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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簽一送一

  「就只關心他?」


  蘇慕倒是完全沒有想到陳承會問出這樣一個問題。剛剛還神采飛揚的明亮臉龐,一下子就僵住了。


  這句話是個什麼意思?

  蘇慕的臉,一下子爆紅。


  難道就她一個人覺得這個『問題』帶著些許抱怨,難道就沒有人覺得這個問題有那麼一點點曖昧嗎?

  她強壓下心中即將亂跳的小鹿。又一次敗給了中國語言的博大精深。


  不斷告誡自己,想多了,想多了。


  蘇慕裝作一副get不到他的點的樣子,反問道:「那我還應該關心誰?」接著攤開兩手,手掌向上,一副坦蕩蕩的樣子望著陳承:「偶像您?」


  不然呢?她確實不知道還要關心誰.

  陳承又端起茶杯,表情平淡。


  蘇慕見他表情如此平淡,心中有著一絲怪異的想法。


  難道偶像在等我拍馬屁嗎?

  她扯了扯嘴角,士可殺不可辱啊~

  陳承將她遊離的表情看在眼裡,估摸著,這丫頭的思緒天馬行空,這會兒又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


  也不能怪她,因為她確實get不到陳承話里的意思。


  這句「就只關心他?」指的是陳承工作室新簽約的兩個藝人,除了李峰,還有一個就是潘達。


  所以,蘇慕確實「臉紅得」有些誤會。


  說起兩個小鮮肉簽約陳承工作室,還真應該感謝蘇慕。因為她的啰嗦,才有了這個『巧合』。


  之前,陳承答應凱瑞老總李泰榕,在合同到期之前再接幾部男二號的戲,全力幫他捧紅幾個新人。凱瑞作為酬謝,在所有的工作人員包括實習生中任由他挑走三個人。當然,不能夠挑選已經出道的明星。


  為什麼挑選要三個名額呢?


  說白了,陳承最原始的想法是只要兩個。可想想條件開高點,給對方一個還價的餘地。誰知李泰榕居然一口就答應了。


  也好,也好,多多益善。


  他的選擇名單里原訂的兩位都是他的老部下。


  一個是陳擇,現在的經紀人胖子本名,今年26歲,是凱瑞第五期練習生。後來一直都跟在陳承身邊,學著和媒體打交道。目前主要負責危機公關,媒體應對這一塊。


  另外一個就是方小棠,25歲,也是凱瑞第五期練習生。之前做了幾年的現場助理,按照陳承的規劃,她後期主要負責新人管理這一塊。


  最後一個名額在蘇慕出現前,本來想著留個萬一,直到看到她的那一刻,陳承感嘆,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可是誰曾想到,這丫頭居然拒絕了凱瑞的練習生合同,這倒好,這個名額又空出來了。


  也就在蘇慕打電話拒絕他共進午餐的邀請的那天。


  陳承要挾完剛剛簽完助理合同的蘇慕回工作室吃晚飯後,從吸煙平台以走出來,便聽見李柏穹在會議室大吼:「李峰,你這是在威脅我嗎?」再看著門外的心思重重的潘達,陳承停下了腳步。


  具他了解李峰和潘達是這屆練習生裡面最優秀的兩人,這會兒組團來「背叛」凱瑞,也難怪一向以紳士自稱的李柏穹會發飆。


  潘達為學業出走,還是情有可原,主要是凱瑞的條件太過於苛刻,花巨資解約還是說的過去的。


  但是李峰要公司默許他談戀愛這件事,就真有點自不量力了。先不說隱藏戀愛關係對出道的種種好處,就現在娛樂圈的複雜性,能否保持這顆初心到白頭,都所不定。居然用這不確定的未來,來放棄可以實實在在握住的未來,確實有點不划算。


  陳承看著一臉求助的潘達,沒有吱聲。不聞不問的離開。沒有絕對夠好的理由,這閑事陳承本來不想管。費錢費力不討好的事,在他的人生信條中是屏蔽的。


  在他判若無人的和潘達擦肩而過。


  不到兩步,身後傳來潘達的聲音:「陳哥,新工作室成立,不需要招兵買馬嗎?」


  陳承身形一頓,並沒有回頭。


  後方的潘達又補充道:「簽一送一怎麼樣?」


  陳承嘴角扯著笑意,手插入褲兜,轉身,很平常的語氣說道:「好,聊聊。」


  於是……


  所以說,陳承是個大資本家。


  談判場上,眼下天時地利人和他都佔盡絕對優勢,可是他卻一點都不急,不開價,不還價,甚至都沒有表現出已經動心的情緒。就等著對方自亂陣腳,開低價。


  說是陽謀也好,策略也罷。反正潘達和李峰就是抱著一起往陳承挖的坑裡跳,不然呢?

  潘達面臨巨額的違約賠償,而李峰甚至有被凱瑞雪藏的危機。


  接著,潘達情急之下脫口而出一句「簽一送一怎麼樣?」后,陳承回過頭,嗓音輕慢,「成~」


  潘達心頭一喜,這事看來還有曙光。


  陳承忽然笑了。低頭,伸手用力掐了眉心,似乎他也覺得去見李柏穹時間燒腦的事。隨後推開了會議室的門。


  ……


  這就是為什麼胖子當天沒有按時接蘇慕去工作室的原因。


  他送蘇慕到達顧可琳約定的地方后,就接到陳承的電話。要他準備再準備兩份合同,他簽了兩個新人。


  就在蘇慕剪頭髮的時候,潘達和李峰和陳承工作室簽訂了合同。


  李峰,簽了五年。他正要為自己的戀愛爭取自由時,陳承搶先說了工作室的態度。


  戀愛可以,公司不管。但是要把握三個原則:

  1.選擇公開之前要給公司至少三天的時間應對公關。


  2.如果分手了或者被狗仔拍到相關照片后,第一時間告訴公司,之後的處理全部交給公司。


  3.如果分手了合同期內,不容許複合或者發展新戀情。


  李峰聽著陳承冷漠得幾乎公式化的話語,盯著他深黑得像無底洞的眼睛,心裡一顫,原來他是這麼不看好這份戀情。


  陳承揚聲道:「可以拒絕,繼續去和李柏穹鬧吧。我圖個清閑。」


  李峰哪裡知道什麼心理戰,只能老老實實的在合同上簽字。


  接下來就是潘達。


  潘達自嘲道:「我目前沒有女朋友,可不能保證6個月內,是不是會找個男朋友。」


  陳承眼裡突然放光:「原來你也好這一口!」


  接著露出深不可測的笑容。


  一時間,陳承憑藉精湛的演技,直接將李峰和潘達的思緒震飛。


  而再他眼裡,能將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簽下這兩個小鮮肉,確實是一筆非常划算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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