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法家秩序
金萬三看著手中的字跡工整,鐵畫銀鉤彷彿有著法度威嚴的家規,瞳孔不由自主的收縮,心中更是掀起驚天駭浪。
千年的王朝,萬年的世家。
人世間王朝不斷的更替,但是世家卻能屹立萬年。
世家能夠經久不衰,人才輩出,除了良好的教育之外,就是因為有完善的家規。引導規範族人的行為。
雖然沒有看到過其他家族的家規族法,但是金萬三敢肯定,定然沒有司徒刑編纂的完善。
看了一眼正在讀書,全力備考的司徒刑,金萬三眼中充滿了敬畏。
只要司徒刑不早亡,必定能成為一方巨頭,司徒家也必定會成為名門望族。
想到這裡,金萬三不由暗暗為自己投靠司徒刑的決定而感到得意。
司徒刑的眼睛落在書本上,但是腦袋卻在想別的事情。因為親身編寫家規家法,讓他對法家的理解上又進了一步。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
隨著體悟的加深,司徒刑眼神幽幽,斬仙飛刀顫動鳴叫,一絲絲法理凝聚,虛空中有看不見的鎖鏈在交織。
兩日後,一塊一丈高,用上好石材雕刻,重若千鈞的石碑,被幾個武士抬入司徒府,最終按照司徒刑的意思,被放在正廳之外,最顯眼的位置。
石碑上的文字,是完全拓印自司徒刑親筆所書的《司徒家范》,一筆一劃,以丹漆描紅,好似金鉤銀划,說不出的氣度森嚴。
為了防止石碑被風吹雨淋而褪色,在石碑的外面更是計劃要修建一座涼亭。
隨著碑文落地,整個司徒府都彷彿搖晃了一下,一條條代表秩序的鎖鏈從碑文中射出,結成網狀,將整個宅院罩住。
不論是掌管外宅的金萬三,帶領武士的楊壽,還是其他奴僕,不由的都感覺心中一重,彷彿是有一種看不見的力量約束他們。
司徒刑站在大廳門口,望著空中的法網,心中不由的升起一絲竊喜。
法網初成,他對法家的理解更進一步,只要獲進士業位,定然能夠突破一級法徒,成為二級法士。
金萬三逢人便笑,更掌握家裡的財政大權,所以在司徒府中人緣非常不錯,也有不少嫡系。司徒刑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畢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司徒府雖然初立,但是也有幾十口人丁。
在司徒刑看來,下人拉幫結派只是遲早,也是必然之事。只要金萬三負起管家的責任,不欺下媚上,他不打算追究。
金萬三也是玲瓏之人,知道司徒刑重視家規家法,擔心下人不識字,金萬三親力親為,為大家朗讀講解三日,確保每一人都聽懂理解之後,這才停下。
對於這一點,司徒刑感到非常的滿意。
楊壽冷麵,不善於表達,也沒有金萬三的油滑,但是他和士卒們食同鍋,睡同寢。
很快就獲得了武士們的效忠。
也是在司徒府中,唯一能夠和金萬三抗衡的勢力。
司徒刑將賦予了楊壽監督的權利,只要有族人下人違反家規,就會被緝拿懲戒。
金萬三和楊壽兩人,同時為司徒刑服務,但是又互相鉗制,不會做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
這也是司徒刑刻意為之。
「第一條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必參,俗節必薦時物。四時祭祀,其儀式並遵《文公家禮》。然各用仲月望日行事,事畢更行會拜之禮。
第二條時祭之外,不得妄祀徼福。凡遇忌辰,孝子當用素衣致祭。不作佛事,象錢寓馬亦並絕之。是日不得飲酒、食肉、聽樂,夜則出宿於外。
第三條祠堂所以報本,宗子嚴洒掃扃鑰之事,所有祭器服不許他用。祭器服,如深衣、席褥、盤盞、碗碟、椅桌、盥盆之類。
第四條祭祀務在孝敬,以盡報本之誠。其或行禮不恭,離席自便,與夫跛倚、欠伸、噦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督過議罰。督過不言,眾則罰之。
第五條撥常稔之田一百五十畝,世遠逐增,別蓄其租,專充祭祀之費。其田券印「義門司徒氏祭田」六字,字型大小步畝亦當勒石祠堂之左,俾子孫永遠保守。有言質鬻者以不孝論。
第六條子孫入祠堂者,當正衣冠,即如祖考在上,不得嬉笑、對語、疾步。晨昏皆當致恭而退。」
。。。
法都是好法,但是能不能真正的被落實,監督執行是關鍵。
俗話說經是好經,被和尚念歪了。
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呢?在司徒刑看來,還是監督不到位。
因為監督不嚴,執行不力而胎死腹中的事情並不少見。
比如說王安石的《青苗法》,本來是有益於民生的,結果被下級官員層層剝削,橫征暴財,反而造成百姓民生艱難。
因正因為此最後更是不得不廢除,王安石也因此被貶斥。
司徒刑正是借鑒此事,才將監督之責賦予楊壽。
楊壽是兵家子弟,恪守原則,在執行方面,的確是最佳人選。
有幾個偷盜主家財物的家奴,被楊壽抓住,不顧其他人的求情,按照家規打了二十大板,並且將他放逐。
樹立了家法的威嚴,剎住了一些歪風陋習,司徒府門風為之一靖。
司徒刑感受一種秩序之力正在府宅上空成型,在強大的,代表國家威嚴的法網之下,慢慢的出現一張面積小上很多,卻能互相補充的副網。
而他作為家法的制定者,以及執行者,更是具備了某種特權,只要他想要,隨時可以調動此股秩序之力。
長著翅膀的斬仙飛刀,雪白的刀身上,彷彿烙印一般,被銘刻了很多細小的法文。
司徒刑能夠感覺到斬仙飛刀傳來的喜悅,因為法則的淬鍊,飛刀變得更加的堅固鋒利。
他甚至有一種感覺,隨著司徒府的壯大,家法的深入人心,他可以借用的秩序之力,會更加的強大。
這就是法家的優勢所在,最接近規則之力。借用規則之力對敵,哪怕只是一介白身,只要體悟出法家種子,就能藉助法則之力。
只要法則之力夠強大,完全可以做到越級殺敵。
而且真正有成就的,都是參與變法或者是制定法律的,比如說中古法家巨頭商鞅,親自主持了秦國的變法,雖然最後作法自斃,但是人亡法存,並且憑藉此法死後封神,成為神界一方巨頭,享受萬載。
「僅僅是制定家規,就讓我獲益如此之多。如果我有機會參與國家大法的制定和修改,豈不是能夠成為法家巨頭,享國祚氣運。怪不得法家弟子必須出仕,只有輔佐人主,才有這樣的機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