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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幽州留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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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上,自光化三年李誠中佔據柳城和燕郡起,在刺史張在吉和時任兵馬使的周知裕大力推動下,平州和關外的聯繫便一直處於極為密切的狀態中。 

  最早的時候,平州是以營州後備和基礎的面貌體現著主導地位,營州的一切都依賴著平州支持,糧食、鐵器、布帛、農具、瓷器等絕大部分用品都需要仰仗平州的供應。 

  隨著李誠中逐漸佔據小凌河、五股河流域,進而佔據懷遠軍城,將整個營州納入控制之下后,平州和營州的地位開始發生了轉變,從營州單純以金銀銅錢等硬通貨向平州購買物資,而向雙方互相輸送物資這一變化邁進。只不過這個時候的營州向平州輸送的只有馬匹、皮毛等少量物資。營州對平州貨物的需求量也有了爆炸式的增長,幾乎平州所產的每一樣東西,在營州都可以賣上好價錢。 

  等李誠中將渤海國、新羅等地納入掌中之後,巨量的財富被帶到了營州,除了金銀銅錢等硬通貨外,廣袤的關外所產出的各種物資也沖入了關內,由平州而發散向整個河北大地。這個時候的平州一州之地所產,已經不能滿足營州的需要,而營州販運過來的那些產自渤海國、新羅的貨物,以及草原上的牛羊和馬匹,也不再是一個平州所能夠吞下去的了。這個時候的平州,已經成為了關內和關外貿易的樞紐,而隨著官道的迅速修建,平州和營州之間的聯繫更加緊密,雙方已經牢牢的綁在了一起。 

  在營州和平州的關係發展中,平州逐漸淪為了營州的附庸。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主要原因有三點。一是營州對工商業不遺餘力的支持。這種支持是全方位的。官府將作坊主和商賈的地位強行抬升到與農牧勞作者相同的地步,甚至還在許多中低級官員和胥吏的選拔上,大力任用有著經商經驗或是懂得生產技巧的商賈和工匠;在律法上,營州制訂了多項保護工商業發展的法令。為工商業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在政策上,官府出台了超前於時代的產業發展政策,促使作坊和商戶形成規模化,指導流水化生產方式的大力發展;在貿易中。營州以強悍的武力為後盾,以最大力度確保商貿行為不因外界因素而出現不可預估的損失。 

  另一方面,在官府的支持下,營州形成了柳城和燕郡兩個生產中心,一大批作坊和商戶飛速成長了起來,生產的貨物在質量上已經不遜色於關內,而在成本和數量上則遠遠超出。當然,目前這些作坊大多以軍工為主,營州對生活生產用品的需求仍然極大,這也帶動了關內商鋪和作坊的進一步發展。這就形成了營州產品佔據高端、關內產品處於低端的生產格局——在這個時代。軍甲和戰馬是絕對的高端產品! 

  另外,營州手頭上掌握的巨額硬通貨讓營州處於了事實上的貿易中心。通過戰爭手段得到財富讓官府手頭非常寬裕。以官府為主的大規模採購成為了支撐工商業發展的堅實基礎。 

  最後,營州軍事實力的飛速發展,李誠中官職的不斷升遷,也是營州超越平州的重要基礎,沒有這一點做保障,談什麼都是白扯。 

  因為這種緊密不可分的聯繫,平州享受到了營州方面的大量戰爭紅利,這種享受甚至達到了極為依賴的地步。無論刺史府也好,還是百姓也罷,手中的余錢也逐漸豐裕了起來,平州甚至出現了一個僅此於營州的工商業階層,如果不是平州官場對於工商業的重視程度和保護力度仍然不夠,這個階層完全不亞於柳城和燕郡的那些大作坊和大商鋪所有者。他們在靈活性和自主性上甚至更強一些。 

  為了更好更方便的融入營州煥發出來的生機活力中,平州刺史府全面倒向了營州都督府。刺史府中的官職任命和部門設置開始逐漸和營州都督府接軌。在原先的官府設置上,刺史以下設置各曹,用以處理相對應的民生事務。看似各有分管,與後世沒有太大區別,但實則不然。 

  這種官府體制是建立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一理念下的。「溥」的意思是「澆水」,原指向周天子的花園澆水,就是說,天下之大,都是天子的花園。天子是天下一切土地和財產的所有者,而一地官府,比如平州,平州刺史是天子在平州的代理人,為天子看管這一畝三分地。 

