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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肖義王八蛋

  「小情情,小情情,你醒醒。你怎麼了,快醒醒,你不要死啊,我不能沒有你。」王啟林一邊使勁搖著施情,一邊又哭又嚎。

  施情悠悠轉醒,感覺頭都被搖暈了:「別叫了別叫了,耳朵都要給你震聾了。我還活著呢!別搖了!」

  王啟林拽著施情,把她全身上下都看了一遍:「你沒事吧?」

  施情點了點頭,發現脖子有點疼:「就脖子有點疼,好像是被人打暈了。」

  「打暈了,天哪,是不是遇到壞人了,剛剛是警察把你送過來的,還好那些警察救了你。老天保佑的嘞!」林妹妹翹著蘭花指拍了拍胸口。

  施情站起來動了動脖子:「走吧,送我回去吧,我回去休息一下。」施情腦子裡亂乎乎的,想要搞清楚怎麼回事。

  施情剛到家就把王啟林趕走了,說自己要休息。想起隨身帶的錄音筆,只要一聽就知道發生什麼了。

  把錄音筆拿出來,結果發現已經沒電了,才充上電,就聽到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施情打開門,看見林哲抱著一大束玫瑰花站在門外,花還掉了好幾朵。林哲滿頭大汗,玫瑰花隨手往鞋柜上放。

  施情突然想到他們昨天才吵過架,但又想到他給她送了春餅,還在考慮要不要原諒他。

  「小情,我剛打電話給林妹妹,他說你暈倒了,要不要去醫院。我帶你去檢查一下。」林哲把施情拉著轉了一圈,又抓著她的手準備去醫院。

  施情真是受不了一天之內像個木偶一樣被人扯來扯去,她甩開林哲道:「我沒事,林哲哥哥。」

  「到底怎麼了,昨天是我不好,那兩個女的就是我普通朋友,你別誤會,你發生什麼了?」林哲焦急地說道。

  「真沒事,不用擔心了,你進來坐吧,我好好的。」施情給林哲拿了雙男士拖鞋。

  林哲看施情不願意說,也沒有受傷,他也不多問了。這才想起來他買的花,他把花遞給施情。

  施情道了謝,雖然這些花掉了幾朵,自己也不喜歡玫瑰,而是喜歡百合。雖然林哲從來都不知道,但是看他這麼為自己著急,心裡的惱怒也少了幾分。

  林哲坐在沙發上,把施情抱在懷裡說:「小情,昨天真的是我錯了,我也不該吼你,林哲哥哥一直心裡都只有你一個人,你不要因為那兩個女人和我生氣好不好。」

  施情還是一副淡淡的樣子,她生氣完全不是因為那兩個女人好嗎?但她一點都不想提肖義。

  她笑著點了點頭:「嗯,是我誤會你了。」

  林哲看她情緒並沒有多大起伏,希望她可以生氣吃吃醋,又害怕她生氣。她是可愛的女孩子,他一直寵著他,遷就她,可是她就是這麼平淡,發生什麼都這麼平淡。

  「小情,我們訂婚的日子,可以重新商量了嗎?」林哲還是想趕快確認關係,害怕施情會跑掉。

  「林哲哥哥,我今天好累,不想說這個,而且我想休息了,你先回去好不好,我們下次再說。」施情從林哲身上站起來,她還是想先逃避這個事情。

  「那好吧,今天你也是受了驚嚇,下次一有什麼事情一定要馬上給我打電話。我就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林哲摸了摸施情的頭,起身走了。

  總算把林哲送走了,施情看了看錄音筆,可以打開了,施情還有些小激動,感覺就像是福爾摩斯在探案一樣刺激。

  一打開就聽到自己打開安全通道門演戲的那段錄音,一個人在家聽得個面紅耳赤。

  施情自戀地想,要是以後誰和她在一起豈不是魂都能給她勾沒了。

  接著就是她「啊」了一聲,對就是有人用手刀劈她,還一下就給她劈暈了,到底是誰這麼缺德!

  「行動。」這聲音怎麼這麼熟悉?施情滿腦子的疑惑,是誰呢?

  接著聽到犯罪分子和警察說的,施情突然慶幸自己是暈過去的,不然知道那個猥瑣的人竟然真是背了一個炸藥包,自己嚇暈過去豈不更丟人。

  不過施情又轉念一想,自己天不怕地不怕,還是跆拳道黑帶三段,雖然不是最厲害但自己也是極具攻擊性的,指不定還能把犯罪分子給制服。

  施情突然對自己的暈倒有些遺憾了。

  「那麼我呢?」隔著錄音筆都能感受到男人的輕蔑。

  又是剛剛那個男人的聲音,實在是好熟悉啊!施情拿著錄音筆湊近耳旁,想要聽清到底是誰?

  「肖,肖義,你怎麼在這裡,你不是在京陽。」錄音筆里的聲音繼續傳來。

  啪,筆突然掉在了地上,繼續播放著下面的對話。而施情腦子的腦子裡全是黑蛇喊出的那個名字。

  肖義,肖義,你回來了,你之前在京陽。所以你一直都在,一直都好好活著,甚至和我在同一個城市。施情豆大的眼淚奪眶而出,你不認識我,你也不記得我。

  肖義,你一定是王八蛋,我惦記了你十二年,你不知道這十二年我有多想你。

  王八蛋,居然打暈我,嫌我礙事。施情又撿起錄音筆把錄音再放了一遍,聽到別人喊他肖隊。

  錄音放到肖義說害怕施情妨礙任務執行就突然停住了。

  肖隊,是警隊隊長嗎?所以肖義沒有認出我?只是為了執行任務,所以才把我打暈?

  施情滿心的疑問,究竟怎麼回事?

  施情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想到自己惦記他的這些年,給他發了兩千多條信息,想起那個破手機。

  突然覺得自己很可笑,就像一個笑話。心心念念想的人,他和你在同一個城市,就算你和他一起長大,哪怕見到你,也不認識你。

  你發生什麼都想告訴他,可是他發生什麼你都不知道,小丑不就是自己嗎?現在他出現了,你也不知道他長什麼樣了。那麼瘦小的一個人,怎麼就成了警隊隊長了。

  施情想起,從她跳級讀了初中開始,身邊就有朋友說,喜歡一個人是會臉紅,是會心跳加速。他們說戀愛,會體會到酸甜苦辣。但是施情從來沒有過。

  不過朋友也說,如果喜歡一個人,你會希望他好,希望他可以開心。想要把所有自己喜歡的東西和他分享。提到這些,施情腦子裡,就只有肖義。

  這是喜歡嗎?施情又開始懷疑,喜歡什麼呢?喜歡一個十二年沒見的人嗎?施情突然笑了,還好,肖義還活著,真是個王八蛋!

  施情又突然自嘲一笑,他竟然從來沒想過和自己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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