錢,只有真傢伙值錢。」岡梭爾開口道。

  「我這個有用,我的家族能夠提供你們現在想都不敢想的武器鎧甲!足夠換掉你們這些,破破爛爛,拿來殺羊都費勁的破爛了。」

  岡梭爾瞥了一眼提利昂,「泰溫之子提利昂,你要拿什麼來換你的命?劍?長槍?還是盔甲?」

  「岡恩之子岡梭爾,這些都不成問題,我給你的遠不止於此,」提利昂·蘭尼斯特微笑著回答,「我會把整個艾林谷都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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