  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平州刺史府以下各曹實際上是沒有處置權的,他們所做的僅僅是收集民意、轉發文卷、執行刺史的決定,所有的事務都必須由刺史本人決定。在這樣的體制下,如果依照理論而言,勤政的官員會在案牘之間累死。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刺史作為天子的代理人,他的關注對象僅僅在於兩項:收稅和保持地方平穩。有良心的刺史可能會考慮興修水利——目的也是為了收到更多的稅。至於什麼地方的經濟發展、什麼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什麼科技和文明的進步等等,統統不在考慮之內,因為官府沒有這個職能,也沒有這個概念。而佔用官員極大精力的另一項事務——訴訟,其本質也是為了保持政權穩固。 

  官府職能的極度狹窄和不負責任,使得官府人員可以用很少的勞動而完成絕大部分事務,可以很堂而皇之的號稱「無為而治」並因此得到朝廷表彰。 

  這是過去的平州刺史府處理政務的慣例,但是現在不同了,因為身邊有一個營州。在營州的帶動下,平州的農業、工商業都有了長足的發展,各種新鮮事務層出不窮,各種政務以幾何速度飛漲。平州刺史張在吉發現,似乎一夜之間,他眼前需要處理的文案堆積如山! 

  在處理文案的過程中,張刺史發現,其中**成都與營州有關,這時候他開始思考,營州都督府長史房是怎麼處置那麼多政務的呢? 

  張刺史是一個胸懷寬廣的人,否則他也不會竭力舉薦和提攜年輕的馮道,因此,他也不介意向過去自己的這個幕僚學習。通過了解,他發現營州都督府長史房下設立了很多新的部門,這些部門的名稱非常俗白,比如辦公室、槯稅科、商貿科、法律科等等,張刺史倒不以為意,這是為了方便百姓,很好理解。但他並不認為這些新的部門就能夠很好的分擔起繁重的事務,部門設置再多也無濟於事,只不過是形式問題,歸根結底還是要報給長史本人來處置,絲毫削減不了長史本人的工作量,或許其中的好處就是上報的時候能夠更有條理一些。 

  然後張刺史不恥下問,落下臉面和年輕的馮長史做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終於得到了答案,答案就是——處置權下放。通過將處置權下放,讓各曹擁有實際的決定權,具體來說,就是讓各曹獲得不需要上官定奪而可自決的批複權,如此一來,原本必須每項必報的事務,就被各曹分攤了,官府主官就獲得了極大的解脫。 

  對於這樣的舉措,張刺史很震驚,也很疑惑,他提出來的問題是,主官的權力不就被架空了么?對此,馮道給他的答覆是:抓好決策、抓好財務、抓好人事。具體而言,主官需要考慮的是一地的發展方向,制定發展政策,通過財物的控制和人事任免來實現自己的治政意圖。 

  那麼如何保證各曹官吏不濫用權力呢?馮道的解釋是,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一曹制定一曹的規章制度,要細化到如何實施、如何操作、如何追責,各曹依據本曹的規章制度來行使處置權,就可以保證治策在大原則上不出偏差。主官可以通過制定大政策和控制人財物來貫徹自己的施政方略,或加大財力的投入,或撤換不力的官吏。 

  同時,馮道刻意強調,要想實現這樣的治政框架,必須著力加強對律法的推動,構建一個擁有各種類別法律文本的體系,而非過去單一的依靠一部《永徽律》,必須做到各曹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張刺史認真琢磨了良久,終於有所領悟,這似乎是將朝堂之上的各部機構放到了地方,直接在基層以實現處置權的下移。 

  馮道認為並非單純如此,這種治政框架打破了過去「民不舉、官不究」的那種官府與百姓涇渭分明的狀況,更講究官府對地方民生的主動引導,從無為而治到有所為、必所為,在功能上更加完善,在責任上更加分明。 

  張刺史看著這個仍然年輕,卻更加沉穩的年輕人,不禁嘆道:「可道雄才,有此一策,百世留名矣!」 

  馮道苦笑:「不敢貪都督之功。」 

  張刺史奇道:「你是說,這是都督之策?」 

  馮道皺了皺眉,一股奇怪的意味爬上眉梢:「都督言道,此乃『現代政府框架』。」 

  張刺史琢磨著「現代政府框架」這個新鮮詞句,又聽馮道追了一句:「都督還說,不改革、無發展。」 

  張刺史耗費半年之工,全面模仿營州官府體系,建立了新的平州官府,同時,營州方面制訂的律法和條令也越來越多的被平州接受,其中的很大一部分甚至隻字未動便開始實施。 

  《營州都督府公共交通安全條例》便是其中之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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