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內鬼
王市長清楚此行目的,不是解決問題,只露個面,向市民傳遞信息,蓉州市有組織、有行動的撥亂反正開始。
然而,王市長內心感到悲哀的是,他能不能走出去還不一定,這市長做得也夠窩囊的了。
王市長稍感安慰的是,萬台長沒有借口推辭,他如何不知,萬台長若是不跟著他出去,電視台沒有他的新聞,這一趟便有如衣錦夜行,出行還有什麼意義。
王市長要走出去,林警長壓力山大呀,歷史的教訓值得注意,只要王市長走出地下室,瘋癲病人就像一群綠蒼蠅聞到臭鹹魚味兒,嗡嗡飛來,躲無可躲、避無可避。
林警長也有辦法讓王市長自由出行,動用武器,把瘋癲病人鎮壓下去。
然而,瘋癲病人太多,瘋不畏死,前面的人倒下,後面的人蜂擁而至,即便前面是屍山血海,瘋癲病人一樣毫不畏懼撲上去。
瘋癲病人也是人,若是為了王市長出行濫殺瘋癲病人,頭腦清醒的市民不答應,警員也不會執行警長的命令。
上一任警長就做過這樣的蠢事,他在執行公務時遭遇瘋癲病人攻擊,便以瘋癲病人襲擊執行公務的警員為由下令開槍射擊,哪知這一射擊招致無數瘋癲病人攻擊,在槍擊無數瘋癲病人無法突圍的情況下,他只得指揮警察殺出一條血路逃生,
慘案發生,市民震動,針對警察、公務員的暴力事件爆發,上一任警長一家人慘遭襲擊死亡,其家族死傷大半,上一任警長家族最終改名換姓不知躲在城市哪個旮旯角落,才得以苟且偷生。
在瘋癲病人過半的蓉州市,政府癱瘓后,法律隨後癱瘓。
瘋癲病人太多,涉及到蓉州市每一個家庭,瘋癲病人殺人連正常時期都不追究法律責任,非常時期又怎麼去追究法律責任。
況且,瘋癲病人平常間並不惹事,就在大街上大喊大叫,跑來跑去而已,不去招惹他們,瘋癲病人也是人畜無害。
王市長要出行,林警長知道必須做好兩件事,一是保證王市長安全、二是避開瘋癲病人耳目,不能遭致瘋癲病人攻擊。
林警長想到個人,右手,既能保證王市長安全,又能剋制瘋癲病人。
林警長聯繫上右手,叫右手到某某處接自己。
右手,站在臨江路街道辦公樓大門執勤的警察,他好生了得,有如臨江路街道的一尊門神,遇上再多的瘋癲病人,他只須亮出右手掌,瘋癲病人就被摔出距離辦公樓一百米。
右手很快成為警界第一猛人,那些去臨江街道辦公樓鬧事的人,無一不被右手驅逐,右手被電視台樹為正能量代表,沒有人膽敢去臨江路街道辦公樓鬧事。
右手見林警長叫自己過去,忙說道:「不行啊林警長,成街道長走時給我交待,確保臨江街道辦公樓工作秩序,寸步也不許我離開!」
林警長聽了右手的話就來氣:「你是警員還是臨江街道公務員!」
右手無話可說,苦著臉道:「這邊出了事怎麼辦?」
「服從命令!」林警長才管不得那麼多,通訊收線。
「服從命令」這話有分量,若不執行命令,最輕處理都得開除警籍,右手可不想得罪林警長被開除警籍。
右手趕緊去找汪興人,講了林警長叫他過去執行任務的事情,同時講了如果他不去,明天就得脫下警服,沒有資格保衛臨江街道辦公樓安全。
汪興人也做不了主,忙聯繫成長,成長已經渡過沼澤,進入通訊信號盲區,聯繫不上。
汪興人想了想,說:「你不是還有同事站在門前嗎,你男扮女裝潛出去,他們以為你在辦公樓里,沒有人膽敢闖進來鬧事!」
右手趕緊跑進辦公樓,男扮女裝潛出辦公樓,去了林警長講的地點。
汪興人這才去各辦公室,把棍棒、警棍、電擊捧什麼的分發給一眾人,講了如若有人鬧事自衛。
這樣一吩咐,整幢辦公樓氣氛緊張起來。
辦事的市民聽說有人要鬧事,找到右手主動留下來,說:「右主任,你發給我們自衛武器吧,好不容易有了一個可以辦事的地方,誰跑來鬧事,我們就揍他狗日的!」
右手想想,也行,多一個人總比少一個人好,他張羅著給主動留下的市民發自衛武器。
辦公樓內動靜鬧得不小,李副街道長自然聽到了,他肚子憋著火氣。
自己街道長做得好好的,雖說連班也不敢上,可那也是街道長啊,想不到的是,成長跑來活生生把街道長給搶去了。
街道長,那可是一把手啊!
寧做雞頭、不做鳳尾,他五十幾歲的人,竟然給個小娃娃做鳳尾,李副街道長想到這些心裡就來氣。
做鳳尾也就做鳳尾吧,成長去打通什麼與外界的聯繫,自己也應該不是一把手的一把手呀,可汪興人不卵自己,有事不給自己商量,連通個氣也不願意,還防賊一樣的防著自己,他心裡怎麼不火氣。
李副街道長心裡憋著氣,把汪興人叫進辦公室:「外面出了什麼事?」
汪興人解釋道:「沒事沒事,街道上的瘋癲病人增加,為了以防萬一,發放一些自衛武器!」
李副街道長目光盯著汪興人,冷冷道:「怎麼沒給我發自衛武器呢?」
「李副街道長是領導,怎麼可以與那些人面對面拼肉搏戰!」汪興人說到拼肉搏戰時,故意加重語氣。
李副街道長不說話,揮揮手,不理睬汪興人。
汪興人離開李副街道長辦公室。
李副街道長閉上眼睛,頭腦疾束運轉,他們準備自衛,有右手站在大門前,他們搞什麼自衛,難道……
李副街道長頭腦何其聰明,一下子就想到了問題實質,他屁股離開坐椅,頭伸出窗外,目光看過去,門前果然不是右手站崗。
李副街道長冷冷一笑,掏出通訊,面色恨恨,你們不是要自衛嗎,那就自衛去吧!
那天幾十個瘋癲病人被右手亮出右手掌,掀出距離辦公樓一百米外不到兩個小時,李副街道長接到個通訊,幽幽聲音傳入李副街道長耳內。
「李街道長受到排擠,做副街道長,我們表示憤慨和同情!」
「李街道長若是有意與我們合作,向我們提供有價值情報,我們將給予豐厚回報,包括李街道長若對做分街長、總街長有意思,我們可以滿足李街道長願望!」
開始時,李副街道長頭腦有點發懵,這是什麼意思?
隨後李副街道長明白了,有人要他做內應。
做內應,不就是內鬼嗎?
內鬼也叫內奸、叛徒,這……怎麼可以?
然而,對方口頭承諾給自己豐厚回報,可以讓他做分街長、總街長,他不動心都不成。
李副街道長冷靜思考,既然他們承諾讓自己做分街長、總街長,他們應該是與官場有密切聯繫的人、或者就是官場的人,給他們做內鬼為何不可以。
官場行走也不能一條道走到底,也要遵循東方不亮西方亮的原則,他決定做內鬼。
既然做內鬼,就得把有價值的情報傳遞出去,右手離開辦公大樓,這個情報有價值。
李副街道長聯繫上了那個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